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浙江抚台督办的百沥海塘大修工程佚事探究
——以光绪年间浙东海塘工程“羊山勒石”为例

2019-02-12 12:09童志洪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报 2019年6期
关键词:海塘石塘上虞

童志洪

(绍兴市鉴湖研究会,浙江 绍兴 312000 )

0 引言

2017年4月,作者参加鉴湖研究会组织的一次田野考察,在柯桥区齐贤街道羊山石佛寺后的岩壁上,见到一处由清光绪年间由王惪元所记的摩崖石刻。这篇石刻题记,凿于110多年前的清光绪后期。早在50年前小学时代“远足”时,就已见过。而后又至少见过七八次,但都并未在意。但此次专题考察,再次见到这块摩崖石刻,则有了不同的感觉。作者认为,这石刻背后必定隐藏着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而破解羊山摩崖中《王惪元题记》(以下简称“羊山勒石”),对全面了解羊山石材在浙江海塘建设中所起的作用,与清代的浙江海塘史,应该具有较高价值。

为此,笔者根据“羊山勒石”中显露的蛛丝马迹,经过了一年多的寻踪追迹,并多次现场踏看,反复考证,终于发掘出了为当代省、市、县三级志书未载,一段发生在清代光绪年间,由浙江巡抚府督办的(浙东海塘)上虞百沥海塘(改建石塘3.8 km,新砌石质坦水约3.2 km。两者相加,总长度约7 km)的一起塘工佚事。从而使这起尘封百余年的重大塘工真相浮出水面。

1 “羊山勒石”蕴含的基本信息及释文

1.1 “羊山勒石”原文

该“勒石”以隶书为主,掺杂个别小篆体。直排左起共8行,全文为阴刻,计103字,无标点。全文照录如下:

“光绪二十六年夏,余以塘工运石,长驻于兹。明年春复来,岩棲累月。工将竣,留雪鸿以别之。是役也,综其成者:江西喻太守兆蕃、淮安曹赞府宗达、南昌杨赞府国观。同次者:邑绅潘炳南、俞彦彬、俞士鉴、顾陛荣也。上虞王惪元智凡敬记並书。时严佐宸伴读,羊山同勒石”。(1)文中所提的摩崖石刻现存于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羊山石佛寺后残山岩壁。

图1 羊山摩崖中王惪元题记

这短短100余字,记录了自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起,勒石者一段在羊山的亲身经历。现对该铭文试释如下: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夏季,我受命督办修复海塘工程的石料运输事宜,长期驻守此地。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春季,又奉命再次回到这里。经年累月,栖身在羊山孤岩下的禅房。现工程行将竣工,谨留下记录往事的文字,作为告别。这次海塘工程之所以得以成功,综合起来,应归功于主持此次工程的江西籍知府喻兆蕃(藩,下同)、江苏淮安籍县丞曹宗达、江西南昌籍县丞杨国观这三位大人,还有一同效力的同县乡绅潘炳南、俞彦彬、俞士鉴、顾陛荣等人。上虞县王惪元,字智凡,敬记拜书。曾任“伴读”的严佐宸,也一同参与了这次勒石。

1.2 “羊山勒石”释文得出的信息

该“羊山勒石”所记时间段,为修复绍兴府上虞县某段海塘工程时,铭文者王惪元,长驻于山阴县羊山采办、转运石料的一段史实。这一史实,应发生于110多年前的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夏季,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间。该“勒石”落款虽未见具体年月,但推测其大体时间,应在工程告竣,作者即将离别时的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年秋季某日。铭文中提及的潘炳南等多位乡绅,应系王惪元的上虞县同乡,属于一些热心公益,关心塘工,奉献乡梓的乡贤。而与作者一同参加勒石的严佐宸,则是曾担任过“伴读”的上虞县人;由此可进一步推断,王惪元当年长驻于山阴县羊山石佛寺内,是受上虞县有关方指派,来此采办石料运输等事宜,并组织从水路将石材运至该县受损海塘,以应塘工急需。具体督办上虞县这段受损海塘工程的行政主官,为江西籍的知府喻兆蕃;及江苏淮安籍的曹宗达、江西南昌籍杨国观这两名佐吏。

