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飞

数日的辛苦劳作、长期拖欠而难以追索的血汗钱、辗转奔波的艰难讨薪历程……这些是农民工进城务工时经常会遇到的情况。面对残酷的现实,农民工在穷尽其他维权手段后会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最后的希望寄托给人民法院。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多种原因,农民工维权往往困难重重。
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农民工多是通过别人介绍进城做临时工,尤其在建筑工地发生的劳务合同纠纷中,建设工程大多存在多次发包、转包以及层层分包的情况。农民工不去了解清楚雇主的详细情况就开始劳动,劳务纠纷发生后农民工对雇主的姓名、住址等一无所知,难以提供雇主的信息和有效送达地址,从而导致其起诉因被告不明确被驳回的情形比较多见。
农民工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多数农民工务工期间没有与雇主订立书面劳务雇佣合同的意识。关于劳务费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重要事项多为口头约定,加之没有及时收集劳务期间的考勤证明、雇主欠付报酬的欠条等重要证据,往往因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而承担败诉风险。
农民工对维权渠道知之甚少。农民工对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以及人民法院的具体职能和办事程序了解较少。在进行维权时,往往辗转于不同部门之间反复进行咨询,白白花费了时间和金钱,也延误了取证进行诉讼维权的最佳时期。
农民工势单力薄缺少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