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娟妮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北京 100081)
祥瑞物品,通常称作“吉祥物”,又称“吉物”“祥物”,系由原始崇拜物、巫具、宗教法具等而衍生出的福善、嘉瑞的象征物品,它借取自然物、人工物及其他文化形态,遵循物物、物事、物人相感的原始逻辑,在礼俗应用中表达着明确而强烈的祈福禳凶的功利追求。唐成玄英在《庄子疏》中对“吉祥止止”进行疏证,指出:“吉者,福善之事;祥者,嘉庆之征。”根据这一解释,在古人的观念中,吉指事象,祥为意象;或吉指善实,祥为嘉征。他们虽有事实与征兆的实、虚之别,但基于共同的价值观和功利观,他们又是一个相关相连、并存互补的整体。
自然界与人世间的吉凶纷呈,是人类创造祥物并以之趋吉避凶的重要原因。面对人间与自然界万事万物的纷繁变动,人们逐渐总结出一些事物变动的经验认识,试图确立物象之间变动的对应关系,而这些经验认识和关系总结有些是客观的理性的,有些则是主观的有道德理想的成分在里面。人们特别关注那些能够带来幸福、健康、长寿、平安、丰足、富裕,驱除邪祟、鬼怪、疾病、痛苦、污秽的物象,把它们称为祥瑞,“世所谓祥瑞者,麟、凤、龟、龙、驺虞、白雀、醴泉、甘露、朱草、灵芝、连理之木、合颕之禾皆是也”[1]。人们希望祥瑞毕集,嘉征屡现,进而能够带来美好,驱除不祥。但这些祥瑞在古代往往比较稀见,经常是可遇不可求。因此,古人一方面在绘画、雕塑、瓷器、织锦、铜器、建筑上刻画祥瑞,塑造祥瑞,希冀这些祥瑞符号也像祥瑞本身一样,能够带来吉祥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