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 虹(厦门市图书馆)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正式施行,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公民参与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1]《公共图书馆法》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志愿者参与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随着文明城市创建、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持续推动,志愿者工作作为必查指标进入各类检查评估文件。因此,公共图书馆导入志愿者服务机制,吸引更多社会公众加入志愿者队伍,参与图书上架、读者引导等基础工作已成为新常态。但随着市民对图书馆多样化信息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原来内容狭窄、项目单一的志愿者服务与新时代图书馆服务升级的趋势不相适应,并普遍存在问题。探讨可行的管理模式和实施办法,提高志愿者组织管理规范化、志愿服务常态化水平,是促进公共图书馆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厦门市图书馆于2001年面向社会招募志愿者,并采取了诸多措施加强志愿者组织管理。如,建立志愿者管理组织机构、将志愿者管理及服务工作纳入图书馆文明单位建设发展规划、在官网上开辟“志愿服务专栏”、每年组织志愿者召开分享会等。同时,通过建立项目库、人才库、资源库和社会化开放平台、馆校合作平台、宣传共享平台的“三库三平台”管理模式,在志愿者队伍和志愿服务品牌建设、志愿者专项培训、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