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昌宇
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语言作为人类文明交流的载体,既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桥梁,也是我们研究了解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法律等领域的重要途径。“一带一路”沿线俄语国家,是指这些国家都与“俄语”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或被确认为国语、官方语言、族际通用语,或以母语或少数民族语言的形式存在等情形,主要包括“东斯拉夫三国”即俄罗斯、乌克兰、白罗斯和“中亚五国”即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共8个国家。从国内目前的研究实践看,“一带一路”沿线俄语国家语言问题的研究主要在语言学领域进行,并集中在语言规划与语言战略等方面,各国语言法治的相应问题并没有引发法学领域的更多重视。基于此,笔者将转换视角,从各国语言法治的基本制度框架这一表象问题入手,对这8个国家的语言法治的基本状况进行梳理,从中透视出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对各国语言法治进行由表及里的分析,既可以对各国有更深层的认识,同时也可以更好地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实现,促进区域性人文合作的深化,在包容文明观的基础上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助力。
语言是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俄语(Русский язык)是联合国的官方语言之一,也是世界上母语使用人数和第二语言使用人数的第四大语言。据统计,当前使用俄语的人数占世界人口的5.7%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