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慧 刘建华
(1.北方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0144;2.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天津 300401)
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理想目标。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包括人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以及社会关系的不断拓展和延伸。在这种状态下,“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1](P123)而要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必须以“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2](P30),因为生产力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现实前提和基础。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也正是因为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广泛应用,使得劳动时间缩短和自由时间延长,因而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创造了条件。在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和推动下,当今社会正在步入一个以计算机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为基础的互联网技术时代,虚拟的互联网技术以空前广泛的自由在极大地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对人的发展带来了种种负面影响,阻抗着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自主性是个体参与社会活动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个体全面自由发展的关键。离开了自主性,人的发展就无从谈起,更谈不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对于自主性,钟启泉教授认为,“自主性是指自己成为自己行动的主体,不依赖他人(有时排除他人的干预)自由地做自己的判断、主张和行动”[3](P101)。事实上,我们在谈论人的自主性时,总是把人放在“关系域”中去认识自己是自己的主人,这个“关系域”虽然是一种假设性的存在,但是正是由于有了这种假设性存在,作为主体的个人才能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的意识以及自我控制的意志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