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 健
(新疆财经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2)
融资融券业务源自美国,是发达资本市场普遍使用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融资融券业务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手段被我国引入,意图通过实施卖空机制使得证券价格更加合理,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交易制度。融资融券业务不仅给证券公司带来额外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也能满足客户“双向操作”的需求,因此,融资融券业务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但是,随着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的急速增长及其信用交易的特征,证券公司的业务风险也在不断累积。如何控制好发展融资融券业务带来的风险应是证券公司关注的重点。
融资融券业务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证券公司向合格的投资者提供一定额度的资金,供投资者购买证券。二是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标的证券的融通,供投资者在市场进行证券的出让。符合开立信用账户条件的客户,在开立信用账户以后,就可以以其信用账户里的资金和有价证券作为担保品,借入资金申请融资买入标的股票或者借入证券卖出。对于证券公司而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一方面增加了客户的交易量,从而有更多的佣金及利息收入;另一方面,由于客户目前只能拥有一个信用账户,融资融券业务也能帮助证券公司更好的维系客户。对于投资者而言,融资业务,既能使其在股票上涨行情中获取额外收益,也能在其被“套牢”时进行补仓或进行日内“T+0”降低持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