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建设

2019-02-12 12:35范萌
环境与发展 2019年11期
关键词:污染防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摘要:完整健全、行之有效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是企业做好危废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可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提高管理效率;同时也是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的硬性指标。然而,目前多数企业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流于形式,制度内容条理不清、层次不明,多为原则性表述,且未提及责任划分,整个制度形同虚设,未起到实质作用。本文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建设要求、建设思路以及建设结构提出建议,为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9)11-0-02

Abstract: A complete and effective responsibility system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hazardous waste pollution is the premise and basis for enterprises to do a good job in hazardous waste management, which can help enterprises avoid legal risks and improve management efficiency. At the same time, it is also a hard index for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assessment of hazardous waste. However, at present, the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hazardous waste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most enterprises is formalistic, with unclear contents. Most of them are expressed in principle, and no responsibility division is mentioned. Therefore, the whole system is meaningless and does not play a substantive role. Based on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enterprise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on the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construction ideas and construction structure of the responsibility system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hazardous waste pollution,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esponsibility system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hazardous waste.

Key Words: Hazardous wastes;Standardized management;Prevention and control;Responsibility system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指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需承担刑事责任[1],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三吨入刑”。2019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行为的认定做了进一步解释,指出应当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环境解释》的有关规定精神,从其行为方式是否违反国家规定或者行业操作规范、污染物是否与外环境接触、是否造成环境污染的危险或者危害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判断[2],体现了最严格的环保执法司法制度、最严密的环保法治理念。2019年6月25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强化了产生者的主体责任,并提出产生者责任延伸,还对具体罚则进行了修订,多项违法行为罚款提升至100万元[3]。在这样一个法律背景下,企业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显的尤为重要。建立一套完整健全、行之有效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可以帮助企业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同时可以帮助企业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还是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的硬性指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中的首项考核项目便是“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要求企业建立并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且在显著位置张贴责任信息[4]。由此可见建立并落实清晰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不仅是做好危废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更是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的重要保障。

1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建设要求

在设计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时,建议考虑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是三化原则,即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它是危险废物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贯穿危险废物管理的全过程。其次,是制度衔接,即在人员安排、任务分配、奖惩措施等方面与现有的环保制度、人员管理责任制度等是否可以有效融合,避免因条款冲突而导致制度无法落实。再次,是全程监管,即制度是否涵盖了危险废物的收集、转移、贮存、自行利用/处置或委外利用/处置的全部环节,以免覆盖不全导致工作遗漏,出现责任不清、主体不明的情况。最后,是贯彻落实,即设计的制度能否回答清楚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合适吗,这四个问题。在设计制度时,企业需将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识别完全,做到囊括无遗,明确管理对象;将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做到各司其职,明确管理主体;将各项工作的实施方式跃然紙上,做到指导性强,明确管理方式;根据实施效果对制度进行定期调整,做到动态更新,明确管理效果。

2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建设思路

在建设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时,建议遵循以下思路:识别危废—梳理工作—分配任务—责任到人—形成制度—动态更新。

识别危废是建设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首要环节,若企业危险废物识别不全,在后期管理过程中,极有可能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将危险废物随意丢弃、倾倒、处置,存在较大法律风险,情况严重可构成犯罪[1]。

梳理工作是建设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重要环节。危废管理工作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危险废物的环节管理,包括危险废物的收集、厂内转移、贮存、自行利用/处置、厂外转移、委托利用/处置,以及各环节的危废管理考核。第二部分为危险废物的文件管理和能力提升。文件管理包括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制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和全国固废管理信息系统的填报,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以及台账的汇总,应急演练资料、台账、转移联单、各项备案材料、培训资料的存档;能力提升包括责任制度上墙,危险废物管理培训以及应急演练[5]。只有将危废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工作考虑周全,避免遗漏疏忽,才能保证后续分配任务、责任到人的顺利进行。

