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改装电表偷电被诉

2019-01-21 09:50:26徐杰瑛
检察风云 2019年1期

徐杰瑛

选题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类型:盗窃罪

2018年7月19日,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去富某某和储某某的虾塘处例行用电检查时发现该处的电表内有两条线路出现电压失压的情况。工作人员对此开展测试,然而结果却显示并无异常。经过后续的数据读取测定,虾塘电压异常的秘密终于被揭开:原来该处电表曾被人为破坏开启并刻意破坏了两条记录电量使用的线路,也就是说电被人为窃取了!

经统计,该处的电表自2017年4月起出现异常直至2018年7月19日,期间被窃电量竟高达6万余度,工作人员随即报了警。犯罪嫌疑人富某某和储某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交代,富某某与储某某两人开办的虾塘相聚较近,一来二去间也就成了朋友。每每谈论起虾塘生意,成本开销就成了共同忧心的话题。“要是每个月电费能少交一点,那赚的利润也能多一点。我听说电表是可以自己改裝的,要不找个人改装我们共用的这个电表,到时候大家都能省下一笔钱。”一日,他们合计之下便打起了电表的主意。

很快,两人达成一致后就找了懂技术的人将共用的电能表做了改装,使得电能表显示读数少于实际使用量。自2017年4月起,两人便享受着改装电能表带来的收益。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罪行最终败露。截至2018年7月,两人共同偷电多达6万余度。

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富某某、储某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两人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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