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敬和亲时间再议
——与小军《西汉与匈奴间最初和亲约缔结时间考述》商榷

2019-02-09 19:47景凯旋
关键词:封侯平城年表

景凯旋

(陕西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021)

刘敬和亲是汉高祖刘邦对匈奴采取的一项重要政策,对于刘敬和亲的时间与次数,学术界观点不尽相同。最近,《中国边疆史地研究》刊登小军先生《西汉与匈奴间最初和亲约缔结时间考述》[1](下文简称《考述》)一文,借助《史记》《汉书》年表相关记载,小军先生重新考证了刘敬和亲及相关事件的时间。该文认为韩王信迁徙太原郡发生在高祖五年、平城之战发生在高祖六年冬、刘敬提议将长公主嫁于冒顿单于时她尚未嫁给赵王张敖,刘敬与匈奴最初和亲发生在高祖六年正月间、陈豨叛乱发生在高祖七年。仔细阅读《考述》文之后,笔者对小军先生相关考证产生很大疑问,特向小军先生请教。

一、陈豨叛乱时间

陈豨叛乱是一个重要的时间点,《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它发生在刘敬第一次和亲之后,第二次和亲之前。因此,在《考述》文的第一部分,曾对陈豨叛乱的时间进行了考证。《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记载武原靖侯卫胠、槀侯陈错(《史记》作槀祖侯)同是在“高祖八年十二月丁未”封侯,封侯原因分别是“汉七年以梁将军从初起,击韩信、陈豨、黥布军,功侯,二千八百户,功比高陵侯”,“高帝七年,为将军,从击代陈豨有功,侯,六百户”。小军先生注意到卫胠、陈错两人“侯功”中均有击“陈豨”之事,在击“陈豨”事前均有高祖“七年”的时间点,据此推定陈豨叛乱时间在高祖“八年十二月丁未”前,即高祖七年。

需要注意的是小军先生所引用《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中卫胠“汉七年以梁将军从初起,击韩信、陈豨、黥布军”,在击“陈豨”之前有击“韩信”,击“陈豨”之后又并列有击“黥(英)布”。按照小军先生的理解,似乎击韩信、英布与击陈豨事一样,也应该发生在高祖七年。三件事都发生在“汉七年”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首先,按照小军先生的考证,平城之战发生在高祖六年,那为何会出现汉七年击韩信的记载?退一步,高祖七年是否击韩信一事暂且不论,但史书中有大量证据说明击英布不是发生在高祖七年。《史记·高祖本纪》记载英布谋反的具体时间:高祖十一年七月;[2](卷8,P389)《史记·黥布列传》记载了英布谋反原因:高祖十一年杀韩信、梁王彭越后,英布“大恐,阴令人部聚兵,伺侯旁郡警急”。[2](卷91,P2603)此外,《史记·高祖本纪》、《汉书·高帝纪下》记载高祖十年十月,刘邦还在长安长乐宫接受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等人朝贺,都可佐证英布反叛于高祖十一年。[2](卷8,P387)[3](卷1下,P67)不难看出“侯功”栏所写“击韩信、陈豨、黥布军”等事并非发生在同一年,据此将陈豨叛乱时间判定为高祖七年是值得怀疑的。

