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措施与成效

2019-02-15 03:46王明森
山东水利 2019年5期
关键词:高密市水价节水

徐 营 ,王明森

(1.济南大学,山东 济南 250022;2.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014)

高密市位于山东半岛中部,胶莱平原腹地,下辖1个经济开发区、3个街道、7个镇、1个工业区、3发展区,总面积1 525.21 km2,其中耕地面积9.53万hm2。至2016年底,全市总人口89.33万,其中农村人口52.33万、城镇人口37.0万。为促进农业生产节水增效、粮食增产,立足高密市基本市情、农情、水情,高密市有关部门制定了适合本市的实施方案,并逐年推进。

1 基本情况

1.1 农业灌溉现状条件

截至2017年底,高密市有效灌溉面积6.74万hm2,其中节水灌溉面积3.13万hm2(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87万hm2),现状灌溉水利用系数0.659,渠系水利用系数0.50。现有小型灌区59处、扬水站57座。全市现有拦河闸28座、拦河坝4座、方塘516座、塘坝1028座,蓄水能力5 010.3万m3;机井1.25万眼,提水能力1 269.2万m3。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完好程度在85%以上。

1.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必要性

高密市已建农业水利工程设施存在工程老化、供排水渠道淤积以及人为损坏等问题,维修、养护任务较重。受农业水价低、收费困难等影响,工程管护主体运行艰难,灌不好、浪费水的现象并存。一些地方水利基础设施非常薄弱,灌溉用水管理能力低,不同程度地存在浪费问题。另一方面,高密市地下水超采现象严重。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力求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奖补机制和农业水权制度,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和农业用水管理体系。高密市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主要推进措施

2.1 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就是在进行农业供水价格测算的基础上,明确农业供水的价格水平和执行定价、分类水价和分档水价,并实施水价动态调控。

高密市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等,按泵站灌区和机井灌区分别进行了供水价格测算,其中泵站灌区全成本供水价格为0.58元/m3,运行维护成本供水价格为0.28元/m3;机井灌区全成本供水价格为0.66元/m3,运行维护成本供水价格为0.31元/m3。按作物类型来定价,粮食作物水价按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执行,经济作物按全成本水价执行。

为进一步促进节约用水,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制定出台了《高密市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实际用水量在亩均配水定额以内的,按计量水价的100%收取;用水量超过定额50%以内的,超出部分按原水价1.2倍收取;用水量超过定额50%的,超出部分按原水价1.5倍收取。

在此基础上,高密市坚持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合理补偿相结合,与财政税收改革、农业综合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相协调,明确把握调价时机、力度和节奏,确保调整后的农业水价可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可实施。

2.2 夯实改革工程基础方案

高密市结合区域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针对各类灌区工程设施短板,突出重点,建设末级渠系和田间配套工程体系,全面推进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工程按照用水管理需要同步建设计量设施,其中水库灌区配套标准流量槽或声学多普勒流量仪进行计量;渠道输水的泵站灌溉单元,安装标准流量槽、声学多普勒流量仪或测控一体闸进行计量;机井灌溉单元配套水电双控方式进行自动化操作。

截至2018年底,高密市总计改造、新设计量设施311套。其中,对醴泉街道74台支管段和148眼机井计量设施、大牟家泵站灌区有15台泵站计量设施进行了改造,增加了信息采集和远程功能;新设计量设施74套。

2.3 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方案

高密市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用途管理政策,以镇(街、区)为基本控制单元,进一步细化至灌溉单元,科学合理地分配农业水权,加快建设水权市场,逐步建立起水权交易制度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成为通过转让节余水量获得收益的主体,提高全社会参与农业节水的积极性。

农业水权分配以农户、农业用水管理组织或村庄为单位,根据灌溉定额、灌溉面积、作物种类及当地水资源状况确定。有效期以年度为单位,当年未使用的水量或者未交易的水量将自动归零。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阶段,只对管理有效灌溉面积的镇(街区)和村集体两级核发水权证,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到各农业用水主体。农业用水主体可依据《高密市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水权交易,包括农业取用水户间自主交易、委托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交易、平台交易等形式。

2.4 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

高密市在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在保障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各镇(街、区)农民用水者协会建立节水奖励资金,对采取实现节水的用水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采用水权回购的方式给予奖励。为保障农业用水奖补资金的使用监管到位,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机制:一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专项核查工作机制,全面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加大违规惩处力度,确保农业精准补贴机制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实行专项资金管理责任追究机制,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法追回财政专项资金,五年内禁止其申报补贴资金,并定期向社会公开不守信用信息。

2.5 推进基层用水组织建设

高密市依托农村基层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年度项目区内成立了灌溉专业合作社、农民用水户协会,逐步建立起来以镇街灌溉协会和农民用水者协会、村用水户分会为主的农村基层用水组织。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所有权与使用权合理分离,将使用权移交给村集体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有关部门与工程设施使用权所有者签订工程管护协议书,明确了管护责任。同时,建立起农田水利设施及运行管护工作台账。

2.6 建设高效节水灌溉信息化系统

为保障本级与潍坊市级高效节水灌溉信息化系统之间,以及与其他水利信息化系统之间的互通和信息共享,高密市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主体建立起高效节水灌溉信息系统,包括县级高效节水灌溉管理中心、高效节水灌溉信息化业务管理软件、高效节水灌溉工程GIS展示系统、高效节水灌溉综合管理系统、农业水价改革综合管理系统、智慧灌溉人工智能服务系统等子系统。系统的开发进一步提高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信息化管理能力。

2.7 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改革示范点

为扩大宣传和改革影响,2018年高密市在胶莱农场、新孚高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醴泉街道北志屯葡萄大棚区、醴泉街道宇彤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了多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点,依托潍坊市智慧灌溉云服务系统实施信息化建设,示范点的建设产生了积极有效的宣传推广作用。

3 取得成效

3.1 经济效益

高密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措施自2017年实施以来,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年增产效益达1 844.8万元。灌溉用工量普遍降低,平均每年每亩地用工量可节省1个工日,年省工17.25万个,年省工效益达1 241.9万元。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后,与传统粗放式灌溉相比可节水20%上,每年可节水671.17万m3。

3.2 社会效益

高密市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后,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灌溉水的保证率、利用率和单位水分生产率,不仅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而且调整和优化作物种植结构,促进当地优质高效农产品的生产,实现农业增产增收,保障了粮食安全。与此同时,灌溉工程体系逐步完善,工程管护水平逐步提高,同时充分利用市场调节机制,可促使农业生产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农业种植结构得以持续优化,农业生产新技术得以广泛应用,从而促进农业向现代化迈进。

3.3 生态及环境效益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后,节水减排的生态环境效益更加明显。农田灌排条件、土壤及耕作条件都得到改善,地下水资源的开采量也将随之减少。减少灌溉用水量有助于维持当地地下水的采补平衡,有利于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和地下水环境的修复与保护。

4 结语

高密市当地水资源短缺、地下水超采严重,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不足,灌溉用水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尚未形成,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势在必行。采取综合措施,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利于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管理方式乃至生产方式的转变,实现小农户向现代农业的发展。同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发挥政府、社会、农民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需要各部门积极配合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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