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和意义体验
——维特根斯坦心理学哲学中“体验”概念阐释

2019-01-18 19:44袁菜琼
天府新论 2019年4期
关键词:维特根斯坦语词詹姆斯

袁菜琼

“意义体验”概念是维特根斯坦后期意义理论和心理学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出现在《哲学研究》中的第二部分中,它不仅与维特根斯坦“意义即用法”的根本主张密切相关,而且与心理学哲学中的面相观看和面相盲与意义盲之间也具有深刻的关联。维特根斯坦也认识到音乐的理解和意义体验之间的相似性和亲近性,参照对音乐的理解来谈论语词意义的体验。人们只有将“体验”和“理解”这些家族相似概念视为一种做某事的能力,将某物看作或理解为某物的能力,例如体验语词含义的能力、音乐的欣赏能力、艺术鉴赏能力等。教会某人欣赏诗歌、画作、音乐,会下棋,会做数学题,会乘法运算。这些理解能力在训练中不断提升,依赖于概念的把握和语言的学习。而语言学习是一个教授、启发和训练的社会历史过程。语言的学习和训练旨在培养具有理解能力的语言使用者以及合格的语言游戏参与者。一个成熟的语言游戏参与者能够学会从一个熟悉的音乐联想到其它相类似的音乐,从一个熟悉的语词基本含义向其它更多的派生含义的转变,从一个面相向另一个面相之间的转变,从一种熟悉的场景向不熟悉的场景的迁移,并最终做到举一反三。

一、维特根斯坦心理学哲学中“体验”概念的含义和特性

维特根斯坦在《心理学哲学评论Ⅰ》中的第836节,企图将心理学事项的整个领域称为体验或经验的领域(erleben),并将所有的心理学动词称之为体验概念。其中,体验概念(Erlebniebegriffe)的动词形式是“Erleben”,名词形式为“Erlebnis”。它包含经验“undergoing” (德语Erfahrung) [如想象(images)、印象],情绪(如悲伤、喜悦、忧愁、欢乐)以及确信(如相信、确定性和怀疑)这些子类,这种分类存在着很多不足。在《心理学哲学评论Ⅱ》中的第63和148节,他又对心理学概念进行分类,他分析指出感官感觉(sensation)(如疼痛感觉)和情绪的区别与联系。总体而言,维特根斯坦对心理学概念的分类计划始终是不尽如人意的。他承认体验概念具有一种最模糊的含义, “体验(experience)概念:它相似于发生、过程、状态、事物、事实、描述和报道的概念。在这里,我们认为我们站立在一个坚实的地基上,比任何别的方法和语言游戏更加深刻。可是,这些最普通的词恰恰也有一种最模糊的意义。它们其实与无数的特殊事例联系在一起,这并没有使它们更加坚实,而是毋宁说更加脆弱。”[注]维特根斯坦:《心理学哲学评论I》,《维特根斯坦全集》第9卷,涂纪亮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70页。

在维特根斯坦的用语中,他常常使用经验或体验“Experience” (德语erleben)和感觉“feeling”(德语Gefühl),感觉“sensation”(德语Empfindung),意义经验或体验“experience of meaning”(德语Bedeutungserlebnis )这些概念。其中,《哲学研究》第二部分中,维特根斯坦谈论如果—感觉“if-feeling”(德语Wenn-Gefühl)的相关码段中,一直使用的是“感觉”(feeling)一词,詹姆斯在谈论关系词(如果、并且、但是、经由等)的感觉时,同样使用的是“感觉”(feeling)一词。在《哲学研究》第一部分的私人语言论题下(PI,243-315节),除了私人感觉,内在感觉用的是“Experience”一词,我的感觉、疼痛感觉等等使用的是感觉“sensation” 一词。在谈到意图、理解等不是一种体验(PI,155、322、591、645节)以及阅读、被带领是一种特别的体验(PI,165、171、172、173、174、175、176、177节),维特根斯坦用“experience”一词,陈嘉映先生将其翻译为体验。尤其是经验到一个语词的含义,用的是经验“experience”。