此外,许多相关事件也可证明陈豨汉高祖七年叛乱是错误的。第一,关于陈豨叛乱时间,《史记·高祖本纪》记载为“十年八月”、[2](卷8,P387)《汉书·高帝纪下》记载为“十年九月”;[3](卷1下,P68)第二,《史记·淮阴侯列传》记载,陈豨叛乱后韩信借病不随高祖出征,并派人联络陈豨,准备在长安举兵响应。由于消息泄露,吕后和萧何谎称高祖已平定陈豨凯旋,将韩信骗入宫中,斩于长乐钟室。[2](卷92,P2628-2629)《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十一年“春,淮阴侯韩信谋反关中,夷三族”,[2](卷8,P389)陈豨叛乱当据此时不远。假如陈豨叛乱时间在高祖七年,高祖十一年吕后、萧何肯定不会担心、也不会诬陷韩信与陈豨有勾结;第三,《史记·张苍传》中记载赵尧“以御史大夫从击陈豨有功”,加上以前的战功,封为江邑侯,食邑六百户。[2](卷96,P2679)查《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汉书·百官公卿表下》均记载赵尧在高祖十年始任御史大夫,直至惠帝六年。[2](卷18,P957)[2](卷19下,P748)高祖七年赵尧尚未担任御史大夫,高祖七年绝不可能发生赵尧“以御史大夫从击陈豨有功”之事;第四,《史记·韩信卢绾列传》记载陈豨“告归”时往来都经过赵国,“宾客随之者千余乘具”。这使得赵相周昌心生疑虑,因而面见高祖“言豨宾客盛甚,擅兵于外数岁,恐有变”。[2](卷93,P2640)前文所引《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汉书·百官公卿表》均记载高祖九年周昌担任赵相国,《史记·张耳陈余列传》记载高祖七年时赵相国为张耳旧部贯高。[2](卷89,P2583)高祖七年,周昌也绝不可能以赵相国身份面陈高祖陈豨可能会造反。以上史实均说明陈豨叛乱时间为高祖十年,并非如小军先生所说的高祖七年,叶永新先生对陈豨叛乱时间判断是没有问题的。[4]

如何理解《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的纪年方式?我们以《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江邑侯赵尧记载为例,“汉五年为御史,用奇计徙御史大夫周昌为赵相……”[2](卷18,P757)按照小军先生的理解方式,赵尧“用奇计徙御史大夫周昌为赵丞相……”也应该发在汉五年。前文引《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记载高祖九年“御史大夫昌为赵相国”;《汉书·百官公卿表下》记载高祖四年时周昌担任御史大夫,任职六年后改为赵相国。[3](卷19下,P746-747)高祖五年时周昌绝非赵相国,这再次证明小军先生的理解方式存在问题。结合上述记载,江邑侯赵尧“侯功”栏正确理解应是:高祖五年任御史,(高祖九年)“用奇计徙御史大夫周昌为赵相……”究其原因可能是表格中空间有限,太史公尽量减省字数,对年份有省略。“侯功”栏所载并列之事并非发生在同一年,引用时须多加注意。

行文至此,我们不妨再对《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侯功”栏的写法进行简单归纳:“侯功”栏首先写明归顺汉王时的身份与时间。比如平阳侯曹参“以中涓从起沛,至霸上……”汝阴侯夏侯婴“以令吏从降沛,为太仆……”广平侯薛欧“以舍人从起丰,至霸上……”[2](卷18,P881、884、885)曹参、夏侯婴、薛欧等人起义刚开始即追随刘邦,是最早加入刘邦阵营的有功者,没有特别标注时间。除此之外,大都写明时间。比如陈平以“故楚都尉,汉王二年初从修武”、陈豨“以特将将卒五百人,前元年从起宛、朐”。[2](卷18,P887、902)在“侯功”栏注明最初归顺时间后,其后所立功绩基本上不再注明时间。

比照这些规律,卫胠“汉七年以梁将军从初起,击韩信、陈豨、黥布军”,应该理解为:汉七年,卫胠跟随高祖击韩王信立有战功,其后又参加了平定陈豨、黥布叛乱,多次立有战功;陈错“高帝七年,为将军,从击代陈豨有功”,应该理解为:汉七年,陈错跟随高祖平定韩王信叛乱,此后(高祖十年)又参与了平定陈豨叛乱。综上,《史记》《汉书》所载陈豨十年八、九月间陈豨在代地叛乱之事可信。《考述》文认为高祖七年陈豨叛乱是错误的,主要原因在于小军先生误解《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侯功”栏写法。

二、陈豨再次封侯

刘敬和亲发生在平城之战后,小军先生对平城之战及相关事件的时间也进行了重新考证。《考述》文采信了《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汉五年“降匈奴,国除为郡”[2](卷17,P7804)、《史记·秦楚之际月表》高祖五年正月“韩王信徙代,都马邑”,[2](卷16,P796-797)认为韩王信降匈奴发生在高祖五年秋天。之后,六年冬发生平城之战。

在引用《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时,我们需要注意其记载的不少史事存在一年的误差。比如楚王韩信高祖六年十二月被废,而《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却记载在高祖五年处;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均是高祖十一年谋反除国,而《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却记载为高祖十年;刘恒在高祖十一年被立为代王,而《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也将此事记在高祖十年。[2](卷17,P807-810)《史记》年表中一些事件时间与纪传记载正好相差一年,因此在使用时应该参详其他记载以免误用。

