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西财政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出台多项政策大力提升基层组织保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的要求,推进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从2019年起,山西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标准由目前的县域内平均不低于9万元提高到平均不低于10万元;省财政在目前村均补助6万元的基础上按现有的行政村数每村增加0.5万元,达到村均6.5万元补助水平。
要求市、县财政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各市、县现行保障标准已高于省定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继续执行现行保障水平。市、县财政要积极筹措财力,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补助力度,确保将省、市、县提标资金一并落实到位。
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资金分配。市、县财政在分配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时要实行差异化分配,不搞平均主义,以人口为单位,兼顾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区分大、中、小村,合理确定具体标准,适当拉开差距。
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监督管理。各县要根据本县域内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分配、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资金拨付、到位、使用、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
近日,山西省财政厅下达乡镇机关基础设施均等化补助资金2.2 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乡镇机关办公用房填平补齐和干部周转房建设,以及提升“五小”设施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