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已将大麻二酚(CBD)重新分类为新奇食品,这意谓着CBD及大麻衍生的食品补充剂在欧洲不能合法销售。该项规定适用于CBD提取物、CBD作为食品成分所添加的产品(比如大麻籽油)。该项规定也适用于含CBD其它植物的提取物。合成CBD被视作新奇产品。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欧盟EFSA确定大麻二酚(CBD)为新奇食品 [EB/OL].(2019-2-3).http://www.customs.gov.cn/
食品与生物技术学报2019年4期
1《工程建设与设计》2024年6期
2《安徽建筑》2024年2期
3《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2024年2期
4《花卉》2024年6期
5《天津教育》2024年3期
6《现代经济信息》2024年5期
7《世界热带农业信息》2024年3期
8《家庭医学》2024年2期
9《学周刊》2024年10期
10《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24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