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昆
(晋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山西晋城 048000)
通常情况下,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主要包括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以及振动、运输车辆的噪声以及施工人喧哗的噪声等。这些噪声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良好发展和进步。因此,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该对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进行严格的防治,采用合理方式,降低噪声污染。
由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得知,该条例对城市中的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部门等的职责都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相关部门一定要严格执法,明确自身所肩负的职责,加大对机动车辆运行噪声的严格监管,有效降低城市噪声污染,同时,对于铁路以及民航等管理部门,应该根据各自的职责,承担相应的噪声管理责任,并且积极地配合监督部门的管理,确保城市噪声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第七条中有明确要求,凡产生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对策,对噪声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其不会超过国家的标准和规定,同时还应该向当地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噪声源的种类以及强度等,坚决不能出现拒报或谎报的情况。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如果发现企业在生产期间,其噪声已经超过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那么就一定要严格的按照标准,对污染问题进行有效地治理,保证可以有效地消除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