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锦雄
(广西警察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3)
犯罪构成是犯罪成立的规格,而犯罪构成理论是刑法学的核心理论。哲学是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注]欧阳康,冯卓然.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3.,它是人类思维的最高形式和最高层次的方法论,它对人类实践活动和各门具体科学的发展具有指导作用。科学的犯罪构成的立法设置与科学的犯罪构成理论的建构需要哲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引导。
在当今世界,具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构成理论主要有三种,即中俄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德日犯罪三阶层理论和英美的双层次犯罪构成理论。刑法学者们在建构这些犯罪构成理论时莫不有意或无意地受到哲学思想和方法论的影响。经过我国刑法界人士长期不懈地努力,我国在犯罪构成理论研究上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是,我国从哲学视野上研究犯罪构成理论的研究成果寥若星辰,尤其是缺乏系统地运用哲学理论对犯罪构成进行全面研究的成果。
从现有文献资料看,刑法学者们往往从狭小的视角聚集于少量的几种哲学理论来研究犯罪构成理论的哲学基础,而没有从更广阔的视野深入地运用各种各样的哲学原理和方法来研究犯罪构成。刑法学者们在对犯罪构成理论哲学基础进行研究时,一般是论述各种犯罪构成理论的哲学基础是哪一种哲学理论,并分析其哲学基础是否合理,并对哲学基础不合理的犯罪构成理论提出批判,继而提出犯罪构成理论的改造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