从“羊山勒石”百余字所反映的史实看,作者王惪元为采办筑塘石材,前后驻守羊山时间前后达近两个年头。可见光绪年间上虞县的这段海塘,受损十分严重。而这段海塘修复的工程,并非是一般的小修小补。由于工程浩大,所以才会有知府喻兆蕃与曹宗达、杨国观等佐吏亲自参与其事。并且在这期间,上述官吏应该会就相关事项,与绍兴府及山阴、上虞等县主官具体作过衔接,并来过羊山采石场实地考察。因此,王惪元方才得以了解这些官吏的职衔,甚至对他们的籍贯亦了然于心。

1.3 上虞人王惪元来山阴县羊山采办海塘用石的原因

众所周知,上虞县沿海的夏盖山自古就出产石材。王惪元之为何舍近就远,跨过会稽县,受命来山阴县(今绍兴市柯桥区)采办石料,并长期坐镇羊山?这是因为,羊山自古以来,便是名闻越地的采石基地。方志明载:位于今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境内的羊石山,所产大块石板与超长石条,素以质地坚固耐磨,抗压力强著世。作为古代越地主要建材之一,早已广泛用于军事构筑城廓、哨所,与民间构屋、造坟、架桥、铺路。在水利建设上,宋嘉定年间,绍兴知府赵彦倓修筑山阴后海塘;明代嘉靖年间,知府汤绍恩建造中国最大的河口大闸——绍兴三江28孔应宿闸;成化年间,知府戴琥等兴建扁拖闸等诸多水利设施时,早就将羊山石用于建闸筑塘,用以抗御海潮的侵袭[1]。

由于羊山石材质地坚韧,具有一般石材所不具备的属性,特别适合修筑海塘之用。即便一旦海塘被冲毁,但当这些石材捞起后,仍能二三次地重复利用。虽然表面看,采办与运输成本相对会略高些。但从长远看,仍然是合算的。因此,广为熟知塘工材料的有识之士所青睐。此外,“羊山勒石”也证明,清代及先前的羊山石佛寺内,曾是包括上虞县在内,地处浙江海塘各地,来此接洽采办石材事务的塘工人员,长期栖身的场所。

2 省内方志中海塘工程的记载情况

2.1 清代光绪年间,上虞县境内的海塘工程史料的记载

上虞县的海塘,系由前江塘(今称“百沥海塘”,下同)、上虞后海塘等段海塘组成。在《上虞水利志》里,载有清同治年间(1862—1874年)至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间,上虞乡贤连仲愚兴修海塘事迹,及他与其子连蘅先后撰写的《塘工纪略》《塘工纪要》等文献的记载;该志书的“大事记”中,记录光绪年间的水利大事仅为两件。一是光绪十七年(1891年),在张溪上建蔡家坝,同年建张岙闸;二是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筑梁湖沙塘外沿江4 km的备塘(土塘)。但并无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由知府喻兆蕃参与相关海塘大修并改建石塘的记载。但在该志第二章“水旱灾害”中,载有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夏季,该县后郭塘溃,夏盖东西乡发生过水灾等文字[2]。虽然该方志未提到始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的这起大修塘工,但据此基本可以确定:“羊山勒石”所提及的这起塘工,应该是上虞前江塘(百沥海塘)大修工程。

2.2 《钱塘江志》《明清钱塘江海塘》的相关记载

以上两部专业史籍中,所记载的百沥海塘大修的地段、新建石板塘的长度,基本相同。但两者记述的时间,有较大出入:“《钱塘江志》记载:光绪十八年(1892年)、二十五年至二十七年(1899—1901年)近10年中,在花宫(弓)至余家埠一线,间断新建条块石塘1131丈;在东花宫(弓)至黄家堰新建石板塘5段,共长64丈”[3];而《明清钱塘江海塘》则记载为:“光绪十八年至清末(1892—1911年),这近20年中,先后在花宫(弓)至余家埠一线间断新建石塘1131.4丈,在贺家埠、孙家渡、双墩头等处建成石板塘64.4丈”。[4]

2.3 其它史志记载的相关情况

究竟“羊山勒石”中提及的这起百沥海塘大修工程,发生在哪一年?具体又是其中的哪一段?遗憾的是,经查《浙江水利志》[5]《钱塘江志》《明清钱塘江海塘》《绍兴市志》[6]《上虞县志》[7]及《上虞县水利志》均未见具体记载;至于自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开始,受命督办此次塘工的知府喻兆蕃等人姓名及事迹,更无只字片言的记录在案。这段光绪后期,前后迁延近两年的前江海塘大修工程,犹如“泥牛入海”,音讯渺茫,让人颇有扑朔迷离之感。