小军先生似乎也注意到这一点,为印证高祖五年韩王信投降匈奴、六年冬发生平城之战,小军先生引用了陈豨封侯时间加以佐证。《史记·陈豨传》记载:平城之战后,高祖“乃封豨为列侯”。[2](卷93,P2639)《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记载:高祖“六年正月丙午”,陈豨被封为阳夏侯。[2](卷18,P902-903)据此,小军先生推测平城之战发生在高祖六年正月之前,即高祖六年冬。

陈豨封侯一事果真如此?笔者以为是否定的。首先,《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记载:“以特将将卒五百人,前元年从起宛、朐,至霸上,为侯”,而“汉元年十月,沛公先诸候至霸上”,陈豨最早封侯时间应该为前207年或前206年。其次,汉初封侯主要依据个人贡献尤其武功,封侯之后若再有功绩食邑也会增加。比如樊哙就经历“赐食邑杜之樊乡”“益食平阴二千户”“益食八百户”“益食千五百户”“益食邑千三百户”,多次益封。[2](卷95,P2655-2658)随着食邑户数的的增加,原有封地户数已经不能满足功绩的奖赏,又不便于分割周围县邑,这时候就需重新封侯。比如陈平起初为户牖侯,后来改封曲逆侯;曹参起初为建成侯,后来改封平阳侯;傅宽起初为通德侯,后来改封阳陵侯;等等。同理可知,平城之战后“乃封豨为列侯”,很可能是在“高祖六年”基础上再次封侯。至于封侯的理由,《史记·高祖本纪》记载“豨尝为吾使,甚有信。代地吾所急,故封豨为列侯,以相国守代”。[2](卷8,P387)《史记·韩信卢绾列传》记载陈豨“以赵相国将监赵、代边兵,边兵皆属焉”。[2](卷93,P2639)可知代地军情紧急,高祖对陈豨委以“将监赵、代边兵,边兵皆属焉”的重任,与此同时增加陈豨食邑作为奖赏。

综上,《史记·陈豨传》所载“及高祖七年冬,韩王信反,入匈奴,上至平城还,乃封豨为列侯”,乃是高祖在汉初封侯的基础上给陈豨益封,再次封侯,此事与高祖六年十二月甲申封侯并非一事。由于小军先生对汉初封侯政策存有误解,据此推测出白登之围发生在陈豨汉六年正月封侯之前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据此得出平城之战发生在高祖六年冬值得怀疑。

三、平城之战时间

根据《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的记载以及误解陈豨封侯时间,小军先生认为汉五年正月韩王信徙封太原、高祖六年冬平城之战。事件时间真是如此?我们还可以从汉高祖五年到六年初所发生的重大事件予以检视。期间大事如下:高祖五年十二月汉军击杀项羽,基本平定天下。六年一月,群臣请求刘邦即皇帝之位。二月甲午(前202年2 月28日),刘邦在汜水之阳即位称帝。五月,高祖与群臣在临时都城洛阳。六月,高祖听从刘敬与张良建议,迁都长安。七月,燕王臧荼叛乱,八月高祖亲征,九月叛乱平定,十月新立卢绾为燕王。之后,还发生了颍川侯利几叛乱,高祖亲自率军平定。其后,有人上书揭发楚王韩信谋反。十二月高祖伪游云梦,在陈地俘获前来拜谒的楚王韩信。

