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娜
(河南省图书馆)
文化创意产品(以下简称“文创产品”)以文化创意为中心,是人的知识、智慧和灵感在特定行业的物化表现,具有经济属性和文化属性。[1]图书馆文创产品依托图书馆特定文化背景和馆藏资源,是在汇集了人和团队的知识、智慧、创造力及想象力后,设计、生产出的符合用户需求的商品。[2]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企业通过限量复制、加盟制造、委托代理等形式参与文创产品开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创产品开发,努力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3]《意见》虽没有具体规定图书馆文创产品的定义、内涵和类型,但从整体要求、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等政策层面明确鼓励图书馆主动开发各类文创产品。随后,四川、浙江、河北、云南等地从具体实施细则着手,分别制定了图书馆文创产品开发相关事宜。
目前,关于图书馆文创产品的研究多集中于概念、种类、形式[4]、创意来源(图书馆、阅读和地方文化)[5]、开发方向与原则[6]、知识产权保护[7]、开发模式[8]、经营模式[9]等内容,缺少关于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文创产品开发的研究。基于此,笔者从文化授权视角探索图书馆文创产品开发推广的特征,以期促进图书馆文创产品的发展建设。
结合已有研究,[10]笔者将图书馆文创产品开发归纳为传统产品开发、数字化产品开发、创新产品开发三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