要破解这起前江海塘大修工程,无疑须要查考史籍对喻兆蕃的记载。但查考《绍兴市志》,在清光绪年间的历任绍兴知府中,却并无喻兆蕃其人的记载,证明喻兆蕃并非绍兴知府[6]。

3 从头开始,查考喻兆蕃其人的史料信息

根据羊山摩崖石刻中提及的信息,喻兆蕃籍贯为江西,只能从江西省有关史志查考。最后,在江西《萍乡市志》中,发现了他的记载。喻兆蕃(1862—1920年),字庶三,萍乡福田乡清溪村人(2)喻兆蕃其名,《萍乡市志》记载为喻兆藩,为统一起见,本文中按“羊山勒石”所记,写作喻兆蕃,下同。。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进士,钦点翰林院庶吉士,后分发工部,任都水司主事;光绪十八年(1892年)因父死丁忧回家守孝;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按清廷惯例,捐得知府(銜),分发浙江任职;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奏补授任宁波知府;因围海造田与发展海运有功,朝庭授予二品顶戴。先后历任宁绍台道(道台)、杭州知府、浙江布政使(二品)、宁绍台兵备道(道台)等职(这期间,曾两任宁波知府、宁绍台道);光绪二十四年(1908年),因母死丁忧,离职返乡。对喻兆蕃其人,《萍乡市志》的评介中,充分肯定了他爱国爱乡、勤政务实的业绩,并以较大篇幅记载了他在江西萍乡、浙江宁波等处赈灾、围垦海涂、兴办教育等惠政。遗憾的是,该方志同样并未记有他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起,在绍兴府督办大修上虞县相关海塘这段史实[8]。

而再查《宁波市志》的人物传记、水利、教育等相关篇章,由于该方志的资料收集,局限于仅记述宁波籍人物。因此,除在“州府道署”名录中,列有光绪后期,喻兆蕃先后两任知府与宁绍台道(道台)的起讫时间,并未载有任何具体业绩,当然也更无他在绍兴府上虞县督办前江海塘大修与改建石塘的文字[9]。

据《萍乡市志》载,喻兆蕃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按清廷惯例,捐得知府(銜),分发浙江效力。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奏补授任宁波知府”这段文字。由此可推断:“羊山勒石”中所记上虞县这起塘工,应是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起,至光绪二十九年(1904年)止,喻兆蕃正式授任宁波知府之前,在“分发浙江效力”,候任知府期间所发生的事。由于喻兆藩曾任工部都水司主事,分发浙江后,由浙江巡抚委派他督办理钱塘江周边海塘河工事务,自在情理之中。而上虞县前江塘大修,极有可能正是他在这段期间主办的重大工程之一。

以上推断虽合乎逻辑与常理,但要证实喻兆蕃此次前江塘大修史实,仍须有明确的史料加以印证。由于省、市、县相关志书并无记载,只能从大量文史资料堆中,深入查考相关依据。

4 百沥海塘的史料依据

经反复查阅光绪年间上虞县由乡贤连仲愚所撰《上虞塘工纪略》四卷,及连仲愚幼子连蘅所撰《上虞塘工纪要》两卷等史料,均未见到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夏季,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间这起海塘大修工程的记录[10]。但再继续查考史料,最后,在并不起眼的《上虞五乡水利记实》里,有了意外地收获:其中,由上虞塘董会成员金鼎所撰的《改建石塘颠末》(下文称《颠末》)一文中,十分详细的记载了这次前江塘大修并改建石塘的经过。在作者的另一篇《上段塘工并新建小港善后》记实中,则记述策划此起塘工一些热心乡绅的身份,以及相关塘工善后等情节。从而揭开了这起尘封百余年,光绪年间发生在上虞县前江海塘的重大塘工“面纱”[10]。