分配任务和责任到人是建设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落地环节,只有将危废管理工作分配到部门、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层层传递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责任制促落实、以责任制保成效,才能形成凡事有人去管、有人去盯、有人去促、有人去干的工作局面,才能使制度从“纸面”落到“地面”。

形成制度、动态更新分别是建设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成文环节和修订环节。只有将制度详尽、细致的呈现在纸上,才能保证在危废管理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同时,制度需不断地修订、更新、废止,以保证其有效性、适用性、权威性,促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因此,当企业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或新改扩建项目时,需及时梳理排查危险废物,对制度进行修订;并且,企业应每年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制度内容进行调整[5]。

3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建设结构

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现行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制度条理不清、层次不明。从开篇至结尾,均在罗列条文,逻辑性差,且不便于查找。第二,制度适用性差。大部分条文摘自危废相关法律法规,均为原则性表述,内容过于笼统,与危险废物管理的特殊性不相适应,起不到实际的指导作用。第三,制度中责任划分不明确。通篇未提及任务分配、责任划分,导致分工不明,主体不清,缺少了实施工作的主体,制度形同虚设。

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建议在建设危废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时采用以下结构:总则—部门职责—岗位職责—具体制度—奖惩制度—附件。

总则是制度的总体概括,在总则中应说明制度建设的目的、适用范围、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制度的修订调整要求和签发批准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是保障制度落地的核心章节。在部门职责章节,应绘制危险废物管理组织结构图,明确涉及危废管理工作的部门,并结合企业内部实际情况,将危废管理工作分解到部门。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管理效果,在分解工作时,建议产废车间负责本车间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厂内转移工作;危废自行利用/处置车间负责自行利用/处置环节的工作;环保部全面负责危险废物的厂外转移、委托利用/处置、各环节的危废管理考核以及危险废物的文件管理和能力提升。此外,企业内部的危废暂存间宜由环保部统一管理,若企业有危废储罐,可考虑将储罐交由归属的生产车间管理。

危废管理工作分配到部门后,要以任务定岗位,以岗位定人员,责任落实到人。在岗位职责章节,应写明每一岗位的具体职责、具体工作,岗位职责表述清晰可有效避免因职务重叠而发生的工作扯皮现象。建议绘制各部门的危废管理责任分配图,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

具体制度是保证制度贯彻落实的重要指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涉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制度、危险废物标识管理责任制度、源头分类收集和贮存转移管理责任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应急预案制度以及业务培训制度[4],建议分章节详细阐述各项制度的实施方式、具体操作步骤。一个好的管理责任制度应该像一本操作手册,能够帮助工作人员在不知道如何去做的时候迅速找到答案,给予工作人员准确、清晰、简洁的操作指导。

奖惩制度是促进制度积极实施的必要措施。在制定奖惩制度时,建议与企业现有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相统一,并明确在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的补充内容。企业可将危险废物标志牌式样、企业产生的各种危险废物的标签式样附在文末,以帮助企业规范设置危废标识标志。企业也可考虑在文末附危险废物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汇总目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的填报说明,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样式,全国固废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等内容,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4 结语

完整健全、行之有效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对企业实现危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岗位职责的制度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至关重要,是规避风险的有效手段,也是提高效率、完成危废考核目标的重要保障。然而,制度不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装饰品”,而是要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建立之后,企业需要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才能发挥制度应有的作用,真正实现企业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参考文献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EB/OL].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3781.html.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N].人民法院报,2019-02-21(03).

[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644号)[EB/OL].http://www.mee.gov.cn/gkml/sthjbgw/stbgth/201807/t20180717_446712.htm.

[4]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EB/OL].http://xaepb.xa.gov.cn/websac/cat/2301876.html,2015-10-21.

[5]范萌,卫丽,迪世靖,等.浅谈焦化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和管理责任制度的建设[J].环境与发展,2019(03):204-205.

收稿日期:2019-09-10

作者简介:范萌(1988-),女,汉族,理学硕士,环保工程系列中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企业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编制等环境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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