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林 洪 帆/ 荆州市审计局
社会扶贫指社会各界为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笔者结合近年来的扶贫审计实践,总结分析社会扶贫资金的审计经验。
社会扶贫资金筹集来源分散,筹资额具有不确定性。一个贫困县,就有省市县三级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定点扶贫资金,以及对口支援、社会各界、个人捐赠的扶贫资金。
社会扶贫资金帮扶到村、到户方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省市县三级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一是同级财政集中支付到定点贫困村所属的乡镇财管所专户或村账;二是相关单位直接支付给定点贫困村报账员或村干部;三是相关单位直接购买种子、种苗、农资、生活必需品等实物发放给贫困村、贫困户。
2.具有二次项目资金分配权的部门单位从行业项目资金中安排的定点贫困村帮扶项目资金:一是同级财政集中支付到定点贫困村所属的乡镇财管所专户或村账;二是定点贫困村实施项目后,到安排项目资金的部门单位报账。
3.社会各界、个人捐赠贫困帮扶资金:一是通过慈善总会筹集分配;二是以现金、实物定点捐赠,包括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个人捐赠,多数直接给付对接贫困村、贫困户。
社会扶贫资金或单独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改善基础设施项目,或弥补扶贫项目资金缺口,或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或用于村集体扶贫经费支出,或直接发放给贫困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