4.1 《改建石塘颠末》实录的记载

曾任安吉县训导的上虞乡绅金鼎,在他撰写的《颠末》史料中,首先记述了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夏季塘溃所造成的严重灾情:“二十五年已亥夏大水,后郭塘决七口,祸延三邑(县)”(注:此节与《上虞市水利志》记载:“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六月十四、十五日,风涛大作,后郭塘溃七日,沿村水深丈余,夏盖东西乡俱淹没,漂流庐舍无算”的文字完全相符)。以及该灾情发生后,自秋至冬,当地官府与民间賑济救灾。至次年二月,以工代赈,组织灾区丁壮,整修了后郭、前江、叶家埭、施家堰等处土塘10里许。同时,经过乡绅酝酿,发动募集款项,拟将前江塘涉险处改为石塘,经上虞县、绍兴府,转呈浙江巡抚衙门审批等大体经过。

4.2 《改建石塘颠末》记录的前江海塘改建过程

《颠末》较为详细地记述了自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二月,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秋后,喻兆蕃受浙江巡抚府委派,与上虞官民,合力大修前江海塘,将该段海塘最为险要的地段,逐一改建为石板塘的全过程。

(1)部署阶段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二月下旬,分发浙江效力的候任知府喻兆蕃,与他的助手曹宗达、杨国观一行,奉浙江巡抚府之命抵达上虞县,主办前江海塘工程。当月27日,在会同绍兴知府熊起磻及上虞县相关官吏,在赴贺家埠祭祀土神后,即对工程提纲挈领,作了逐一布置。决定将工程分为两段实施。在塘工机构上,在前江塘的后郭,设上段分所;在花弓(宫),设下段分所。为采办工程大修所需各档石料,又在山阴县羊山、会稽县鸟门山两地,设立石材转运所;并在曹娥下塘湾,设立收量所。于是,整个工程即随之启动。

(2)塘工的第一阶段

正值桃汛初过,曹娥江江水小。喻兆蕃便赶催桩石,雇石工夯土班,要求施工中突出重点,先在春季,分别抢筑丁坝、吕埠、花弓段最险处海塘。喻兆蕃等的办公地,先驻于离上虞县百官镇后郭工地不远的旌教寺内。但为便于实地巡视与抵前指挥、督办,他隨后又将驻地迁至松厦镇水利局内。曾任工部都水司主事的喻兆蕃,十分重视工程质量。在此期间,他不时会率领佐吏,深入工地现场。要求施工者必须严格依照承揽标准。在当年的春季筑塘部分刚完工,梅汛、伏汛随之而来,掘土暂停。但喻兆蕃仍督促“赶进各类木、石料,令匠人椎凿大小。各塘石滿堆塘边隙地,并多削桩木预储以待。至秋,潮汛平,遂大集夫役,大兴工作”。这期间,后郭、花弓这上下两段工地,总计每日土石施工者达千人。如此连续奋战3~4个月,至当年农历年末,工程已近完成一半。在此期间,喻兆蕃与上虞县塘董潘炳南、俞士麐隔几天便相面晤,互通塘工情况。面对原计划为期施工2年的工程,大半年内就已完成了一半,余下工程已足有把握,双方感到十分欣慰。

(3)塘工的第二阶段

余下的工程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春节后正月十五开工,依然督办如前,赶筑石塘。鉴于春雨绵长,曹娥江水旺涨,喻兆蕃要求乘晴天较多,抓紧夯起脚桩。先砌石塘底盘的2~3层,待水大时再砌上层,从而确保了工程不间断。自春至夏,如此这般,不断地运作。端午节一过,整个前江塘最险处改建为石塘的工程,就已全部完成。在梅、伏两汛期,喻兆蕃便督促塘工机构,预购毛杉、毛石分运至后郭、花弓(宫)这两段工地。于当年的秋季期间,喻兆蕃再行派出监理人员,组织工匠与夫役继续抓紧施工,按标准筑好了相关地段石塘外的坦水。

(4)海塘大修工程的成效

由喻兆蕃督办,上虞塘董会具体经办的前江海塘大修工程,经全体乡绅与工匠夫役等共同努力,自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二月底,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秋后竣工止,这样预计为期两年的工程,提前数月完成;塘工上下段(含王姓乡绅在吕埠段认造的盘头石塘)共改筑完成石板塘总计达1141丈、石质坦水960丈(按小数点后3位換算,即改建石塘约3.8 km,新砌石质坦水约3.2 km,总长度约7 km)。另外,又于上段乌树庙前南至石塘接头处,加筑土塘一百数十丈(上述工程量,不含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该地段工程的善后事宜)。

