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号)第二十五条[1]明确规定,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及压力管道安装过程,应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后,方可交付使用。目前各检验机构按照《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锅[2002]83号)[2]开展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工作,对于规范施工质量、保证管道安全生产运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从多起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的鉴定、评审及监督抽查工作、试安装工程现场检验和竣工资料审查中,发现存在许多共性问题,现将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希望能对建设、设计、管件制造、安装、监理、检测、监督检验及监管部门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和参考价值。
虽然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3](以下简称《管规》)规定了工业管道竣工资料归档的要求;但在进行竣工资料审查过程中,发现普遍存在轴测图内容不完整、缺少管道元件质量证明书(主要发生在非系统管道安装工程时,管道元件多为甲方供料,因此施工单位未将管件的质量证明书纳入自己体系管理)、压力管道设计文件和管道元件合格证的格式和内容不符合《管规》要求。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安装过程表卡分离、资料后补所造成的。此外,由于公用管道尚未出台安全技术规范,因此大多公用管道安装公司竣工资料整理均参考《管规》进行,存在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