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口译的现状及建议

2019-02-10 03:57姜广张增虎李新荷
法制博览 2019年12期
关键词:建议

姜广 张增虎 李新荷

摘 要: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和南新通道互联互通的进一步建设,广西对外开放的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崇左市是南新通道重要节点城市,对外贸易不断发展,但同时跨境贩毒案件多发,对法庭口译存在客观需求,但又面临口译人员不足的现实困难。本文梳理了国内法庭口译研究现状,分析了崇左市法庭口译的客观需求和人才短缺现状,并就法庭口译人员制度建设和地方相关部门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法庭口译;涉外贩毒案;建议

中图分类号:D9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35-0023-03

作者簡介:姜广(1983-),汉族,湖南湘潭人,硕士,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翻译学、口译研究;张增虎(1978-),壮族,广西天等人,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翻译学、教育学;李新荷(1986-),汉族,广西南宁人,硕士,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翻译学、口译研究。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广西将全面提升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水平[1]。根据中国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考察报告显示,“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是中国与东盟最重要的陆路大通道[2]。南新通道蓝图初现雏形,实现了中国—东盟之间的海陆联动,将成为沟通中国南部与中南半岛东盟国家的经济大动脉[3]。崇左市是南新通道重要的节点城市,造就了崇左“沿边近海连东盟”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地缘优势。边境地理优势促进了对外贸易不断发展和人员交往日益频繁,但同时毒品犯罪高发,其中涉外贩毒案件也较多。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版)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在涉外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庭审过程中,司法机关必须为不通晓汉语的外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口译服务。崇左市法院在审理涉外贩毒案件中对法庭口译有客观需求。

一、国内法庭口译的研究现状

(一)法庭口译专业程度高

庭审话语使用的是专业化的法律语言(legal language),原指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以及用于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所选用的语言,是在长期使用中形成的一种具有特殊用途和自身规律的语言功能变体,大致分为立法语言、司法语言和法律科学语言。法律英语有其自身的语言特点:1.普通词汇表达特殊法律含义;2.古旧词汇的使用;3.外来词的使用;4.精确用语与模糊用语;5.近义词的并用[4]。有些法律英语词汇根据立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从多义的普通英语词汇中剥离出来,这些词语在普通英语中具有某种含义,而在法律英语中则具有另一种含义,并且固定下来成为具有特定法律意义的专有词汇。国内学者孙懿华、周广然则概括出4类特点:1.词语的专业性;2.句法结构的模式性;3.表达方式的特定性;4.语体风格的庄严性[5]。其中表达方式特定性的最显著特征即是“行话”——建立在独特知识和技能的行业或者职业都会发展出一种独特的话语体系。一方面,行话确保了行业内部交流的准确性,增进行业内部成员的团结;另一方面,也具有一定的排他性,确保“外行人”不能轻易获取行业信息,保持行业的专有性。例如“accessory”一词,普通用语中表示“附属物、配件”等意思,在法律行话中的意思则是“帮凶,从犯”。口头法律语言是法律语言中的重要形式之一,广泛应用于司法实践中,例如拘留,法庭中询问被告人、判决等用语,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同时具有准确、严谨、简练、庄重和程序化的特点。而法庭口译是法律口译的核心部分。

(二)国内法庭口译相关理论研究尚未完善

国内对口译的学术研究方兴正艾,口译理论愈加丰富成熟,但大多数都集中于会议口译和商务谈判类,较少涉及到法庭口译、医疗服务口译等细分领域。国内学术界对该领域研究的文章数量不多,而且大部分研究成果是介绍西方法庭口译的成熟模式,对国内法庭口译制度建设和立法建设的建议,高校开设课程的必要性等等,如刘淑颖从法庭口译人员资格考试,法庭口译的语言特点和目前存在的困难等方面介绍了美国法庭口译的现状[6];杜金榜从语用交际角度出发,认为法庭话语是典型的机构语言,具有“目的性和权力性”[7]的显著特征。参与者必须重视法庭话语的特殊性,遵循相应的规则;口译员更应该深谙其中之道,把握好自己在庭审过程中的角色定位[8];赵军峰认为法庭口译员是“机构守门人”和“控制的传递者”[9]。目前对于法庭口译的研究还不能满足法庭口译和客观需求的需要,尚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10],且缺少“实证性的探讨”[11]。各学术期刊上只刊登了少数与法庭口译相关的文章,学者们从各自研究角度出发,取得拓荒性的成果,但法庭口译的相关理论研究呈现出碎片化的现象,尚未成熟化和系统化。