总计整个前江塘大修与改建石塘工程,共耗费英(鹰)洋10.357 5万元。据绍兴市钱币协会章增伟会长介绍:光绪年间的一元英(鹰)洋,当年约可折合官银0.72两。以此推算(按小数点后3位換算),这10.357 5万元英洋,约可兑官银7.457 4万两。

4.3 《上虞松夏志》对修百沥海塘工程的实录

毫无疑问,要确定省、市、县相关方志未载,喻兆蕃受命督修百沥海塘工程一事,仅靠当事者上虞乡绅金鼎撰写的《改建石塘颠末》这一孤证,显然还是不够的。因此,必须继续查证,以增强其证据力。经查证,在由上虞当地乡绅连光枢所撰的《松夏志》中,有记载:

“先是已亥蛟患(即光绪二十五年,前江海塘被毁)后,(以)庠贡顾乃眷(为)首,陈石塘八议。绅潘炳南、金鼎、俞士麐等,奏记藩宪(即浙江巡抚府),请将江塘受潮顶冲处所,改建石塘一千一百丈、磐头二座,估需银七万余两。仰恳官督民办,筹给经费半数。恽(即浙江巡抚的恽祖翼)为一劳永逸计,允拨巨款,遴委候补知府喻兆蕃,率杨县丞国观、曹照磨宗达,于庚子二月,驰抵百官。当经分别首险次要,提出:丁坝当山水之冲,花弓当潮之冲,吕埠居中,潮汐上窜,山水暴临,防堵尤形吃重,列入春工,先建一百二十六丈。闰八月秋汛后,将上下游划分十段,次第兴筑。辛丑五月,续成九百八十二丈,並以余賸楗石,在赵村添筑三十三丈,共一千一百四十一丈,添筑护塘坦水九百六十丈。十二月初旬竣工,计直费洋十万四千六百余元”。[11]

据此,《上虞松夏志》记载的修百沥海塘工程,除工程总费用数,与《改建石塘颠末》所记略有出入外,其余内容完全一致。

4.4 《清史稿·恽祖翼传》对修建海塘工程的记载

尽管本省市县以上相关海塘与水利的志书中,对上虞前江塘大修与改建石塘工程并无提及,但经过深入查证:在《清史稿》却有具体记载。而且,正史所载的这起重大塘工,与当年主政的浙江巡抚恽祖翼直接相关。

恽祖翼,江苏湖阳(今常州)人。同治三年举人。历官知县道员至浙江布政使,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起任浙江巡抚,在浙江水利建设中多有建树。《清史稿·恽祖翼传》明载:“……上虞南塘旧以土筑,水至辄决。(恽祖翼)采众议,改建石塘千一百丈,始免水患”[12]。而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间。正是恽祖翼在浙江巡抚任内。由他委派候任知府喻兆藩等,督办大修上虞前江塘,便是他任期间发生的一起重大塘工工程。虽然现有史志未明载恽祖翼有否到过现场,绝大部分塘工事务应均为喻兆蕃所为。但他作为一省巡抚,关心民谟,采纳民意,在获悉上虞后郭土塘七处被毁,延祸上虞、余姚等3县后,作出上虞县前江塘改建决策,在经费拮据的情况下,预拨启动改建石塘工程巨款,并特派曾任工部任都水司主事,熟悉水利的候任知府喻兆藩与2名得力助手,赴工程现场全权督办,并圆满完成改建工程。正史将此业绩列于其名下,亦是名至实归。恽祖翼对上虞前江塘大修所作的贡献,在《松夏志》中,亦有记载:作为官吏亲历亲为的首创,捐出个人养廉银;设立大舜庙、南北湖粥厂开展赈济灾民;入冬后,又为流离失所者广施寒衣,离浙数月后病故,经两江总督刘坤一陈情,光绪帝亲赐御祭葬。上虞县人为感念其恩德,经省抚院批准,在曹娥江畔的龙山下为其立“中丞恽公德政碑”,并在后郭村专设恽公祠,春秋祭祠。这些足以反证《清史稿》所载内容完全属实[11]。

