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融合性音乐课堂是笔者的音乐教学主张,该主张的提出在理论上受中央音乐学院高建进教授“音乐教育新体系”的启发,在实践上与近年来兴起的“教法融合全体系”旨趣相同。融合性音乐课堂是在坚守中国传统文化、立足现有音乐教材、萃取本土优秀教学法的前提下,对国际上的三大音乐教育体系——达尔克罗兹教学法、柯达伊教学法、奥尔夫教学法的借鉴与融合。
建构融合性音乐课堂,教师要更加重视学生的身体参与,进一步融通学生在音乐课堂中的身体学习和心理学习,同时通过音乐教学目标、内容、方法的融合,让学生的音乐学习更加多样、立体、有趣、有效。下文,笔者以音乐《来和我划船》的教学为例,阐述如何打造融合性音乐课堂。
一般来说,音乐本体就是音乐形态,即音乐要素。从民族音乐学的话语体系来说,音乐本体包括音乐概念和音乐行为;而从音乐课程与教学的视角出发,音乐本体的内涵则更为丰富,音乐文化、音乐情感、音乐创造等都是音乐教学的本体目标。作为一门学科,音乐首先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价值,学生在音乐课程中可以学习音乐知识、了解音乐要素、掌握音乐技能、发展音乐审美情感。其次,笔者认为的音乐本体,不是单纯的、机械的音乐本体,而是在音乐课程语境下的音乐本体,是学生所能理解和感受的音乐本体。以上是笔者所想强调的音乐本体,也是融合性音乐课堂在确定教学目标时的那条线”,它或显或隐,但贯穿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