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勇
(乐山师范学院 四川乐山 614000)
对于理性,我们不能用现实的语言去领悟,如“做事不要冲动,要理性点”之类,而只能从哲学的高度去剖析它。在哲学层面上对理性有两种互相对立的阐释:一种是人本主义理性观;另一种则是自然主义理性观。
人本主义理性观认为,所谓理性就是人生而具有的、先天的一种为善的本性或者能力,它与人类同时产生,悄然无声地引导着每一个人的善行,如柏拉图的“理念”。他认为,“被人们感觉到的经验事物和现象世界纷繁复杂、变动不居,是不真实的,只是理念的某种歪曲的摹本和虚幻的影子,理念才是真实的存在,是现象界永恒不变的标准和范型,只有具备真正的知识或智慧,才能认识和把握理念。[1]25-26”
自然主义理性观则认为,所谓理性就是世界本身合乎规律性的东西,它悄悄地植入每一个人的内心并引导着他们的行为,任何人一旦违背它的旨意,就会受到它的制裁,如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逻各斯”的本意原来是指“词”和“话”,但赫拉克利特将其升华为自然的普遍规律和共同法则,即“万物共同的普遍、尺度”,“是最高的支配力量,高于人间法律,所以是人定法的源泉和准绳。[1]18”西塞罗则是人本主义理性观与自然主义理性观相结合的完美主义者:他首先认为,“统治整个自然的是不朽的神明们的力量或本性,即理性、权力、智慧、意愿”[1]71这是典型的自然主义理性观;但他同时认为,“宇宙万物之中,只有人具有理性,人和神的第一种共有物便是理性,即正当的共同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