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的五个实现条件

2019-01-18 19:44
天府新论 2019年4期
关键词:正义

王 涛

中共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人民的利益做了新的表述,即用美好生活需要来替换物质文化需要,并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确立为党执政兴国的奋斗目标。什么是美好生活(the good life)?这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话题。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人的善就是人的灵魂合乎(尤其是那种最好、最完全的)德性的生活。[注]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20页。人最优越的地方在于灵魂,人向往的美好生活或者说追求的幸福就是灵魂符合德性的活动。德性(灵魂的善)无待于外、自足于内,所带来的幸福是最为稳定而持久的。尽管古希腊哲人对何谓美好生活存在争议,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哲学家都承认,美好生活有着恒定不移的特性,不会随着时间变迁和空间变换而改变。然而,现代社会是多元化的社会,关于什么是美好生活,不同的人通常会得出不同的答案。现代人相信,在这个问题上无法通过求助某种哲学理论来取得共识。关于美好生活,正如罗尔斯所言,人们能够确定的事实仅仅是每一个人都有“形成、修正和合理追求一种善观念的道德能力”[注]约翰·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译林出版社,2011年,第27页。。善的观念就是美好生活的观念。从具备掌握一种善的观念的道德能力这个方面来看,人不同于只会被动地屈从于内心自然欲望的动物,人是自由的,能够自己选择自己向往的生活。作为由自由的人结成的合作体系,现代社会往往鼓励每一个社会成员自主地追求自己向往的美好生活,而政府的职责则是为这种追求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与公平的机会。总之,美好生活的实现离不开每一个人的拼搏和奋斗,它是人们在实现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不懈努力中创造出来的。在这个过程中,对发展中的中国而言,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是不可或缺的。

一、坚强有力的政党领导

人类的美好生活只有在群体生活中才能得以实现,即便是离群索居的个人,也无法与群体完全隔离。确保群体秩序的安定,保障个人的人身安全,便构成了美好生活的首要前提。人类社会发展体现人多元的价值诉求,诸如秩序、正义、平等、自由等,实现了这些价值的社会,才能称作美好社会。人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所追求的并不是单纯要活着,还要活得好。通常,上述这些价值就是我们评判生活好与不好的标准。在人所珍视的各项价值中,秩序又是实现其他价值的先决条件。“如果某个公民不论在自己家中还是家庭以外,都无法相信自己是安全的、可以不受他人的攻击和伤害,那么,对他侈谈什么公平、自由,都是毫无意义的。”[注]彼得·斯坦,约翰·香德:《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王献平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第47页。可见,人类群体生活可以有秩序而不那么美好,却绝不可能美好而无秩序,因为无秩序的美好生活在逻辑上自相矛盾,在现实中根本就不存在。17世纪的英国政治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设想了一种恐怖的前(政治)社会状态,在那里,人类群体生活的秩序得不到维系,个人的人身安全得不到维护。他所描述的自然状态,是一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在这种状况下,产业是无法存在的,因为其成果不稳定。这样一来,举凡土地的栽培、航海、外洋进口商品的运用、舒适的建筑、移动与卸除须费巨大力量的物体的工具、地貌的知识、时间的记载、文艺、文学、社会等都将不存在。最糟糕的是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注]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94-95页。在霍布斯式的自然状态下,文明在没有积累之前就已经毁坏了,人人随时随地都处于他人的暴力威胁之下,根本无暇去向往和想象、追求和创造美好生活。

