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 丽
法国哲学家阿尔贝·加缪在《反叛者》中写道:“何谓反叛者?一个说‘不’的人。然而,这种拒绝并不意味着放弃:他也是一个在其反抗之初就说‘是’的人。一个奴隶,终其一生都听命于人,突然决定不再接受任何新的命令。那么,这‘不’字的含意是什么?”①Albert Camus,The Rebel,translated by Anthony Bower,Vintage,1991,p.13.
这“不”字,也许只是意味着,曾经存在着一种界限,以后仍有。
无可否认,当我们谈论治理时,也只是在这条界限上跳舞。在将“治理”与“统治”比照之余,我们会不自觉地过滤“治理”所可能裹挟的某种“意识形态凝视”之暴力,但仍需敢于面对其发端,才有可能继续前行。恰如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在《规训与惩罚》开篇,就展示了历史上出现的两种有意味的惩罚模式:1757年3月2日,刺杀路易十五的达米安的血淋淋的行刑,以及80年后列昂·福歇制定的“巴黎少年犯监管所”规章。人类历史上的惩罚模式已悄然转变,即由一种血淋淋的对肉体的酷刑折磨,转向一种看似温和的对身体的精妙规训,这种广义上的规训抑或微观权力技术的兴起同时勾勒了治理的雏形。
尽管这是一种不那么令人愉悦的联系,但正是在光与影的边界,置身于苦难与阳光之间,我们或许能够被引领到可安歇的水边,仰望着最高的存在与智慧,除却僭妄与幻象,让“自由”开启“治理”新的向度。在当代世界,治理以超出我们想象的精密迹象出现在文化的诸多缝隙与连结处,它渗透于从国家到社会到个人、从机构到身体到心灵的各个领域,成为了人们不可规避的社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