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春红
(中国社会科学院 哲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在近代西方美学思想中,鉴赏作为一个重要概念,一直受到诸多思想家的关注。其中,康德的一个重要贡献是,摆脱单纯经验的心理分析,将对鉴赏普遍有效性的论证建立在先验的基础上。不过,在对鉴赏可能的演绎中,由于康德的表述过于简洁,对论证过程的理解产生了一些问题,也引发了研究者们不同角度的解说。大体而言,传统的认识论解释模式认为,演绎过程指向的是想象力与知性的协调一致,这同样也是构成认识之可能的基础,因而,通过认识所提供的普遍性可以保证鉴赏的普遍有效性。而从道德论解释模式来看,鉴赏涉及的情感的普遍可传达性与道德领域相关,借助于美与道德理念的关联,能够保证美对每个人的普遍有效性。①对于《判断力批判》的演绎部分所引发的争论,大体有三个不同的解释方向,一是认识论的解释模式。一是道德论的解释模式,一是形而上学的解释模式。传统的解释模式是认识论的模式,以盖耶(P.Guyer,kant and the claims of taste)为代表,以认识论作为基础来解说鉴赏的普遍有效性。在论证过程遇到了“万物皆美”的困境后,后来的发展又有诸多的补充措施。道德论的解释模式以克劳福德(D.Crawford)为代表,在反驳认识论的解释路径的基础上,提出基于道德来对鉴赏的普遍有效性做出说明。形而上学的解释模式以沙佩尔(E.schaper)、布兰特(R.Brandt)为代表,将鉴赏判断的依据建立在超感官的理念上。本文的关注重点在前两个方面,因为本体论的进路并没有对与演绎相关的要素做出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