小军先生推测五年正月韩王信徙封太原,迁都马邑遭到之后冒顿围攻,高祖五年八月率兵亲征解围。九月韩王信投降匈奴,高祖六年冬发生平城被围事件。首先,小军先生推测高祖五年八月率兵亲征解韩王信之围与《史记·秦楚之际月表》以及上文所梳理高祖五年八月将兵诛燕一事相矛盾,小军先生推测是值得商榷的。退一步,高祖五年八月率兵解韩王信之围是错误的,有没有可能在九月俘获臧荼之后十月、十一月率兵解韩王信之围、与匈奴发生平城之战。笔者以为可能性不大:其一,利几在颍川叛乱,平城之战时高祖在白登山被围,其后在陈地设计俘获楚王韩信。也就是说高祖先在颍川击败利几,其后北上平城,然后南下陈地。颍川(河南省禹县)到平城(山西省大同市)距离约700 多公里,平城至陈地(河南省淮阳县)约900 公里。两个多月间,从颍川到平城,再从平城到陈地,在不同的地方上来回奔波,似乎不大可能。况且期间还在颍川、铜鞮、晋阳、平城发生战争。其二,平城之战高祖行军路线为铜鞮—晋阳—句注山(雁门关)—平城,从南至北进军。[5]假如高祖五年九月俘虏燕王臧荼,其后迎击韩王信与匈奴军队,高祖更应从燕地向西进军,而非先南下再北上。因此,从汉高祖五年到六年初发生的一系列重大事件来看,平城之战不可能发生在高祖六年冬。

此外,从陈平、樊哙等人传记来看平城之战也不发生在高祖六年冬。《史记·陈丞相世家》、《史记·樊郦滕灌列传》记载:陈平与樊哙先是参与了平定臧荼战事;在捉拿韩信一事上,陈平献计高祖伪游云梦、樊哙随高祖至陈“取信,定楚”;其后,陈平被封为户牗侯,樊哙被封为舞阳侯。之后,二人又都参与平定韩王信叛乱。事件顺序为臧荼叛乱—俘楚王韩信—陈平、樊哙封侯—韩王信叛乱。[2](卷56,P2056-2057、卷95,P2657)《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记载周勃参与平定臧荼作乱,之后被封为绛侯,其后也参与了平定韩王信叛乱。[2](卷57,P2068-2069)事件顺序为臧荼叛乱—周勃封侯—韩王信叛乱。没有证据表明司马迁在这些传记中采用倒叙或插叙的方法。十分清楚,平城之战发生在楚王韩信除国、陈平等人封侯之后。楚王韩信六年十二月被捉,陈平高祖六年十二甲申(前201年12月28 日)封侯、周勃、樊哙高祖六年正月丙午(前200年1 月20 日)封侯,因此韩王信投降匈奴、平城之战等事

不可能发生在汉高祖六年正月丙午之前。

最后,在说明韩王信徙封太原的具体过程时,《考述》文引用了《史记·韩信卢绾列传》加以说明。但在引用时小军先生似乎有意忽略“五年春,遂与剖符为韩王,王颍川”,笔者现将全文应用如下:

五年春,遂与剖符为韩王,王颍川。明年春,上以韩信材武,所王北近巩、洛,南迫宛、叶,东有淮阳,皆天下劲兵处,乃诏徙韩王信王太原以北,备御胡,都晋阳。信上书曰:“国被边,匈奴数入,晋阳去塞远,请治马邑”。上许之,信乃徙治马邑。[2](卷 93,P2633)

很明显,这里的“明年春”乃是高祖五年的次年,即汉高祖六年的春天。小军先生说《史记·韩王信传》的记载“可更加具体地说明韩王信降匈奴在汉高祖五年发生的实际过程”,让人费解。

四、韩王信奏请立刘仲为代王

《史记·高祖本纪》记载高祖七年平城之战后立刘仲为代王,《史记·吴王刘濞列传》记载“高帝已定天下七年,立刘仲为代王”。[2](卷106,P2821)小军先生注意到《汉书·高祖纪下》《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均记载高祖六年立刘仲为代王,确定“刘仲被封为代王的时间应该是在高祖六年正月”。对此判断,笔者也是赞同小军先生说法的。值得强调的是,《汉书·高帝纪下》记载立刘仲为代王原文如下:

诏曰:“齐,古之建国也,今为郡县,其复以为诸侯。将军刘贾数有大功,及择宽惠修絜者,王齐、荆地。”

春正月丙午,韩王信等奏请以故东阳郡、鄣郡、吴郡五十三县立刘贾为荆王;以砀郡、薛郡、郯郡三十六县立弟文信君交为楚王。壬子,以云中、雁门、代郡五十三县立兄宜信侯喜为代王;以胶东、胶西、临淄、济北、博阳、城阳郡七十三县立子肥为齐王;以太原郡三十一县为韩国,徙韩王信都晋阳。[3](卷1下,P60-61)

