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涉诉案件的现状及思考

2019-02-18 22:45:19张天
四川劳动保障 2019年9期

张天

通过归纳成都市武侯区人社局工伤认定案件诉讼情况,分析工伤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规律,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试图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工作有所裨益。

近年来,成都市武侯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每年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数量较大,工伤认定是否合法、规范,既关乎受伤职工切身利益、企业经营效益,也关乎社会和谐和地区经济稳定发展。

工伤认定涉诉案件的特点

一是案件类型单一。主要集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和在上下班途中受到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两种类型。“三工”原因的工伤是最常见的情形,而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案件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1年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将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纳入了工伤认定范围,此类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较易产生争议。

二是行政诉讼申请人多以用人单位为主,且多数用人单位未参保。2014年—2018年武侯区工伤认定案件参保人数占工伤总人数的85%以上,但仍有近15%的用人单位未参保,未参保单位往往因不愿支付受伤职工的相应待遇而选择行政诉讼。

三是劳动者维权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逐渐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权,在发生事故后通过行政、司法部门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

应对工伤认定涉诉案件的思考

规范程序,形成工伤认定工作的有效闭合回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依照法律法规确定的行政程序要求,强化在合法前提下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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