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元
农村住房是我国广大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是农民最基本的财产权利。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分离的住房政策,城镇住房按照商品房管理、允许上市流通,而农村住房只允许村内买卖、不允许上市流通,这一政策损害了广大农民的财产权益、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建议按照中央精神,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将农村住房按照商品房管理,允许上市流通,为农村发展、农民致富创造政策条件。
农民住房不允许上市流通弊端明显
实行城乡分离的住房政策,不允许农村住房上市流通,曾经一度起到了保护农民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实行这一政策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农村住房是建在宅基地之上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这就决定了农村住房及其宅基地在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是可以的,而转让给城镇居民就不被允许,也就是不能作为商品房上市流通交易。应当看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实行农村住房不能上市流通政策带来的弊端越来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