体验概念包含经验(experience)和感觉“feeling”(德语Gefühl)、感觉“sensation”(德语Empfindung)。理解和体验是处于同一个层面上的家族相似概念,它们与真正心灵状态之间存在着根本区别或语法差异。体验概念具有客观特性和主观特性。其中,经验(experience)是一种不断积累、后天训练和教育的结果。某种技能的掌握和能力的获得是通过不断训练后达成的。比如,理解一种下棋规则就是掌握下棋的技术,乘法运算的能力以及通过训练掌握代数公式y=x2的用法。它们并不依赖于主体内心是如何理解的,以及内心是否伴随着一种事件、状态、过程。经验是一个群体或主体间共同拥有的、共同约定的,它与共同的人类行为方式和一致共同的生活形式紧密相关,它本质上是一种实践,依赖于确定的周边环境、人类习俗和建制。相比之下,感觉“feeling”(德语Gefühl)、感觉“sensation”主要与主体的内在私人领域相关,包括一些感官感觉(如疼痛、痒)和情绪状态或情感活动(如悲伤、愉快、忧伤、欣喜)等,它们是真正的内在心灵状态,可以通过时间上的持续性来加以刻画。它往往与第一人称联系在一起使用,更多强调主体的私人体验和内在的主观感受。对于维特根斯坦而言,内在的私人体验是无法捉摸的、隐秘不可知的,他企图超越内在私人领域,破除在语词的意义与内在私人感觉建立关联的企图。就经验的客观特性而言,它与外在可观察的特定表情、姿态、行为,以及语句的语速、语调、语气等紧密相关。而它与内在的私人体验,即主观的心理过程和状态之间存在着范畴区分,将语词的意义和内在的心理过程和状态加以区别开来。

内在心灵的东西不能成为依据,内在的心灵过程和状态必须有一个外在的、可观察的东西作为标准。“维特根斯坦经常强调主观和客观或客观化的方法之间存在一个明显的区别……与客观的解释相比,主观的解释并没有为检验相关的陈述提供一个主体间有用的标准。”[注]Joachim Schulte, Experience and Expression: Wittgenstein’s Philosophy of Psychology , Clarendon Press,1995, pp.60-61.不少研究也注意到体验概念的客观特性和主观特性,巴爱利(Bar-Elli) 强调意义体验的客观特征。他指出,“区分这两种感觉是很重要的:在一种意义上,感觉是我们在使用语词时可能拥有的心理过程(或状态)……在另一个意义上,语词的感觉是语词及其意义的客观特征,它或多或少与(心理)感觉有因果关系,就像花的颜色与我们看到它时的感觉有关一样。”[注]Gilead Bar-Elli, Wittgenstein on the Experience of Meaning and the Meaning of Music,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2006, p.227, p.223.“词语的感觉(feeling)是其意义和用法的客观特征,它应该与作为‘伴随’我们使用词语的心理过程或经验(experiences)的感觉区别开来。”[注]Gilead Bar-Elli, Wittgenstein on the Experience of Meaning and the Meaning of Music,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2006, p.227, p.223.文策尔(Wenzel,C.H.)则强调意义体验是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相交织的结果,“在鉴赏力、意义体验和面相转变方面,主观与客观是交织在一起的。”[注]Christian Helmut Wenzel, On Wittgenstein's notion of meaning-blindness: Its subjective, objective and aesthetic aspects,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2010, p. 214.

对于维特根斯坦而言,语词意义的感觉和意义体验在于体验的客观特性。一个语词(句子或表达式)的意义与说出、听到它们的感觉、面部表情、语词的灵魂以及“和我们的语言和语调,即和我们语言游戏的整个领域有关。”[注]维特根斯坦:《纸条集》,《维特根斯坦全集》第11卷,涂纪亮、吴晓红、李洁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61页。而伴随着说出一个句子的心理过程与句子的意义无关。故而,在谈及语词意义的时候,他更加倾向于谈论意义体验或语词的“感觉”、“相貌”、“灵魂”、“特性”、“气氛”等的客观特性。他指出,“人们可能说,虽然每一个词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同的特性,可是,它毕竟始终有一种特性——一张面孔……每一个词都是一张小面孔,文字符号可能是一张面孔。人们也可以设想,整个命题是一个图像群体,以致对这些面孔的一瞥便在它们之间产生一种联系,从而使得这个整体成为有意义的群体。”[注]维特根斯坦:《心理学哲学评论I》,《维特根斯坦全集》第9卷,涂纪亮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91页。