(三)法庭口译人才培养远不能满足需求

我国的翻译硕士专业(Master of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ing,MTI)教育起步较晚。仲伟合[12]于2005年初提出设立 MTI 的建议,截止到2012年,一共有159所院校和科研单位,翻译硕士专业也成为我国发展最快的专业硕士学位[13],而政法类的高校仅有2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包含笔译和口译两个部分,外语类院校的主要优势是口译。口译能力和素养不是短时间能够培养和成型的,需要长时间和大量的语言训练、积累和内化,这是非外语专业的学生不具备的先决条件[14],外语类院校的口译师资力量也是其他院校不可比拟的[15],但同时外语类院校跨学科师资力量又明显不足,开设课程大多集中于语言、文学和文化等领域。法庭口译人员不仅要求是一名合格的口译员,有扎实的语言功底、口译能力和素养,同时还要求具备良好的法律背景知识,精通法庭话语特点,了解法庭庭审程序,熟悉法官问话流程等等,是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目前国内仅有为数不多的院校和单位进行此类人才培养,涵盖涉外经济类和民事类法律案件,人才培养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呈现出高度的稀缺性。

二、崇左市法庭口译人员的现状

(一)客观需求

崇左市是广西边境线最长的地级市,毒品犯罪案件多发。当前毒品犯罪呈现“国际化、大宗化毒品犯罪案件数量与比重呈现明显上升趋势”的特点,毒品犯罪“非常猖狂”。2016年至今,崇左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394件,毒品犯罪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9.8%[16],其中涉外案件约占全部毒品案件的25%,占广西区涉外毒品犯罪案件总数的50%以上[17],同时面临翻译人员不足的困难[18]。随着南新通道互联互通的进一步推进和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以及人员交往的日益增加,崇左市涉外贩毒案件数量和对翻译人员的需求都将呈现上升趋势。

(二)口译人员短缺

根据崇左市法院官网显示,现有人员编制数108人,其中入额法官34人,占31.48%,审判辅助人员37人,占34.26%,司法行政人员25人,占23.15%。

口译人员的人才培养和师资力量主要集中于高校,而高校立足于地方,融入地方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地方政府和机构提供智力支持。笔者所在学校是崇左市的高校之一,很多老师曾多次参与市政府外事活动和会议口译,但有过法庭口译实践和经验的却寥寥无几。

三、法庭口译人才的相关建议

(一)法庭口译制度的建议

当前中国大陆地区在涉外法庭口译在立法建设、制度建设、操作规范、行业标准等很多领域都是一片空白,已有学者做了深入研究,如郭晶英通过对中外法庭通译的比较研究,指出我国应该确定法庭通译的职业性、开发相应的考试和认证、出台具体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等方面加快建设步伐[19];高建勋从加快法庭口译制度的立法、实行法庭口译人员资质等级认定和建立法庭口译人员培训制度等方面给出了建议[20]。这些建议对我国法庭口译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都有着积极作用。此外,在法庭口译制度的建设中厘清口译人员的权利和法律责任是非常必要,不可或缺的。对于法官、被告人和其他庭审参与人来说,口译人员的作用最理想的情形是一字不漏,逐字翻译(verbatim),但这种翻译不切实际,也无法做到。如果当事人或者其聘请的代理律师,不满口译工作且存有疑义,认为口译工作影响了最终判决和司法公正,向法院提出申诉或诉讼,那么将如何取证和裁定口译人员的法律责任呢?保障法庭口译人员的基本权利和界定法律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二)对地方相关部门的建议

