高全喜
(上海交通大学 凯原法学院)
去年我有幸参加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当代美国评论》杂志社召开的“人工智能时代的人类生存境况”理论研讨会。在会议中,我提出了一个未来世界的法律拟制问题,曾经引起激烈的讨论。大家知道,高新科技已经进入我们的生活世界,它们早已不再只是科学领域自身的问题。不同领域的学者聚会在此,以一种跨学科的方式共同探讨当今社会的学术前沿问题,就人工智能和数字网络等高新科技对人类生存世界的冲击所引发的伦理、政治和法律问题展开讨论,不仅具有理论的意义,而且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中国社会目前也深度地被置入这个领域,人工智能和数字网络为我们的经济生活与社会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变量,一个全新的时代已经来临,对此,展开一种富有哲学意蕴的理论思考,无疑是刻不容缓的。
我的发言主题是虚拟世界、人工智能与法律拟制,试图从法律的视角来看待即将到来的虚拟世界,聚焦的人工智能和高新互联网交汇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应该指出,关于人工智能以及大数据时代的法律规制问题,时下的法律理论界已有大量的讨论和研究,不无夸张地说,这类研究在法学界已经成为一股新的研究热点和前沿时尚。但是,这些研究有一个突出的理论特征,那就是它们几乎全部都是在人本主义的法学观之上立论,探讨如何基于此而变革法律的管控方式以规制人工智能以及互联网技术,从而使得这些高新科技更好地为人的目的服务,为人的需要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