班固著《汉书》时,与《史记》重合部分增加了不少诏书、奏章,这也是《汉书》最具价值的地方之一。高祖六年正月刘仲被立为代王是韩王信等人所奏请,当是班固见到原始资料后所增补,记载是可靠的。从《汉书·高帝纪下》记载来看,以“云中、雁门、代郡五十三县立兄宜信侯喜为代王”为韩王信所奏请,发生在汉高祖六年正月。

为什么《史记》中会出现高祖七年平城之战后“立刘仲为代王”的记载,清代学者梁玉绳的见解很有启示。梁玉绳认为:句注山以北的马邑等地曾属太原郡,高祖十一年“割以属代”。韩王信迁徙封太原郡后迁都马邑,“史公但记马邑为代地”,遂误以为韩王信王代,因而司马迁在《秦楚之际月表》《汉诸侯王年表》中将韩王信事迹写在“代”栏目中。[6](P470、474)韩王信曾都马邑,高祖十一年后马邑属代地,司马迁误以为韩王信曾王代地。高祖七年韩王信投降匈奴后发生平城之战,而高祖六年正月刘仲被立为代王,不可能有两人同时在代地为王。因此,在《史记·高祖本纪》中司马迁处理为刘仲与韩王信王代地存在更替关系,只有王代地的韩王信反叛后,即高祖七年平城之战结束后,才新立刘仲为代王。事实上,韩王信未被立为代王,他与立刘仲为代王之间没有矛盾,也不存在更替关系。

确认高祖六年刘仲立为代王的具体时间后,我们再来看时间具体情形。《考述》文认为汉高祖五年秋韩王信投降匈奴,而《汉书·高帝纪下》却记载高祖六年韩王信商议汉朝内政,两者相冲突——绝对不可能出现已投降匈奴的韩王信商议汉朝内政,奏请汉高祖分封诸侯王之事。小军先生认为韩王信奏请立刘仲为代王一事“实属无中生有”,《汉书·高帝纪下》记载所述均有误。

前文已证明韩王信投降匈奴、平城之战等事不可能发生在汉高祖六年正月丙午(前200年1 月20日)封侯之前,因此丙午(1 月20 日)、壬子(1 月26日)韩王信奏请立荆、楚、代、齐四王之事绝非小军先生所说“无中生有”之事。

为什么封王之事由韩王信等奏请?这涉及到汉初诸侯王的政治位次。《史记·萧相国世家》记载,列侯分封完毕后,产生萧何、曹参谁“位次”第一的政治难题。鄂君辨明此事“萧何第一,曹参第二”,高祖特将他从关内侯改封为列侯。可见汉初列侯间不仅有位次,而且相当重要。[2](卷53,P2016-2017)列侯尚且如此,不难想象诸侯王间也应该有政治位次的规定。

奏请刘邦登基称帝时,诸侯王位次为:楚王韩信第一,韩王信第二、淮南王英布第三、梁王彭越第四、衡山王吴芮第五、赵王张敖第六、燕王臧荼第七。[3](卷1下,P52)之后,发生大事时高祖也会与诸侯王相商议,参详其意见。比如,平定臧荼反叛后,诏诸侯王商议新立燕王时,由楚王韩信领头建议立太尉卢绾为燕王。六年冬十二月楚王韩信被废以后,六年一月朝廷商议新立诸侯王时,韩王信政治位次已经升为第一。此处所载韩王信等人奏请,难道不是合情合理吗?《考述》文认为此乃“无中生有之事”,是由于小军先生没注意到汉初诸侯王的政治位次。

综上,《汉书·高祖本纪》所载高祖六年正月间,在刘贾、刘交、刘仲等人封王同时徙封韩王信于太原郡,“以太原郡三十一县为韩国,都晋阳”的记载是可信的,平城之战发生在高祖七年冬,并非如小军先生所说发生在高祖六年冬。

五、刘敬相关史事献疑

在《史记·刘敬传》的论赞中司马迁高度评价刘敬,称他为汉朝“建万世之安”。这一评价远高于对萧何“位冠群臣,声施后世,与闳夭、散宜生等争烈矣”、张良“高祖离困者数矣,而留侯常有功力焉”、陈平“常出奇计,救纷纠之难,振国家之患”的评价。刘敬有何功绩,可以获得司马迁如此高的赞善?《史记·刘敬传》记载刘敬有三大功绩:定都长安、与匈奴和亲、徙齐楚大族移民关中。三大功绩中:定都长安张良也有部分功劳;移民关中为强本弱末之策,秦统一后曾“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高祖五年定都长安后刘邦就下令将诸侯子、吏两千石迁往长安,[7](卷P88-89)高祖八年刘敬建议移民关中并非奇策;三大功绩中似乎只有与匈奴和亲,是前人未曾想到的计策。