1.建立协作机制。相关部门应与高校和其他单位建立部门之间和单位之间的协作机制。非全职类的口译人员一般都有本职工作,如果开庭日期与口译人员的本职工作日程安排冲突,那么就面临着是完成本职工作还是协助法院完成法庭口译的两难境地。通过单位之间的协作机制,向相关合作单位提出协作请求,以便对方能够在单位内部协调,理顺日程安排和人员调整。这有利于高效拟定法庭口译人员,降低相关工作难度,保障庭审顺利进行。

2.建立法庭口译人员储备机制。在地方高校和相关单位中,并不缺乏有较高水平的口译人员,而且拥有较为丰富的外事接待和会议口译的经验。但由于法庭话语的专业性,法庭口译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在法庭口译人员的培训方面,可以吸收有口译经验的人员,或者英语口语较好的人员,通过专门的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庭口译培训,再通过庭审的陪同、实习阶段,培训成为合格的法庭口译人员。这既能充分利用地方现有的外语人才资源,又能缓解目前法庭口译人才严重缺乏的不利局面。

3.提高口译人员待遇。鉴于涉外毒贩案件的多发性,涉外庭审的特殊性,庭审口译的必要性和专业性,有关部门应该结合现实情况,规范本地区内法庭口译人员的报酬标准和浮动机制,提高口译人员的待遇,吸引更多优秀口译人员加入进来。

4.建立校地实习基地。就法庭口译人员而言,地方法院可以提供一定的实习岗位给优秀的英语专业学生,让实习生有机会了解、观摩庭审程序和熟悉法律知识,能完成日常口译工作和处理较为简易的涉外文书工作,使法庭口译人员队伍建设常态化、机制化。

四、结语

本文梳理了国内法庭口译的研究现状,简要分析了崇左市的客观需求和实际困难,对法庭口译人员制度和地方相关部门给出了一些浅显的建议,旨在抛砖迎玉,以期更多学者和专家进一步深入研究,破解当前法庭口译人员严重不足的困局。

[ 参 考 文 献 ]

[1]http: // www. mofcom. gov. cn/ article/ resume/ n/ 201401/ 20140100456823. shtml.

[2]https: // baike. baidu. com/ item/ %E5%8D%97%E5% AE%81-%E6%96%B0% E5%8A%A0%E5%9D %A1%E7%BB%8F %E6%B5%8E %E8%B5%B0 %E5%BB%8A/242804 ?fr=aladdin.

[3]http: // money. 163. com/ 10/0812/ 19/6DTLOKV300253B0H .html.

[4]张法连.法律英语翻译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5]孙懿华,周广然.法律语言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6]刘淑颖.美国法庭口译[J].宁夏社会科学,2006(1).

[7]杜金榜.法律语言学.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8]Mikkelson H.Introduction to Court Interpreting[M].St.Jerome Publishing,2000.

[9]赵军峰,张锦.作为机构守门人的法庭口译员角色研究.中国翻译,2011(1):24-28.

[10]余蕾.涉外刑事庭审语境与口译角色困境.浙江外国语学报,2015(3):1-9.

[11]赵军峰,陈珊.中西法庭口译研究回顾与展望.中国科技翻译,2008(8):19-22.

[12]仲伟合.翻译专业硕士(MIT)的设置——翻译学学科发展的新方向[J].中国翻译,2006(1):32-35.

[13]仲伟合.我国翻译专业教育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翻译,2014(4):40-44.

[14]宋宏.浑沌理论对第二语言习得的解释力刍议[J].中国外语,2009(2):66-69.

[15]张士东,彭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招生院校存在问题与对策[J].上海翻译,2018(2):54-57.

[16]http: // cz. pagx. cn/ html/ 2017/ jrgz _ 0717/11944. html.

[17]http: // czzy. gxcourt. gov. cn/ info/ 1051/ 5577. htm.

[18]http: // gxfy. chinacourt. org/ article/ detail/ 2017/ 06/ id/ 2900359. shtml.

[19]郭晶英.中外法庭通譯制度比较研究[J].法学杂志,2007(5).

[20]高建勋,刘云.刍议我国法庭口译制度的构建[J].河北法学,2007(7):19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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