4.5 光绪后期上虞前江海塘大修工程与绍兴府内历代塘工的不同之处

(1)在浙江海塘史上,钱塘江南岸绝大部分海塘毁损工程的大修,均由当地府、县主官负责兴办。虽然喻兆蕃也是知府级主官,但却是由浙江巡抚直接委派的官差,是代表浙江巡抚来上虞县实地督办海塘大修的。说明了光绪“二十五年已亥夏大水,后郭塘决七口,祸延三邑(县)”灾害的严重性。而这一工程,应当属于省级重点海塘修复工程。

(2)喻兆蕃曾任工部都水司主事,作为浙江巡抚委派主持督办的知府级主官,与一般府县官吏相比,在治理水患与海塘工程上更具有专业的见地。

(3)地方官吏在主办塘毁工程中,按例都会到现场视察,但大多数指挥,均在衙门内运作。但与此不同,喻兆蕃受浙江巡抚委派到上虞督办前江海塘工程,并未驻于条件较好,位于上虞县城(丰惠)的驿馆。而是与当地官民一起,常驻工地。先是驻扎离前郭工地不远的百官镇旌教寺内,为了督办更加方便,后又从旌教寺搬到松厦镇水利局。由远而近,实施抵前指挥。

(4)110多年前的光绪后期,喻兆蕃受命督办上虞县前江海塘大修,前后历时20个月,共耗资英(鹰)洋10.357 5万元,其工程规模之大,化费之巨在浙江海塘史,在钱塘江南岸海塘史上是比较突出的。

喻兆蕃与上虞众乡贤的业绩,不仅受到当地民众的赞誉,也得到了清廷的肯定。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七月初八,护理浙江巡抚翁曾桂(即由布政使代理巡抚的翁同书三子),在向光绪帝的《奏议》中,对在前江塘大修中任劳任怨的喻兆蕃;倡建上虞前江石塘的兵部员外郎潘炳南;慷慨捐资的上虞籍二品封职、花领道衔的陈渭、内阁中书王济清等人一批有功人员,建议朝庭一并从优议叙,在得到光绪帝准许后,分别给予了褒奖[13]。此后,据江西《萍乡市志》记载,喻兆蕃后升任宁绍台道、浙江布政使等职,在任职时亦多有政绩。

4.7 上虞前江塘大修与改建石塘的经费来源

与钱塘江北岸的海塘修护经费来源不同,清廷对钱塘江南岸绍兴府各县海塘工程,除出险救助由省拨部分款项外,修建、改建海塘的费用,历来按照实行“官办民捐”“官督民办”的惯例办理。在清代除一些用于抢险救灾应急的财政拨项与朝廷命官、当地乡绅主动捐助。为了给绍兴府濒海各县田户“减负”,乾隆皇帝曾于乾隆元年(1736年)三月初五日下旨,决定取消这一做法:“朕闻浙江绍兴府属山阴、会稽、萧山、余姚、上虞五县,有沿江海堤岸工程,向系附近里民按照田亩派费修筑,而地棍衙役于中包揽分肥,用少报多,甚为民累。嗣经督臣李卫檄行府县,定议每亩捐钱二文至五文不等,计值银三千余两,民累较前减轻,而胥吏仍不免有借端苛索之事。朕以爱养百姓为心,欲使闾阎毫无科扰,著将按亩派钱之例即行停止。其堤岸工程遇有应修段落,着地方大员确估,于存公项内动支银两兴修,报部核,永著为例”[14]。但由于修塘费用支出巨大,且小修不断,大修平常,致使地方府、县财政捉襟见肘,而难以承受。因此,这道“圣谕”,不仅很难得到落实,更无法做到“永著为例”。而后,一旦海塘出险,官府除了组织抢险、赈济灾民等项外,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暂从官府库银中预拨若干银两,以应塘工急需。此次上虞县前江海塘改建费用,除先报浙江巡抚府核准,由省厘库预拨半数作为启动外。在多方筹资中,主要是依靠上虞籍的官吏、富商、乡绅捐款。据《石塘征信录》载,其中,仅该县乡贤陈渭、王济清等6人,一次捐助就达鹰洋23 300元[10]。

5 上虞前江塘工的实绩与史志依据

(1)据光绪年间,上虞塘董会成员金鼎所撰的《改建石塘颠末》,及民国时期连光枢所纂《松夏志》等史料实录,自光绪二十六年二月至光绪二十七年(1900—1901年)秋后,在不到两年时间内,完成由省巡抚府委派喻兆蕃等现场督办,并由上虞塘董会具体承办的上虞前江塘大修工程。作为直接参与喻兆蕃主持大修前江塘的当事人与知情人,他们的记载具有客观性。