维特根斯坦试图表明,一方面,每一个词都有一张面孔,多义词的意义可以根据具体的语境来加以确定,但是在不同语境之中它始终保持着同一个面孔。比如,对于语词意义的体验而言,“banks”这个词具有银行和河岸的双重含义,我们可以根据它所处的具体语境来说明它具体含义是什么,我们可以根据他说他取了很多钱而推知它意谓的是“银行”。可以说,在不同表达式中或不同语境中的“banks”始终保持同一个面孔。又比如兔鸭头图包含兔子面相和鸭子面相,我们可以结合它们相应的语境来将它看作鸭子头或兔子图,可是它始终保持不变的就是它是一幅兔鸭头图,“我看见两幅图画:一幅上面的兔鸭头被兔子围绕着,另一幅上面被鸭子围绕着。”[注]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陈嘉映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212页。另一方面,维特根斯坦设想命题是由语词作为其构成成分,其中的每一个语词都有一张自己特有的面孔,那由诸语词组成的命题整体就是一个图像群。

二、维特根斯坦批判詹姆斯意义即体验的观点

威廉·詹姆斯《心理学原理》,尤其是该著作中的意识之流这一主题,对维特根斯坦后期心理学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思想之流(或意识之流、主观生活之流)旨在说明经验的性质,纯粹经验是世界上唯一的实在。对象以及对象和对象之间的关系,在感觉经验中具有实在性或真实性。他坚持认为,“如果存在着诸如感觉这样的东西,那么对象之间的关系肯定也存在于物理世界之中,而且认识这些关系的感觉也更加肯定的存在着。”[注]詹姆斯:《心理学原理》,田平译,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年,第342页。在詹姆斯看来,人类语言中,关系词项由实词加以表达,关系则由虚词来表达。关系和关系词项一样都是经验的一部分,要公平对待关系和关系项。詹姆斯写道,“连接各经验的关系本身也必须是所经验的关系,而任何种类的所有经验关系都必须和该体系里的其他任何东西一样被算作是‘实在的’。”[注]詹姆斯:《彻底的经验主义》,庞景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22页。“直接经验到的有连续的关系和其他事物一样,都是真实的。”[注]W. James, A pluralistic universe, Rockville, Maryland:Arc Manor, 2008, p.134, p.113.詹姆斯继续声称,“我们应当完全像说对蓝色的感觉或者对寒冷的感觉一样容易地说出对和的感觉、对如果的感觉、对但是的感觉和对经由的感觉。但是我们不能:我们只认可实在部分的存在的习惯是如此地根深蒂固,我们的语言几乎拒绝任何其他的用途。”[注]詹姆斯:《心理学原理》,田平译,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年,第342页。

在《彻底的经验主义》一书中,他同样认为,“介词、系词、连接词、‘是’、‘不是’、‘那么’、‘在前’、‘在其中’、‘在上’、‘在外’、‘在其间’、‘其次’、‘像’、‘不像’、‘如’、‘但’,都是从纯粹经验之流——具体的事物之流或者感觉之流中开出的花朵,和名词、形容词开出的花朵一样自然,而且当我们把它们应用到流的一个新的部分上去时,它们也一样顺利地再次融合到纯粹经验之流里去。”[注]詹姆斯:《彻底的经验主义》,庞景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50-51页。同样,在《多元的宇宙》中关于经验的连续性主题之下,詹姆斯又谈及关系,正像词项一样,是直接被感觉到的。他指出,“任何一种关系,时间、空间、差异、相似、变化、比例、原因,或诸如此类的关系,都和词项一样,都是感觉之流不可分割的组成成分,而且连接关系和析取关系同样都是感觉之流的真正组成部分。”[注]W. James, A pluralistic universe, Rockville, Maryland:Arc Manor, 2008, p.134, p.113.总之,詹姆斯经持一种彻底的经验主义的立场,他认为关系和关系项都源于经验,都具有实在性和真实性,存在着关系词的感觉。语词(例如关系词——并且、如果、或者等)的意义就是伴随着语词使用的一种特殊感觉。

维特根斯坦花了大量的笔墨对詹姆斯所说的意义是一种体验的看法提出反驳。詹姆斯从心理学的视角出发,将语词的意义解释为人们心中唤起的特殊感觉,尤其是存在“关系的感觉”——对“并且”、“如果”、“但是”诸如此类的感觉。“在维特根斯坦的最终文本中,詹姆斯是作为批判对象出现的:作为一个将意义和理解心理化的人,忽视了它们的‘逻辑’或‘语法’性质。”[注]Russell B., Goodman, Wittgenstein and William Ja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p.142.维特根斯坦写道:

“有人说,理解句子是由每个词造成的印象构成的。(比较一下威廉·詹姆斯所说的赋予‘如果……那么……’、‘但是’、‘和’这些词的特殊感情)……这些就是说话的声音以及与手势、语调等相关的所有身体感觉。而我们的确弄错了的是,以为与词相关的这些感觉多少都是‘在心中’的,‘在心中’这个短语造成的混淆比哲学中的大部分东西都要多……”[注]维特根斯坦:《维特根斯坦剑桥演讲集》,《维特根斯坦全集》第5卷,周晓亮、江怡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57页。

“你称之为这种感觉的那种东西是与一定的声调、手势、面部表情联系在一起的……”[注]维特根斯坦:《蓝皮书和褐皮书》,涂纪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09页。

“‘如果’这个词的声音只不过是如果——手势的一部分。”[注]维特根斯坦:《关于心理学哲学的最后著作》,《维特根斯坦全集》第5卷,涂纪亮、张金言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371页。

“‘好的’、‘啊’、‘也许’这些词,每一个都可能是一种感觉的表达。但是,我并不把这种感觉称之为词的意义。我可以用语调和姿势代替感觉。”[注]维特根斯坦:《哲学语法》,《维特根斯坦全集》第4卷,程志民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7页。

维特根斯坦想要表明“如果―感觉”,即对如果的体验总是与声调、手势和面部表情等周边情况密切关联的。人们在说出“如果”一词是否伴随着“如果”这种感觉,在不同语境中对“如果”的感觉是否是唯一的,以及人们对语词的感觉。例如,若认为对“如果”和“但是”的感觉是一样的,那“‘他根本不玩我们的游戏’,甚至可以说:‘这是另一种类的人。’”[注]Ludwig Wittgenstein,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G. E. M. Anscombe, P. M. S. Hacker & J. Schulte, Wiley - Blackwell, 2009, p.191e.“一个人不说‘如果’这个

词,他就不会有‘如果’的感觉吗?”[注]Ludwig Wittgenstein,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G. E. M. Anscombe, P. M. S. Hacker & J. Schulte, Wiley- Blackwell, 2009, p.191e, p.191e, p.191e, p.190e, p.227e.“如果一个人把‘如果—感觉’看作是意义的明显关联物,那么他就对这种感觉的心理兴趣做了错误的判断。”[注]Ludwig Wittgenstein,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G. E. M. Anscombe, P. M. S. Hacker & J. Schulte, Wiley- Blackwell, 2009, p.191e, p.191e, p.191e, p.190e, p.227e.同时,维特根斯坦将“如果”的感觉与一个乐曲给我们的那种特殊“感觉”相类比。对乐曲的特殊感受并不一定伴随着乐曲的演奏而出现,“如果’的感觉应该和一个乐句给我们的特殊‘感觉’相比较。”[注]Ludwig Wittgenstein,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G. E. M. Anscombe, P. M. S. Hacker & J. Schulte, Wiley- Blackwell, 2009, p.191e, p.191e, p.191e, p.190e, p.227e.通过分析伴随着语词独特感觉(如果—感觉),维特根斯坦最终想要得出的结论是,“一个语词的含义不是听到或说出它时的经验,而句子的意义也不是这些经验的复合。”[注]Ludwig Wittgenstein,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G. E. M. Anscombe, P. M. S. Hacker & J. Schulte, Wiley- Blackwell, 2009, p.191e, p.191e, p.191e, p.190e, p.227e.由于一个语词的意义不是对语词的体验,由各个语词组成的句子整体自然不是各种不同感觉的堆积,意义不是一种特殊体验。

詹姆斯和维特根斯坦之间的分歧,可以归结于他们哲学思想的根本立足点的不同。詹姆斯基于经验主义立场,认为意义是一种体验。而维特根斯坦则坚持“意义即用法”的根本原则,肯定语词的使用构成了语词的意义,“一个词的含义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PI,43节),进而认为意义不是一种体验。使用总是依赖于特定的场景和语境因素,特定语境中的语调、手势和面部表情在对语词的感觉中起着重大的作用。“詹姆斯总是把语境看作是一种心理上的东西,一种人可以在思想之流中随时体验到的东西。维特根斯坦认为,语境在于制度和实践,而它们并不是瞬间经验中的事项。”[注]Russell B., Goodman, Wittgenstein and William Ja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pp.119-120.

