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琦萍,符晓丁
江西省广昌县人民医院B超室 (江西抚州 344900)
妊娠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ic mellitus,GDM)是指在妊娠期间存在不同程度的糖代谢异常或糖耐量减退的疾病。孕妇在妊娠期表现为糖尿病。近年来,各国GDM的发病率均呈现上升趋势,发病率为2%~5%[1]。GDM会对孕妇及胎儿产生严重影响,可导致胚胎发育异常甚至胎儿死亡,流产率高达15%~30%[2]。生存胎儿容易出现先天性畸形,如巨大儿、胎儿心脏结构及功能改变等[3]。本研究采用超声评价不同级别GDM对胎儿心功能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选取2013年7月至2018年2月糖尿病筛查确诊为GDM的单胎妊娠孕妇30例,均符合第8版《妇产科学》中GDM的诊断标准。另选同期糖耐量筛查正常并排除胎儿结构畸形及其他内科疾病的24名单胎妊娠孕妇作为对照组。试验组年龄23~40岁,平均(31.17±2.22)岁;孕周24~36周,平均(30.15±1.78)周。对照组年龄24~39岁,平均(30.59±2.05)岁;孕周23~36周,平均(30.03±1.76)周。两组年龄、孕周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试验组经饮食控制2周后复查空腹血糖及餐后2 h血糖,按照GDM分级标准,血糖经单纯饮食治疗控制在正常范围内的为A1级(18例),需加用胰岛素治疗才能将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内的为A2级(12例)。排除肝肾功能、血常规、心电图、胎儿结构等检查异常患者。患者均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本研究经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采用X-300(西门子)、HD11(飞利浦)超声诊断仪,探头频率为3~5 MHz。常规检查胎儿心脏:(1)在横位四腔心切面,测量二尖瓣环内径(mitral valve annular diameter,MVA)、三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