(2)《清史稿·恽祖翼传》亦有较明确的记载:“……上虞南塘旧以土筑,水至辄决。采众议,改建石塘千一百丈,始免水患”。正史所确定前江塘改建的石板塘总量(除未列入坦水外),与浙江巡抚翁曾桂具文《奏议》,及上虞乡绅所撰的《改建石塘颠末》及《松夏志》所相符。

(3)对这起“官督民办”的上虞前江海塘改建石塘的实绩,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浙江巡抚府曾委派候补知府尹良,专程赴上虞县前江塘工地现场,对工程耗费及工程质量,逐段核实无误后,由护理浙江巡抚(布政使代理巡抚)翁曾桂,具文《奏议》呈报清廷,并经光绪皇帝准奏[13]。

6 由“羊山勒石”文字引起的思考

6.1 搞清了”羊山勒石”中尚未记全的一些情况

一是《改建石塘颠末》等明确记载:这起塘工的转运所,分别是位于山阴县羊山、会稽县鸟门山这两处。由山阴县羊山、会稽县鸟门山这两处采石场所采办的各档石材,从水路运至曹娥下塘湾,经在曹娥所设的收量所查验后,再运到上虞前江塘的后郭、花弓(宫)这两段工地备用。

二是“羊山勒石”中记载的一些上虞这起塘工的热心发起与操办者,都是当地有身份、地位与威望的乡绅。其中,上虞县塘董潘炳南,曾授兵部员外郎衔;俞彦彬、俞士鉴、顾陛荣,均系上虞县塘董与当地乡绅。其中:俞士麐(“羊山勒石”中误为“俞士鉴”),曾任试用教谕之职;“羊山勒石”中未载入的上虞县塘董金鼎,曾任安吉县训导;而“羊山勒石”者王惪元,则是受上虞塘董会委派到山阴县,采办前江塘大修所用石材,并长驻羊山石场的转运所主管;一同参加“羊山勒石”的严佐宸,则系上虞县知名乡绅。

6.2 一些史志未记载这起塘工修筑的原因分析

《宁波市志》只记了喻兆蕃在甬任职年月,而未载其具体事迹,应该是出于修志者的考量。因该志书所列的人物传记,均仅载甬籍人士。况且喻兆蕃办理上虞塘工,是在他任宁波知府之前,而上虞又非宁波府属县,这也可以理解。至于20世纪90年代印行的《上虞县志》《上虞县水利志》,因何未记载这起喻兆蕃督办塘工的原因不详;由于市级志书的相关素材,大多来源于县级志书。上虞县相关志书未收录这起塘工,《绍兴市志》及有关志书当然也就无载;此外,因喻兆蕃具体办过的差事甚多,加之他并未曾正式任职绍兴,在850 km外的江西《萍乡市志》遗漏未载,亦情有可原。

7 结语

这起前后历时20个月,耗资巨大的上虞前江海塘大修、改建石塘工程,由浙江巡抚恽祖翼所委派,并由候任知府喻兆蕃具体督办的上虞县前江海塘大修。改建石塘工程,应当属于浙江省级重点海塘改建工程。作为省级重点塘工,此事在当年的档案应有文字记载。而据考现存的宋、明、清历代绍兴府、县方志,大多海塘工程均由县,或府为主督办。而由浙江巡抚委派知府级官员,进驻工程现场,级别之高、时间之长、耗费之巨,这是有史志记载的钱塘江南岸海塘工程中,极为少见的案例。但在《钱塘江志》《明清钱塘江海塘》这两部专业志书,所列的“南岸百沥海塘”条目中并无提及;而且,上述两部史志的记载,从统计时间到总工程量,存在明显矛盾:《钱塘江志》的具统计时间,为光绪十八年(1892年)与光绪二十五年—二十七年(1899—1901年),海塘两段相加,总计均为3.98 km系近10年中所建的石塘量;而《明清钱塘江海塘》的统计时间,则为光绪十八年至清末(1892—1911年),两段相加总数均约为3.98 km,为近20年间所建总的石塘数,这些都有待进一步核实与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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