近代早期以来,随着资本主义和现代国家在西方的崛起,世界越来越联结为一个关系紧密的整体,并演化为资本扩张和国家竞技的舞台。由于现代世界政治经济体系是激烈竞争的结果,它的结构更加等级森严。最后,世界上各类政治实体无不被纳入这一体系,从中心到边缘依次排列。一个国家在发展的时间序列上越靠后,它的现代化条件越不利,就越有可能滑向世界等级体系的末端。如果一个落后大国想要提升自己的国际地位,改变身处边缘的被动局面,就应该积极创造条件,通过模仿中心国家来推进自身的现代化。但是,后发现代化国家拥有的条件往往非常不利,阻碍发展的守旧势力也通常比较强大,在推动现代化时,面临的内外环境异常苛刻。比如,20世纪爆发社会主义革命的俄国和中国,不但内部的守旧势力十分强大,而且外部的列强也蠢蠢欲动,随时准备干预和围剿。因此,一个国家越是后发展,就越不能够脱离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只有这样才能集中有限的资源来应对各种内外挑战。历史已经证明,相对于其他的政治主体,无产阶级政党能够成为维护社会政治秩序、领导后发国家现代化的更加有效的权威。一方面,党的纲领为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成为凝聚广大人民群众、联合各革命阶级共同奋斗的一面旗帜;另一方面,党的组织体系为赢得各方面的支持、推动政策的执行提供了权力机构和运作机制,成为让政治制度和国家领导的工业建设运转起来的关键动力。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余年的封建帝制,但残酷的现实令中国的有识之士认识到,革命后秩序的实现有赖于具有高度动员和组织能力的政党。20世纪上半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结束了清末以来的长期战乱,建立了稳固的政治制度(尤其是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实现了中国的安定与团结。1949年新中国的建立,标志着中国现代化进入新的阶段。改革开放前,中国现代化的重点是工业化尤其是重工业的建设。新中国的工业建设是在一穷二白的条件下起步的。工业化需要投资,但资金从哪里来?工业化的资金来源不外乎外援、外资、外债、外贸和提取农业剩余五种渠道。建政初期我国采取了“一边倒”的外交战略,从社会主义国家阵营尤其是苏联获得了一定的外部资金,但后来又逐渐放弃了这一战略。中国农村本来人多地少,加上经历了长期战乱,建政初期几乎没有农业剩余可供提取。正是在党的领导下,依靠党组织强大的动员能力,借助国家政权的力量,中国农村和城市的人口都被组织起来,农民和工人的剩余劳动为新中国工业化的起飞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进入腾飞阶段,现代化进程持续加速。中国经济实现了由计划到市场的转型,中国的社会结构更加优化,社会主义制度日趋完备,国家实力显著增强,而这一切都是党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领导改革和现代化的结果。如果没有党坚强有力的领导,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会失去灵魂、失去主心骨,永远无法实现了。

二、社会合作体系

中国社会的进步不仅体现在社会结构优化上,还体现在人的素质提升方面。现代化的最终目的还是人的进步。人有理性,人凭这一点能够判定自己有自由。所以说自由是一个理性事实,而不是一个经验事实。“自由是我们先天地知道其可能性却仍然不理解的唯一理念,因为它是我们所知道的道德法则的条件。”[注]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韩水法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3页。人有理性,即有自由,所以能够对自己下命令,要求自己做正确的事。但评价一个人是不是好人,可能还须盖棺才能够定论。因为按照康德的看法,激励人一生持续做好事的两大“悬设”,也就是“灵魂不朽”和“上帝”,作为纯粹理性的单纯实践应用的条件,其可能性既无法被人先天地确定,又绝非人可以理解。但在道德实践中,一个人可能会对这两个“悬设”产生疑惑。如果灵魂离开肉体就会湮灭,还有什么比肉体上的享乐更富有意义?如果经常见到坏人春风得意,好人却没有好报,为什么不去多干坏事?人若既不确定灵魂是否不朽,又怀疑上帝能否给予绝对公正的裁判,他就非但不能够持续地做好事,反而可能会随波逐流,纵情声色享乐,甚至干起坏事来了。但不管什么时候,自由的人的内心总不至于甘愿把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奉为社会行动的金科玉律。这样的自由人愿意用自己的理性能够同意、认可和支持的原则来调节他们的社会关系,并把自己参加的社会当成“自由的人的合作体系”。“自由的人的合作体系”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首先,个人总是社会中的个人,无论是个人的生存和发展,还是个人自由的实现,都离不开各种类型的社会团体以及由不同社会主体所构成的整个社会。其次,组成社会的人是自由的和平等的,视彼此为合作伙伴,由于命运紧密关联,在他们中间能够产生出一种愿意相互分担不幸、关照弱势者(主要指在社会合作中遇到自己无法克服的阻力而陷入困境的人)的正义感。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表达了人类合作体系的最高形式——“自由的人的联合体”。“当阶级差别在发展进程中已经消失而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中的时候,公共权力就失去政治性质”,“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9-50页。不过,在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带领人民不断奋斗,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和最高理想、最高目标之前,即便是在废除了奴役性分工和经济剥削的社会主义社会,也总还是存在一些少数的、局部的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社会关系还需要正义的协调才能达到和谐的状态。那么,正义何以可能呢?正义的社会基础是把全体社会成员连接成命运共同体的那种坚韧纽带。正义不能建立在社会中一部分善良人士的怜悯之上,更不能建立在少数富人的施舍之上。一个社会若没有一种命运休戚与共的觉悟、一种普遍的尊重人的道德情操,它的社会成员若缺乏对弱势者的同情、同甘共苦和分担厄运的意愿,正义也是不可能的。毫无疑问,在生产力还不够发达、社会还没有发展到能够根除一切利益冲突的阶段,正义对优良社会秩序的实现而言是至关重要的。正如古希腊人所强调的那样,人不能离开社会而独善其身,个人的幸福和善只有在社会正义得以充分实现的情况下才是可能的。一个无法避免利益冲突的社会若是缺少了正义,人民的幸福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会沦为泡影。中国社会正义的实现同样离不开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注]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出版社,2018年,第74页。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始终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执政兴国的立足点。我们可以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产阶级政党是实现正义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组织保障,而正义则是党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社会条件。

