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红莉
研究是一种文化选择,更是一种价值判断。陈平原在其1998年出版的《中华文化通志·艺文典·散文小说志》中表示,作为文类的散文本身并不具备时间性与空间性①,但从研究策略上,他还是倾向性地着眼于“历史性文类(historical genres)”,思考作为中心文类的散文在漫长的中国文学、文化史中受到重视与漠视的根源:“或问文章有体乎?曰:无。又问无体乎?曰:有。然则果何如?曰:定体则无,大体须有。”②有“大体”无“定体”、识“大体”辨“小异”是文学史家陈平原最终选择的文类(文化)史研究方法。
一般来说,散文之“散”标识了作为非技术文类的独特体性。它可以是作者主体精神、生活样态的直接表征,也可以是客体存在和主体自在世界认知、感受、悟觉的自由言说。一定意义上,散文的精神是自由的精神,而最具有“自由性”特质的知识分子群体,自然就成了散文写作(并非全部)的“代言式”群体。这些裹挟着先验的思想预设和价值判断的散文,成为中国文学、文化、思想发展史上不可或缺的重要存在。
但是,散文的“历史命运”却是堪忧的。时代的更迭、社会的转型、主体精神的演化,甚至语言的变革,都深刻影响了散文文类的等级(中心地带还是边缘?)与写作主体(话语)的设置。在文学格局中,散文座次的不断后撤“降序”,成为一种醒目的现实,当代散文更是如此。
作为文类,散文在中国文学构建中是源远流长的。从先秦诸子到两汉史传,继之唐宋“八大家”高标文坛,后承明之“七子派”“唐宋派”“公安派”,清之“桐城派”等等,其文类包罗万象,书、记、碑、铭、论、序等均以散文体类为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