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南县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经营状况调查

2019-02-12 07:08卓玛才让林守银执笔
兽医导刊 2019年18期
关键词:农牧业农牧民全县

卓玛才让 林守银(执笔)

(1.青海省贵南县森多镇畜牧兽医站,青海贵南 813199;2.青海省贵南县沙沟乡畜牧兽医站,青海贵南 813199)

贵南县总人口8.12万,其中农牧民超过80%以上。境内农牧业资源丰富,农牧业生产优势明显。近年来,该县为实现产业脱贫,加快农牧民增收致富步伐,充分发挥草场和耕地面积大,农牧交叉、农牧互补的区位优势,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加快转变生态农牧业发展方式,积极探索农区与牧区、农牧户之间入社经营的发展模式,走集约化、产权明晰化的路子。并以培育农牧业生产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为雏形的合作经济组织为根基,实现了全县农牧业专业合作社风险共担,资源共享的发展模式,以工业化思维谋划现代生态农牧业发展,在该县开辟了精细化分工、标准化生产、工业化运作的发展创新之路。

1 合作经营组织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该县共计在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493个,家庭农牧场190个,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303个,其中:家庭牧场170个,家庭农场20个,畜禽养殖业类合作社223个,种植类合作社69个,渔业合作社7个,林业类合作社1个,农机服务类合作社2个、特种经济养殖类合作社1个。

2 合作经营组织经营状况

(1)该县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流转草场、耕地分别为8.75万hm2、6866.67hm2,其中:家庭农牧场流转草场、耕地分别为9846.67hm2、2380hm2,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流转草场、耕地分别为7.77万hm2、4486.67hm2。

(2)2018年该县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年出栏牛7953头,羊53020只,鸡11750羽,生猪261头,其中:家庭农牧场年出栏牛2363头,羊15845只,鸡11750羽,生猪91头,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年出栏牛5590头,羊37175只,生猪170头。2019年初,全县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存栏牛22285头,羊66720只,鸡5800羽,驴121头,生猪177头。其中:家庭牧场存栏牛7323头,羊22901只,鸡5800羽,生猪48头,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存栏牛14962头,羊43819只,驴121头,生猪129头。

(3)该县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牧户从业共计1649户,6094人,其中家庭农牧场带动农牧户从业295户,207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牧户从业1354户,5087人,带动贫困户566户,2836人,其中:家庭农牧场带动贫困户176户,496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贫困户390户,2340人。

3 新型经营主体的优势

(1)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逐步实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把“小船”变成“航母”,让更多的农牧户通过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真正鼓起“钱袋子”,走上致富路,合作社在积极推行向集约化、现代化农牧业发展的同时积极发挥辐射引领示范作用,以实现“一个经营基础”合作模式带动贫困户,新型经营主体“抱团”发展为目标。

(2)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农牧民收入持续增长。截止2018年底,全县家庭农牧场收入达3591.91万元,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收入达5246.31万元,全县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实现总收入达8838.22万元。

(3)积极实践“大学生+新型农牧民经营主体(企业)+贫困户”的产业扶贫开发模式,通过领办、合办、参与等形式,让有文化、有创意的大学生与合作社有机结合,形成优势互补,将贫困户生产资源以入股的形式与新型农牧民经营主体(企业)建立联系,依托新型农牧民经营主体(企业)发展,走特色产业扶贫路子,通过入股分红和提供就业发放工资的形式反哺贫困户,让贫困户享受发展红利,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4 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效益

(1)2018年该县家庭农牧场收入达3591.91万元,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收入达5246.31万元,全县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实现总收入达8838.22万元,农牧民人均经济收入21580元,是全县农牧民人均收入的2倍多(该县2018年农牧民人均收入10783.46元)。

(2)将贫困户生产资源以入股的形式与新型农牧民经营主体(企业)建立联系,依托新型农牧民经营主体(企业)发展,走特色产业扶贫路子,通过入股分红和提供就业发放工资的形式反哺贫困户,让贫困户享受发展红利,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1]。截至2018年底,全县大学生返乡创业成立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7个,成立小微企业1个,主要从事牛羊养殖、饲草种植、农畜产品加工,逐步形成产供销为一体的经营模式。累计吸纳贫困户入社23户89人,带动贫困户就业22人,2018年带动贫困户增收63.06万元。

(3)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改善畜牧业基础条件的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积极探索运营模式,逐步形成“六统一”的经营模式,粪污“还田+销售”,把种植、养殖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合作社统一分配劳动力,鼓励剩余劳动力输出异地就业,促进合作社多元化发展,拓宽合作社增收渠道。

5 结论和建议

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效益实现了合作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拓宽了增收渠道,应鼓励农牧民积极创办或者加入合作社和家庭牧场经营,以增加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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