三、自由与民主权利

正义是人类社会生产力有了一定发展,但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尚不能充分涌流的时代(这一时代涵盖了所有类型的阶级社会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产物。正义与物品(goods)的分配有关,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物品只能在人类群体生活的组织中才能创造出来,所以正义总是与某种社会团体形式结合在一起的。传统社会的生产社会化程度和社会交往水平发展有限。中国传统社会私人领域家族化,社会关系实际上就是家族关系的投射,只有社会性,缺乏公共性,公共领域高度缺失;古代希腊城邦公民的私人交往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政治生活的延伸,社会与国家没有完全分离。工业革命以后产生的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有着根本性的区别。围绕物质生产活动而展开的社会交往,形成了具有有限的公共性、相对独立于国家的新型的社会私人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人的个性发展受到推崇,个人的自由得到提倡。社会主义社会是在现代工业社会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它倡导的集体主义精神,是对自私自利的资产阶级孜孜于私人的狭隘利益和排他性的个人权利的超越。但是马克思主义同样高度强调人的自由。“马克思主义的最高命题或根本命题,就是‘一切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注]闫健:《民主是个好东西——俞可平访谈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5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也认为,自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成部分。“在当代中国,我们的民族、我们的国家应该坚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涉及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深入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养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注]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89-190页。自由与其他的核心价值一道支撑起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大厦。与上层建筑的其他部分相比,价值观是更加柔软的力量,但是从长远看却要比刚性的法律和其他制度规范更加坚韧。因为一旦在人的内心埋下信念的种子,它们就会生根发芽,并在社会主义的土壤中茁壮成长为能够托起和谐社会以及更高社会理想的参天大树。

自由的人的合作体系的出现意味着社会成员的主体意识已经普遍觉醒,每一位社会合作的参与者都是自由的和平等的。平等主要是指具有相同道德人格的自由人的平等。在现代社会,平等主要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保障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各项社会权利要求的平等。具有相同道德人格的人同时也是自由的。在法治社会中,人的自由表现为人的权利(right)。所谓权利,就是法律规定的自由。当人类物质生产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在人的生存需要能够得到确定无疑的保障之后,自由权(liberties)就成为了体现和维护人的自由和尊严的首要的和基础的权利。自由权往往通过法律明确规定的公民权利予以确认,所以法律并不限制自由,反而是实现自由的条件。对于体现和维护人的自由和尊严而言,自由权的重要价值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它们的价值大小是有区别的,比如与一般人相比,迁徙自由权对跑长途运输的卡车司机就具有更大的价值;又如思想和言论、选举等民主权利,对富人和穷人而言也具有不同的价值。在所有公民权利中,尤其需要确保民主权利的价值对于所有公民都是公平的。因为民主既能够实现社会平等和正义,又能够保障基本自由权和其他社会权利。而且,感觉自己没有被排斥在外,确信自己有能力影响政治生活,体验履行社会义务或公共职责而产生的自我实现感,本身也是一种重要形式的人类善。如果经济上处于劣势的公民,在政治参与比如说投票的时候得不到有力的保障,那他眼中的民主权利的价值就要大打折扣了。资产阶级民主的虚伪性就在于,它仅仅从形式上赋予人民平等的政治参与权,但是却刻意掩盖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对民主权利真实价值的影响。受压迫的工人,不仅在经济上要服从资本家的统治,而且在政治上同样要服从资本家的统治。如果他们想要解放自身,就得先取得政治上的统治权。因为若非如此,在选举中反对资本家提出的候选人,工人首先就得付出被解雇的经济代价。

