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云南省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新中国成立以来,云南省临沧市结合地处边疆、民族地区的实际,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临沧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为抓手,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发展基础、制度基础和社会基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临沧市启动实施了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有力推进、成效明显,全市在新的起点上开创了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呈现出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顺、边疆繁荣稳定的崭新面貌。
示范区建设成为临沧民族团结和谐的新形象。一是以示范区建设凝聚共识,汇聚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正能量。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召开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