三、体验意义与理解音乐:家族相似

在《哲学研究》一书中,维特根斯坦阐释了理解的两种不同方式。其中,理解的一种用法是,语词的灵魂即它的含义在一个语句中不起任何作用,我们可以用具有相同含义的语词来代替它。同样命题的生命是其意义,按照《逻辑哲学论》的看法,一个命题的意义在于它是事态的一幅逻辑图像,同一个事态可以由不同的表达式来加以刻画,不同的表达式或句子具有相同的意义,或它们共有相同的思想,故它们之间可以相互替换。理解的另一种用法可以用于艺术语言中,尤其是理解一首诗或一个音乐主题,一个句子是有生命的,语句中的语词是有灵魂的,语词不能用同义词替换,句子也不可用相同意义的句子来替换,只有这些语词,只有这样排列才能表达思想。他写道:

“也可以有一种语言,语词的‘灵魂’在使用这种语言时不起作用。例如没有什么妨碍我们用任意发明的新词代替这种语言里的某个词。”(PI,530节)

“我们在不同的意义上讲到理解一个句子:在一种意义上这个句子可以由另一个所说相同的句子代替,但在另一种意义上则不能由另一个句子代替(就像音乐主题不能由另一个代替)。在一种情况下,句子的思想是不同句子共有的;在另一种情况下,只有这些语词,这样排列,才能表达这一思想。(理解一首诗。)”(PI,531节)

同样,在语词意义的体验中,维特根斯坦区分语词用法的原初含义和派生意义,并且只有在知道一个语词的原初含义的前提下,才能在派生意义上使用它,“在这里,人们可能会说一个词有‘原初的含义’和‘派生的含义’。一个词只有具有原初含义,人们才会在派生含义上使用它。”[注]Ludwig Wittgenstein,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G. E. M. Anscombe, P. M. S. Hacker & J. Schulte, Wiley- Blackwell, 2009, p.191e, p.191e, p.191e, p.190e, p.227e.一个词的原初含义是其本来的意思,词的派生含义一般是用于艺术语言之中,尤其在隐喻的意义上来使用一个词的派生含义,但是一个词的派生含义并不等同于隐喻意义。例如,对于语词的派生意义,人们倾向于形容元音e是黄色的,星期三是胖的,星期二是瘦的,反之亦可。米歇尔·特·哈克指出,“我认为,‘意义体验’的‘语法’既不能与难以捉摸的经验描述相比较,也不能与行为主义的反应相比较。相反,‘体验一个语词的意义’是语言的一种派生用法,即对于意义(原初)使用的表达式是必不可少的。”[注]Michel ter Hark, Experience of Meaning, Secondary Use and Aesthetics,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2010, p. 157.不仅如此,维特根斯坦也常常谈论心理学概念,例如疼痛的正常用法和派生用法,疼痛概念的正常用法是用于生命体之上,而语词的派生用法往往用于艺术语言。在童话故事里,说瓦罐能听见,能说话,能有疼痛,这是关于“听见”、“说话”、“疼痛”的派生用法。总之,维特根斯坦是在艺术形式尤其是文学或音乐中来考察语词的派生含义和派生用法的。

在思想和语言之间关系的主题下,维特根斯坦在理解语句和理解音乐之间做了一个类比。不可否认,“维特根斯坦的风格,特别是他的后期作品充满了意象、比喻和比较,即一个话题、问题或论点和其他事物的比照。”[注]刘易斯:《维特根斯坦论语词和音乐》,威瑟斯布恩:《多维视界中的维特根斯坦》,郝亿春、李云飞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16页。参照理解音乐来谈论意义体验和对语词的感觉,这对于理解他的意义理论至关重要。“理解一个语句和理解一个音乐主题远比人们所以为的那样关系更近。我的意思却是这样的:理解一个语句比人们所设想的更接近于通常称作理解一个音乐主题那样的东西。”(PI,527节)维特根斯坦从家族相似性的角度出发,考察了理解一个音乐主题和理解一个句子之间的亲近性和相似性,家族相似性意味着“粗略精微的各种相似性”(PI,66节)。从更加宏大的意义上说,音乐和语句同属于一个大家族,它们之间具有粗略的相似性。相比之下,属于艺术门类之下的家族成员,如音乐与绘画、诗歌等之间具有更加精微的相似性。语言本身就是一个家族相似概念。就言说与演奏音乐的关系而言,维特根斯坦对有无思想地言说与有无思想地(是否理解)演奏一段乐曲进行比较,“可以把不假思索而说和不是不假思索而说比作不假思索地演奏一段音乐和不是不假思索地演奏。”(PI,341节)与带有思想或理解的方式来听到或说出一个句子相类似,以理解的方式去聆听或演奏一段乐曲,一个人内心并没有一种或多种特殊的体验伴随着演奏或聆听的过程,“难道理解一个乐曲不就是当我们所见到这个乐句时所获得的体验吗?”[注]维特根斯坦:《杂评》,《维特根斯坦全集》第11卷,涂纪亮、吴晓红、李洁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94-95页。充满感情地演奏一段音乐根植于特定的文化之中,“谁在一种特定的文化中接受教育,他就会对音乐作出如此这般的反应,人们可以教他使用‘充满表现力的演奏’这个词语。”(Z,164节)