四、基本的生活保障

为什么社会中的一部分人贫穷,而另一部分人富裕呢?传统的观点认为,一部分人之所以富裕,是因为对社会财富的创造做出了更大的贡献;一部分人之所以贫穷,则是因为个人的懒惰、不良心态或坏习惯、无能。也就是说,贫富皆可以归因于个人的责任。但是,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证调查却表明,在工业化的现代社会中,贫穷主要不是由于个人的恶习和无能等个人原因导致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贫穷是由不平等和不公平的社会环境造成的。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工人之所以贫穷,从表面上看是因为他们缺乏劳动技能和进取心,但主要是因为具有压迫性的、不平等和不公平的社会环境使然。有些人从一出生就面临资源极其匮乏的生存环境,而且社会也没有为他们提供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和条件,以至于无法通过个人努力改变命运,而只能接受别人的经济奴役。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描述了工业革命时期英国工人恶劣的生存环境、贫困潦倒的生活状态、在死亡线上挣扎的惨景,他正确地指出导致工人苦难的主要原因是资本家的剥削,是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马克思深入研究了资本运动的规律,揭示出资本家剥削工人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的秘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没有把工业社会中受剥削阶级的种种不幸仅仅归因于个人,而主要是从资本主义的社会环境和制度中寻找根本的原因。资本主义国家中的一些有识之士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试图依靠政权的力量推进可以接受的社会改良来更好地维护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无论是1601年英国的《伊丽莎白济贫法》,还是1883年德国俾斯麦政府的《疾病保险法》,都是统治阶级缓和阶级冲突、防止贫民社会动乱的措施和手段。在意识形态方面,从19世纪中后期开始,发源于西方工业社会的进步主义伦理观念,强调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对人性总体上持乐观的态度。通过强调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相互关联——组成一个合作体系——的事实,试图激发起社会主体分担彼此命运的意愿。这样的社会有机体也构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分配正义”的基础。“现代意义上的‘分配正义’,要求国家保证财产在全社会分配,以便让每一个人都得到一定的物质手段。分配正义的辩论往往集中在可以保证的手段的数量,以及保证这些手段的分配得到执行所需要的国家干预程度。”[注]塞缪尔·弗莱施哈克尔:《分配正义简史》,吴万伟译,凤凰出版集团、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5页。

近代以来,生存作为人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最初,这种权利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尚不具备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如儿童、怀孕的妇女、残疾人和老人,而有能力工作的人则被排斥在外。随着工业革命的开展,社会财富的丰裕以及社会观念的进步,基本的生存权利最终覆盖了国家中的所有居民。现代正义包含着这样的要求,即不考虑一个人工作与否,仅仅因为是人就让他有权获得维持生存所需的物质保障。人们在失业或者未就业时有权得到政府发放的补助,穷人家的父母在无法为孩子提供食物、衣服和住所时,这些家庭的孩子应该得到国家的救济,乃至获得免费的教育和健康保健。1941年,时任美国总统的富兰克林·罗斯福在致国会的咨文中提出了著名的“四项人类基本自由”(four essential human freedoms),分别是发表言论和表达意见的自由、选择自己宗教信仰的自由、不虞匮乏的自由、免除恐惧的自由。其中,不虞匮乏的自由(freedom from want)显然是一种非传统的新型自由。通过追求经济上的融洽关系,它力求让所有国民都过上一种健全的、和平时期该有的生活。在现代世界中,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为人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已经成为所有国家都接受的一个不争的共识。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中国人民解决了过去几千年没有解决的温饱问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40年间,中国贫困人口由最初的7.7亿人降至2018年末的1660万人,中国扶贫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大批惠民举措纷纷落地实施。“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的进展,六千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百分之十点二下降到百分之四以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水平大幅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注]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5页。。人民生活有了保障,获得感显著增强。只有在生活有了保障以后,人民才有机会向往更加美好的生活。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期望的美好生活的内涵还会变得越来越丰富。所以,基本生活保障仅仅是作为美好生活必要而不充分的条件而存在的。

