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秦蒙琳 春城晚报大理新闻中心
对于舆论监督报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定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他指出:“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要根据事实来描述事实,既准确报道个别事实,又从宏观上把握和反映事件或事物的全貌。”
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报道,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精神,确保事实准确,细节经得起核对和推敲。要深入调查,多方听取意见,得出合乎事实的结论。舆论监督报道,并不是简单地为某个人或某个群体讨公道,而是探索事件发生、发展的前因后果。只求解真相,陈述事实,不下结论。哪怕是再小的细节,都需要记者多方核实求证,尤其是监督报道中被批评的对象。2018年年底,云南省弥渡县发生一起单位女职工陪酒死亡事件。事发后,该女职工的家属找到当地一家自媒体。自媒体在没有采访致该女职工饮酒过度死亡的饭局相关人员的前提下,以死者家属的一面之词,将该事件定性为“参加单位公款接待”,并发表了相关报道。一时间,该事件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专门成立了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了专题调查。根据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结果,事发当天,该女职工参加的饭局,是私人宴请,而非自媒体报道中所说的单位公款接待。当地新闻主管部门也将调查结果进行了公布。然而,受众已经“先入为主”,宁愿相信自媒体所说的单位公款接待,也不相信政府新闻主管部门公布的私人请客。正是由于自媒体在刊发报道时,未对当事双方进行核实,只听取了一方的陈述,导致报道有失偏颇,在社会上造成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