为什么维特根斯坦在心理学哲学中提出理解一个语句和理解音乐相类比。在他看来,“音乐的说话方式……在文字语言中包含一种强烈的音乐成分,(一声叹息,提问的语调,宣告的语调,渴望的语调,语调中所有那些无数的抑扬顿挫)”[注]维特根斯坦:《心理学哲学评论I》,《维特根斯坦全集》第9卷,涂纪亮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21-222页。“人们可以说,对一个音乐片段的理解就是对一种语言的理解。”[注]维特根斯坦:《纸条集》,《维特根斯坦全集》第11卷,涂纪亮、吴晓红、李洁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60页。显然,维特根斯坦从语义学的角度出发来探讨对艺术语言的理解,常常将意义的体验和音乐理解进行比较。他坚持将理解语句和理解音乐与相关的表情、体验和气氛等语境因素或周边情况关联在一起,极力避免将内在的主观情感视为判定一个人是否真正理解一个语句或一段乐曲的依据。

首先,理解语句和理解音乐与特定文化、习俗、实践以及外在客观因素之间具有深刻关联。“看见面相,理解音乐、诗歌、绘画、幽默,这些反应属于一种文化、一种生活形式,而且只能在一种文化、一种生活形式中存活。”[注]蒙克:《维特根斯坦传:天才之为责任》,王宇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536页。对语句的理解和对音乐的理解都根植于共同的生活形式和语言游戏之中。维特根斯坦始终强调对意义的体验和对音乐的理解总是与声调、语气、手势和面部表情等周边情况密切关联的。再者,理解音乐的人和不理解音乐的人相比,其会以不同的方式(如带有不同的表情来)听、弹奏、哼唱以及谈论乐曲,对音乐的理解总是带着某种表情的,或总是依赖于特定的场景,“在聆听、演奏音乐时以及在其他某些时候,对音乐的理解是有某种表情的……理解音乐的人可能以一种与不理解音乐的人不同的方式(例如,他的脸上带有不同的表情)去听音乐,去谈论音乐……”[注]维特根斯坦:《杂评》,《维特根斯坦全集》第11卷,涂纪亮、吴晓红、李洁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96页,第53页,第16页。

其次,维特根斯坦是如何看待理解语词和理解音乐与主观私人体验之间的关系的?当我们说出或听到一个语词的过程是否存伴随着一种体验?某种内在的心灵体验赋予一个语词,并肯定一个语词的意义在于它所意谓的内在心灵过程。这正好是维特根斯坦所拒斥的观点,语词的意义不是由它所指称的内在过程所给出的,避免语词指称内在过程而获得意义。故而,“维特根斯坦质疑……我们的理解可以还原为一种特定的体验,无论是心理体验还是神经生理体验。”[注]Garry L. Hagberg (ed.), Wittgenstein on Aesthetic Understanding, Palgrave Macmillan,2017, p.282, p.282.对音乐的理解的语词的意义不是说出或听到一个词时所伴随着的一种或多种内心体验构成的,“对音乐的理解既不是一种感受,也不是感受的堆积。把它称之为一种体验,在下述意义上是正确的:理解这个概念和其他的体验概念有些亲缘关系” (Z,165节), “含义不是听或说出一个词时的经验,句子的意义不是这些经验的复合。”[注]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陈嘉映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198页。如果诉诸一种内在的私人体验来理解音乐和体验语词意义的体验,那么面临的问题是究竟如何表达私有的感觉,私有的情感和内心的情绪、情感,并且对这些内在私人领域的东西判定标准或依据是什么,即如何对其加以辩护的问题。

