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 丹
(四川工商学院艺术学院,四川 成都 611745)
中国画论作为画家的创作理论,从提出创作观念到形成系统的画学品评系统,经历了历史长河的发展与演变,自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文化背景影响,画论作为辅助绘画创作的一种理论认知,开始步入中国美术绘画史的历史舞台,并将一般性的论述提高到具有实践指导作用的一种认知高度,不仅影响了后世画家的创作,更推动了中国美术史论的进一步发展。
中国绘画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晚期,出现了萌芽状态的绘画。发展至新石器时代,大都是以彩陶纹饰、壁画、地画、岩画的形式出现。1982年10月,考古人员在甘肃秦安大地湾遗址,首次发现了仰韶文化晚期的一幅居址地图,画面描绘出两位猎手驱兽入陷阱的景象,是我国迄今发现最早的具有独立性的绘画。
文字历史的记载始于商朝,比画论产生的时间要晚,受绘画实践的条件影响,画论的产生则是在绘画的基础上产生的。理论来自于实践,中国绘画理论的产生是我国历代画家实践经验的总结。俞剑华编著的《中国画论类编》,将画论的阐述内容进行了分类:“…画理、画法、画诀、画诗、画品、画评、画谱、画说、画鉴、画荃、画麈、画跋等与画学原理方法有关者…”。[1]周积寅先生将其总结为四类,即:画理——绘画原理原则论;画法——绘画技法论;品评——绘画批评(标准与品第);画鉴——绘画鉴赏。他的著作《中国历代画论》,定义中国画论即:“中国画论,是根据一定的立场和观点,对于中国画的创作(画家作品)、批评、思潮等绘画现象加以总结与升华,概括出一定的规律性,从而形成一定的有内在联系的原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