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关系及在畜牧生产中的作用

2019-02-13 05:55
饲料博览 2019年5期
关键词:检疫畜牧兽医

张 辉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沈阳 110164)

充分认识动物防疫、检疫的关系,使其在畜牧生产中发挥联动互补作用,推动畜牧生产安全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1 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关系

防疫工作直接影响检疫工作,防疫工作正常开展,消毒、监测、基础免疫工作到位,检疫工作就能够顺利开展,检疫工作是检验防疫工作的标尺,是防控动物疫病的关卡和门户,二者相互依赖,相互促进,是确保畜牧业安全健康稳定发展的两把金钥匙。

2 防疫工作是检疫工作的基础

防疫工作是检疫工作的基础,基础牢固,检疫工作才能稳固开展。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提高认识,结合当地实际,扎实开展好防疫工作。

2.1 提高认识,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信心

目前,国内外疫情形势十分复杂,传染源、传播途径不断变化,种类方式复杂化,细菌、病毒呈多亚型并存,而且变异较大,多亚型多病种已成为当前动物疫病发展趋势,加之人员流动、动物移动、引种频繁,给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增加了难度,但是,无论动物疫情形势怎样变化,只要提高认识,科学分析,科学防控,任何形势的疫情都是可防可控的。如去年下半年我国出现的非洲猪瘟疫情,来势凶猛,无疫苗可防,当时传染源不十分明朗,但通过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鼎力支持;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倾全力布防和畜牧兽医工作者的努力工作,通过不间断排查,多轮次消毒,及时设置防控非洲猪瘟检查站、卡,加强生猪流通领域监管和禁止残厨剩余物喂猪,落实包保责任制,并形成长效机制,目前,各地非洲猪瘟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疫情稳定,生猪生产安全健康稳定发展。通过非洲猪瘟防控以及其他重大动物疫情成功防控先例,我们做为畜牧兽医工作者要增强责任感和防控信心,在各自的岗位上扎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2.2 加强组织发动,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正常运转

各级政府在春秋集中防疫的关键节点及时召开各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会议,总结前段工作经验和不足,提出解决办法;安排落实下段工作,并层层成立组织,加强领导,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动物疫病宣传普及工作。

2.3 加强培训,提高实际操作技能

各地动物疫病防控部门在动物集中防疫的关键节点,要及时组织业务人员开展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培训活动,重点讲解开展动物疫病防控的重大意义,免疫、消毒要领和注意事项,疫苗管理与使用技术要点和注意事项。

2.4 加强防疫物资贮备和管理

各地动物疫病防控部门,要及时备足动物防疫工作的各种防控物资,包括疫苗、消毒药、防控服、靴子、鞋套、口罩、注射器、脱脂棉等,并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物资充足,供应及时。

2.5 狠抓免疫和消毒质量

一抓注射部位、二抓注射剂量、三抓免疫和常规消毒、四抓耳标佩戴、五抓免疫档案。通过系列措施,确保免疫率、挂标率、发卡率、建档率四个100%。

2.6 加强兽医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

各地要充分认识兽医实验室工作是检验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天平,通过兽医实验室对免疫动物抗体的检测,能够科学反应动物免疫质量的好坏,对不达标的群体要及时整改,进行加强免疫直至达标;通过采取血样检测动物健康状态,随时掌握动物疫病流行趋势,同时,对发病群体能够科学地进行疫病诊断,对科学防控和指导生产发挥着巨大作用。

2.7 加强流行病学调查提高预警能力

各地要结合当地畜牧生产实际情况和周边动物疫病流行趋势,卓有成效地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到面广,种类齐全,有代表性,调查深入细致,为当地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和兽医实验室工作及动物检疫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降低风险系数,提高预警能力。

2.8 加强人畜共患病的检测工作

各地每年要开展一次奶牛两病净化工作,同时,要开展炭疽、马传贫检测工作,对阳性动物要进行扑杀处理,确保人畜健康。

2.9 加强档案管理

对免疫档案要严格执行上级要求标准,达到内容齐全,文字规范,页面干净,及时归档,随时可查,为疫病溯源提供有效数据。

3 检疫工作是门户是保障

检疫工作开展的好坏,对人畜健康和畜牧业的发展影响较大,科学开展检疫工作是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肯定和认可,同时,反过来能够为动物防疫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

3.1 狠抓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严防输入输出疫情

各地要依据动物检疫工作法律法规,科学开展检疫工作。加强人员管理,结合当地实际有目的地开展业务培训和走出去汲取外地经验,不断提高检疫质量。坚守岗位并及时出现场,对待检动物通过查证验物,观察健康状况等措施,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出证检疫证明;对证件不全、不符的或检疫不合格的,要对动物产地进行追溯处理,甚至经过实验室检测,再做补检、观察等科学处理。并对产地动物防疫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3.2 狠抓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各地动物检疫部门要强化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检疫流程;检疫质量,对检出重大动物传染病的产品,严肃科学处理,以防传染病进一步传染和蔓延,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毒工作,及时消灭细菌、病毒,确保屠宰点卫生安全。检疫部门要结合检疫具体情况,对检出重大动物疫病的产品,要及时和动物疫病防疫部门沟通协商,共同研究下步防控措施:对产地辖区内的同类动物进行加强免疫和消毒;加强流通环节监管,严格输出输入动物检疫,确保输入输出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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