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菲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工商联作为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同基层商会不能切断工作渠道”,“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统战工作要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发挥工商联对商会组织的指导、引导、服务职能,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1]2018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体现了党中央对统一战线工作和工商联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我们开展商会工作的坚实理论基础和指南针、方向标。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我国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中空前壮大,具有日益重要的地位,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正如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讲话中提到的,“我国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2]民营经济具有的“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3],则更加直观体现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