匈奴问题是武帝时期两大政治事件之一,在匈奴问题上司马迁持明确的反战观点。[8]汉武帝任命卫青、霍去病征伐匈奴,取得不少的功绩。而在《史记·匈奴列传》论赞中司马迁却疾呼:“唯在择任将相哉!唯在择任将相哉!”指责汉武帝在匈奴问题上用人不当。此外,司马迁隐约指出进言征伐匈奴之人没有“参详终始利害”是“徼求一时权幸”的小人,而武帝听信小人之言“是以建功不深”。[2](卷110,P2919)在匈奴问题上刘敬和亲的建议与司马迁反战态度契合,这应该是司马迁推崇刘敬的最主要原因。司马迁十分推崇刘敬,会影响到他对刘敬相关事件的取舍,会使他更容易相信一些夸大或虚构刘敬事迹。理解这一背景,我们再来看《史记·刘敬传》中的一些疑点。

其一,《史记·匈奴列传》记载了刘敬和亲有两次,而《史记·刘敬传》中刘敬和亲的记载仅有一次。正常情况下,《史记·刘敬传》是最应详细记载刘敬生平事迹的地方,为何仅见一次记载?从高祖七年的平城之战至十二年高祖去世,时间仅有五年多。在这五年多的时间里进行两次和亲,人们不免思考刘敬和亲的作用。假如和亲有效,为何要进行第二次和亲?假如第一次和亲无效,那么为何还要进行第二次和亲?在《史记·刘敬传》的故事中,两次和亲会影响刘敬为汉朝“建万世之安”的形象,因而只有一次和亲的记载。

其二,《史记·刘敬传》记载刘敬建议高祖以鲁元公主为和亲对象,高祖已经同意,后因吕后不舍日夜哭泣而改“取家人子”。钱大昕、梁玉绳等古人注意到鲁元公主早已嫁给了张敖为赵王后,不可能作为和亲对象,认为以鲁元公主为和亲对象,“此事未可信”,[9](P72)“必非事实”。[6](P1354)对于此疑点,小军先生对高祖五年“子敖嗣立为赵王,高祖长女鲁元公主为赵王敖后”提出质疑。他认为张耳死于高祖五年七月,张敖在高祖五年八月立为赵王。此时张耳尸骨未寒、高祖正带兵征战,必无暇嫁女于张敖,鲁元公主高祖五年嫁于赵王敖实属不可能。鲁元公主既然没有嫁给张敖,那么将其作为和亲对象也就符合情理了。

高祖五年“子敖嗣立为赵王,高祖长女鲁元公主为赵王敖后”应该如何理解?真如小军先生所理解的“高祖五年,张敖立为赵王后,然后迎娶鲁元公主为王后”吗?对此理解笔者表示怀疑。《史记·孝文本纪》记载文帝即阼后五个多月,文帝元年三月立窦氏为皇后。[2](卷10,P420)按照小军先生的理解,似乎文帝与窦皇后在文帝即位后才成婚,明显有误。可以想象在张耳去世之前,赵王后应是张耳妻子。张耳去世之后,张敖立为赵王,原赵王后成为赵王太后,张敖妻子成为新的赵王后。吕后在封张敖与鲁元公主之子张偃为鲁元王时,“封张敖他姬子二人”为侯,[2](卷89,P2586)可知张敖除了鲁元公主外,还有其他妻妾。张敖立为赵王时,鲁元公主是赵王后最强但并非唯一人选。“高祖长女鲁元公主为赵王敖后”并非此时迎娶鲁元公主之意,刘敬和亲的这一疑点仍然存在。

