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里的“跨国恋情”

2019-01-21 09:50:26陈侃
检察风云 2019年1期

陈侃

任何人都不得贪图他人的财物,任何人都不得基于他人的损失而获得利益,任何人都不能通过自己的不法行为改善自己的现实状态。

——《刑法格言的展开》

社交网络,就像一款带有强大滤镜及编辑功能的美颜相机,透过这个滤镜,仿佛可以将人性中的许多阴暗和丑陋面过滤,只剩下被无限放大的“优点”。而这,也成为了许多网络诈骗,尤其是情感诈骗频发的温床。前不久,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长宁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将自己塑造成“白富美留学生”以骗取信任,导致两名被害人受骗上当。近日,本刊记者对话该院检察二部的朱林琳检察官,对这起案件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素未谋面的“外国女友”

钱先生是沪上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一名员工。2014年的某天,一个叫慕容扬子的女性在微信上添加他为好友,这个慕容扬子自称是日本留学生,其父亲在中国做酒店和养老院生意。“其实这个所谓的慕容扬子真名叫许雯婷,自己带着两个孩子生活,也并没有固定职业。不过在聊天的过程中,她却对钱先生谎称自己在外国语学院上学,家里人想为她在上海的高档楼盘中购买一套价值5000万的房产,因此需要钱先生推荐一些房源。而每次到了需要实地看房的时候,许雯婷却又总是推脱。

就这样,在随后的两年里,两人并没有再联系。然而2016年10月,许雯婷突然在朋友圈更新状态,表示自己又回到了上海。于是钱先生再次和她恢复了联系,并且一度联系得非常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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