同样,艺术的作用在于“唤起情感”,“音乐的目的:交流感情”。[注]维特根斯坦:《杂评》,《维特根斯坦全集》第11卷,涂纪亮、吴晓红、李洁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96页,第53页,第16页。“音乐中的节奏和情感,情感伴随着我们对一首音乐的作品的领悟,正如情感伴随着生活历程那样。”[注]维特根斯坦:《杂评》,《维特根斯坦全集》第11卷,涂纪亮、吴晓红、李洁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96页,第53页,第16页。音乐是一种艺术表达,它作为充满情感的表达方式,能够传达一个人内心的情感体验。维特根斯坦确实承认存在着内在心灵过程或状态,但是这种主观情感体验并不是伴随着说出或听到语言、音乐的东西,当然,这样的内在过程也不能赋予语词和音乐以任何意义。“在音乐的例子中……‘理解’一词并不是当听到一个音乐主题时所发生的心理或大脑过程的名称;相反,该术语的含义取决于听的特定体验发生的环境。”[注]Garry L. Hagberg (ed.), Wittgenstein on Aesthetic Understanding, Palgrave Macmillan,2017, p.282, p.282.语词的意义和内心的主观体验之间具有区别。不可否认,将音乐在一个人内心唤起的特殊情感体验视为对音乐的理解,这种看法容易使音乐沦为产生情感体验的工具。欣赏乐曲时发出的感触和听到音乐所唤起的主观情感体验(音乐给我们的印象)都是完全私人性的和主观的,内在的东西不能作为判定一个人是否真正理解乐曲的重要依据和标准。

“可是,你的确谈论对音乐的理解。当你听音乐时,你的确理解它!是否我们应该说,这是一种与听觉相伴随的体验。”(Z,159节)“把理解称作为一个与倾听相伴随的过程,那是错误的。(当然,我们也不能将它的表现——那种充满表现力的演奏称为倾听的伴随物)。”(Z,163节)这并不是意味着维特根斯坦不承认情感体验在理解音乐中所扮演的重要作用,不可否认,聆听一段音乐时总是伴随着情感体验。可是,与听说伴随的一种或多种特殊体验并不等于是对音乐的理解。故而,维特根斯坦评论道,“对音乐的理解既不是一种感受,也不是感受的堆积” (Z,165节)。理解这种活动并不伴随听的过程,不管你听到的是一个句子还是一个音乐主题。

四、结 语

维特根斯坦的心理学哲学虽然受到詹姆斯思想的深刻影响,但是他们二者的根本立足点是不同的。詹姆斯的思想带有明显的经验主义色彩和心理学的特征。维特根斯坦则基于反心理主义的立场,坚决反对将思想解释为某种无形的内在精神过程和心理状态,企图超越内在私人的领域。虽然他承认存在内在的过程和状态,但是语词的意义并不是通过内在过程和状态赋予的。心理学哲学中的“体验”概念不具有私人性和内在性,而具有明显的客观性,它与理解这些家族相似概念一样,是一种能力,其依托于不断的训练。在意义体验的主题下,音乐的理解和语词的经验之间所具有的家族相似性,以及批判詹姆斯所谓语词意义是一种特殊体验的观点,无一不说明语词的意义不是对语词的私人经验,句子的意义不是这些经验的复合和堆积。内在的过程和状态并不能作为一个人是否真正地体验语词含义和理解音乐的依据。

维特根斯坦认可意义用法、意义体验和音乐理解之间的深刻关联,它们根植于生活实践之中,属于一种文化、一种生活形式。维特根斯坦经常把语言意义与场景性和语境性联系起来,即语气、语调、语速的快慢、面部表情、姿态和行为等。语词的经验和音乐的理解之间的家族相似性表明,它们的意义不是感觉和感觉的复合,音乐和语句中所饱含的主观情感完全可以借助外在可观察的因素(语气、手势、面部表情……)表达出来。语言的意义内在于整个语言游戏之中。一幅画的意义内在于它自身,一个音乐主题的意义内在于它自身,意义本身具有内在性和自足性,语言的意义不在于它是否描画了可能事态。对于意义体验概念含义的把握,不但有助于看到维特根斯坦后期意义理论和心理学哲学之间的密切关联,以及《哲学研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间的深刻关联,而且更加能够彰显出维特根斯坦思想的联系性、完整性和深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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