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宇
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为了配合中央政府调控房价非理性上涨,先后出台了适应本地区经济条件的限制房屋买卖的相关规定,统称政府限购令。限购令对于已经生效但尚未履行的购房合同有无影响,开发商能否以限购令为由爽约?这也许是许多购房者关心的话题。
开发意向协议遭遇限购令,开发商欲爽约
2014年3月18日,武汉普提金街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提金公司)与湖北监利人陈某签订《普提金街定向开发协议书》(以下简称开发协议书)一份,内容为:基于陈某对于“普提金街”项目购买意愿,普提金公司同意陈某协议开发普提金街K7地块1号楼10层08号房,该商品房建筑面积为76.16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10088元。
合同还约定,陈某应向普提金公司支付326528元定向开发意向金,尾款须在项目开盘前付清,开盘之后陈某携带相关文件至招商中心办理购房手续。开盘时间以普提金公司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陈某须在开盘之日起七天内至项目招商中心与普提金公司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缴款及银行相关按揭手续。协议签订后,陈某于2014年3月18日向普提金公司和武汉香华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华林公司)支付326528元。2017年5月4日,普提金公司和香华林公司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然而2016年以来,我国二三线城市房价再次迎来一波迅猛上涨,武汉的房价也一路飙升。2017年5月,“普提金街”项目开盘,这时距离普提金公司与陈某签订开发协议已经过去三年,这期间开发地块的房价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