五、公平的选择机会

除了基本生活保障以外,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最终得以实现,还离不开其他的一些保障,诸如同伴给予的帮助、鼓励个人选择的文化氛围、职位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政府确保的人身安全等。人民不仅应当拥有选择、确定和追求他们向往的美好生活的权利,而且应当拥有公平的机会去实现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就要求,防止过度的社会与经济的不平等,用有保障的自由权来代替纯形式的自由权,以确保自由权对于所有人而言都是有价值的。必须建立和完善如下制度:第一,担负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公共经费和确保他们对有关政策问题公共信息的有效获取;第二,确定的机会均等,尤其是教育和培训的机会均等;第三,适当的收入和财富分配,确保公民获得实现基本自由权所需的高于基本生活保障的其他手段;第四,产生有利于创造新的工作机会的经济政策或社会政策;第五,覆盖国家中的所有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对党和政府来说,就是要在积极推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为人民期待的美好生活创造更丰厚的物质基础的同时,还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持续地改善民生,努力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鼓励积极进取、开放包容的社会主义文化。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必须实时对社会进行适当的干预,以确保社会各个领域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的良性运行。政治权力对社会各领域的均衡作用的意义何在?迈克尔·沃尔泽认为,平等主义的目标是不受支配的社会。要避免支配的社会,就要防止出现一种“充当或能够充当支配的手段”的社会物品(social goods)[注]迈克尔·沃尔泽:《正义诸领域:为多元主义与平等一辩》,褚松燕译,凤凰出版集团、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序言第4页,序言第5页。。现代社会普遍接受平等,权利平等是适用于社会各个领域的要求。但正义是具体的,贯穿于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可供分配的社会物品是多样化的,每个领域都有特定的社会物品,应当遵循不同的分配原则。其实践的可能性“早已扎根在我们对社会物品共享的认识中了”[注]迈克尔·沃尔泽:《正义诸领域:为多元主义与平等一辩》,褚松燕译,凤凰出版集团、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序言第4页,序言第5页。。商人可以在生意场上通过公平交易追逐金钱利益;知识分子可以在学术圈中发挥聪明才智进行研究创造;运动员可以在体育竞技中依靠奋力拼搏赢得桂冠。社会各个领域保持相互独立,就不会产生某种支配性的社会价值。均衡就意味着社会领域和社会价值的多元化。在不同的社会领域里,人们可以各展所长,各得其所。由于各个领域的价值标准是多元的,一个领域中的失败者,在其他领域却可以获得成功。在非支配的社会中,没有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总是失败者。

但不得不承认,人类社会存在大量的弱势群体,比如那些随意被解雇、被拒绝的低端劳动力,那些生活在社会边缘不受重视的人群。一些人看起来没有任何才能,他们对任何领域都不擅长,在任何领域都算得上是失败者。然而沃尔泽宣称,他并不相信这些人实际上确实是那样的人,他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恰好是社会均衡遭到破坏的结果。“如果人们在每个领域都失败了,我们就应该把这看作一种不能把各领域分开并保持它们自治的系统性失败的一个标志:某种才能或某一组才能,某种善或某一组善,支配着所有其他的才能或善。”[注]迈克尔·沃尔泽:《正义诸领域:为多元主义与平等一辩》,褚松燕译,凤凰出版集团、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中文版序第2页。如果能够打破这种支配的局面,人们也许就会发现,所谓的失败者在我们意想不到的方面有所擅长并且可以获得成功。正是这种支配的局面使得人们无法进行有意义的选择。在一个社会中,如果一种物品占据了支配地位,无论它是权力、金钱,还是血统、神宠,那么,谁拥有了这种物品,谁就会在每个地方都取得成功,但这其实也阻碍了他选择更有意义的生活;谁不拥有这种物品,谁就会在所有的地方都遭到失败,他的选择余地将会更加有限。在社会转型时期,尤其值得警惕的是资本与政治权力这两种社会物品。如果不受限制,它们都有可能像藤蔓一样在社会中肆意生长。前者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那样:“(占有资本的)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资产阶级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神圣光环。它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0页。政治权力这种物品具有特殊的价值,因为我们需要政治权力来捍卫不同社会领域和社会价值的边界。但政治权力本身也是扩张性的。在中国漫长的封建专制主义时代,政治权力支配社会的格局一直没有被打破,这催生了超经济强制,挤压了社会公共领域的生长空间,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健康发展。这种格局在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特殊利益的同时,使得农民长时间地处于被压迫、被剥削的状态。在文化观念上,这种格局还扭曲了社会价值观,造成了封建官场的腐败滋生,产生了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意识。不管是资本,还是政治权力,无论哪一种物品取得了绝对支配的地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将沦为天方夜谭。

总之,美好生活要得以可能,首先离不开秩序和发展,坚强有力的政党领导构成了实现美好生活的根本前提。人们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才能够自主地创造美好生活,社会合作体系构成了实现美好生活的社会基础。在工业化的现代社会中,社会与国家相互分离,自由与民主权利成为实现美好生活的法治要求;物质生产水平极大提高,基本的生活保障成为实现美好生活的社会权利;人际关系趋向疏离,社会分化变得严重,财富的影响力四处扩张,权力分配容易失衡,公平的选择机会成为实现美好生活的重要规范和结构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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