其三,《史记·刘敬传》记载高祖在晋阳击败韩王信之后,派人侦察匈奴军情,“使者十辈来,皆言匈奴可击”。此时刘敬独具慧眼,看破阴谋,劝谏高祖“匈奴不可击也”。高祖不听刘敬卓见,大骂刘敬并将其关押在广武,最终导致白登被围。白登解围后高祖亲至广武,赦免刘敬、斩杀此前说可击匈奴的十余辈使者,并重赏刘敬“封敬二千户,为关内侯,号为建信侯”。汉武帝时主父偃上书“谏伐匈奴”,在追溯汉匈关系时也涉及到平城之战,但与《史记·刘敬传》记载有所不同,小军先生也注意到此事。其文曰:

及至高皇帝定天下,略地于边,闻匈奴聚代谷之外而欲击之。御史成谏曰:“不可。夫匈奴,兽聚而鸟散,从之如搏景,今以陛下盛德攻匈奴,臣窃危之。”高帝不听,遂至代谷,果有平城之围。高帝悔之,乃使刘敬往结和亲,然后天下亡干戈之事。[2](卷 112,P2955)

主父偃认为白登之围前劝谏高祖之人是御史成,不是司马迁所说的刘敬。主父偃向汉武帝上书,应该不会、没必要虚构御史成这一人物。主父偃“谏伐匈奴”为我们提供了与《史记·刘敬传》不同、相互矛盾的记载。假如是御史成劝谏或是其与刘敬共同劝谏高祖的话,高祖不会重赏也不应重赏刘敬一人。

其四,《史记·刘敬传》记载:平城解围后,“高帝至广武,赦敬”。《史记·陈丞相世家》记载:平城解围后高祖与陈平“南过曲逆”,并改封陈平为曲逆侯。《史记·张耳陈余列传》记载:“高祖从平城过赵,赵王朝夕袒韝蔽”。结合以上记载以及地理位置,我们可以勾勒出平成解围后后高祖的退兵路线:平城——广武——曲逆——邯郸。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地图集(上)》“西汉与匈奴战争(前201-前119年)”即采用这一画法。[10](P32)

如果上述路线确切的话,这里又产生一个小的疑问。太行山脉横亘于山西、河北、河南三省之间,阻断山西与河北、河南交通,往来尤其是率领大军时需要经过“太行八陉”。赵、代之间往来需要借助蒲阴陉、飞狐陉。假如这些关隘掌握在己方手中,那么赵、代间往来还算方便。因此,鉴于代地军情紧急,高祖曾令陈豨“将赵、代边兵”。结合当时交通情况,高祖从平城南下,取道飞狐陉、蒲阴陉南下经曲逆至邯郸,此为最便捷之路线;高祖从平城南下到达广武,前往邯郸通常路线先南下再东出井陉到达东垣(汉初恒山郡治所,今河北省石家庄市),然后南下至邯郸。而“平城——广武——曲逆”线需要从广武沿滹沱河上游东北方向走,至代郡灵丘县然后出蒲阴陉至曲逆。比起正常路线,里程数增加不少。笔者以为,高祖平成之战后前往邯郸市,曲逆与广武,仅经过一地。从平城南下,取道飞狐陉、蒲阴陉南下经曲逆至邯郸最为可能。

综上,笔者认为司马迁在撰写《史记·刘敬传》时,收集的资料中包含了一些当时社会传言。由于司马迁特别推崇刘敬,尤其是在匈奴问题上特别推崇刘敬的和亲策略,故而采信了一些夸大或虚构刘敬事迹的传言,从而造成一些事实的矛盾。

六、小结

小军先生引用了《史记》年表中一些错误的时间记载、加之错误地解读了一些史料,使得他对刘敬和亲及相关事件时间考证存在很大的问题。通过对《考述》一文的商榷,我们可以看到《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的书写规律:第一,在年表中司马迁简略记事,“侯功”栏注明最初归附时间,其后所立功绩基本上不再注明时间,侯功栏并列记载之事并非发生在同一年;第二,汉初根据个人战功存在二次或多次封侯,而高祖“侯功”栏仅记载汉朝成立后第一次封侯得时间与称号。此外,汉初诸侯王有一定的政治位次,汉初按照异姓诸侯王功绩排列,此后按照诸侯王封王时间排列。司马迁个人对匈奴的态度影响了刘敬和亲相关事件的记载,司马迁采信了一些夸大或虚构刘敬事迹的传言,从而造成刘敬和亲的精确时间难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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