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改革开放源于思想解放,40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确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无疑是一项重大成就。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从本期开始,《中国民商》开辟“聚焦中国基本经济制度”专栏,重新回顾和继续深化关于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探索,目的是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坚持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有的人发表了一些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习近平总书记于2018年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再次重申: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从来没有动摇。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党章,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制度。任何否定、怀疑、动摇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言行都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都不要听、不要信!
有必要重新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将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存在
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对于这个问题,党的十三大已经有了明确的回答: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在近代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不承认中国人民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而走上社会主義道路,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机械论,是右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