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不归路的原南航财务部部长

2019-01-21 09:50:26张新
检察风云 2019年1期

张新

震惊全国的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因巨额“委托理财”业务引发的特大腐败案件,于2006年10月16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航集团原财务部部长陈利明、原副总经理彭安发、原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总部负责人韩晓军出庭受审。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1年至2005年7月案发,被告人陈利明涉嫌利用违规的“委托理财”业务,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300余万元,贪污公款人民币1200余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12亿元。涉案金额之巨,全国罕见。其中3亿元被挪用公款与被告人彭安发有关,直至案发,该3亿元被挪用公款仍未归还。

借机委托理财大肆受贿

“南航案”以2005年夏曝出的委托理财巨亏为发端。当时案情虽不明朗,但这起发生于中国最大航空集团的重大经济案,已引起海内外舆论大哗。

办案检察官说,2001年8月,陈利明、彭安发和时任南航集团总经理的颜志卿三人商量,决定利用集团公司的银行信用贷款,委托证券公司理财。由于这一业务属违规,三人商定此事不外传,具体事宜均由颜志卿授权陈利明全权代表办理,彭安发负责面上的监管。

因行业特性而握有充沛现金流的南航集团,素有盘活资金的内在需求。2001年后,这一需求因南航主营业务不振而被逐年放大。当时南航上下,不但集团及下属财务公司大举委托理财,集团多个部门也都卷入其中。其中,既有直接委托券商理财的“双方协议”,更有大量涉及中介的“三方协议”。据检方指控,在获得集团总经理颜志卿授权后,身为集团财务部部长的陈利明于2001年8月至2005年6月间,与汉唐证券、世纪证券签署委托理财业务共计43.55亿元,并以拿“顾问费”方式获取巨额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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