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文化价值保护视角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
——以陕北窑洞为例

2019-02-21 09:44郭苗苗杨博宇
乡村科技 2019年17期
关键词:延安市窑洞陕北

郭苗苗 杨博宇

(陕西科技大学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21)

1 陕北窑洞使用权流转的背景

农村宅基地制度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从产生、主体变更到消灭的过程中,宅基地使用权人及其宅基地性质的变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战略构想。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我国将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政策政策,即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政策,提出要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开启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篇章[1]。

为响应中央会议精神及重要指导意见,延安市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按照中央宅基地“三权分置”思路进行改革,率先建立延安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从宅基地确权着手,在部分地区组织试点,逐步实现农民对宅基地的完整用益物权。但是,延安市在宅基地改革中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如对本区宅基地的实际现状把握不够,对“窑洞”这一本区特色建筑仅将其视为普通宅基地进行确权、流转,并未对窑洞特有文化价值进行界定和保护。

2 陕北窑洞文化价值的阐述

陕北地区一直被看作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孕育了最原始最纯正的华夏文化。窑洞是陕北历史与文化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文化标志,经过上千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种极具文化特色的居住形态,散发着原始、朴实、纯厚以及热情的黄土文化气息,是我国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时至今天,窑洞在陕北仍然大量存在,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对窑洞文化进行价值研究,有助于进一步了解、继承并弘扬窑洞自身特有的传统文化。

从窑洞建筑风格来看,陕北地区的窑洞建筑主要利用黄河流域的基本地理条件建造,具有浓厚的黄河流域地域文化特色。此外,陕北窑洞的构建与黄土高原的干旱气候相适应,也与黄土高原地区得天独厚的土资源相互结合,使得窑洞这一建筑体现出传统的生态艺术形式。从窑洞红色文化来看,窑洞文化是延安红色文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所体现的延安精神激励了一代代中国人为祖国和民族而奋斗,一方面有助于人们切身感受延安红色革命圣地的氛围,缅怀革命先烈,另一方面可以使更多人了解延安所独有的风土人情。从窑洞民俗文化来看,陕北窑洞这一中华民族的重要遗产,是人类经过长期生产生活探索铸造的结晶。窑洞具有的独特民俗风情与陕北高原的地势地貌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了天人合一的景象。窑洞内,陕北人们完成了陕北秧歌(又可称为“闹秧歌”“闹红火”等)、剪纸等艺术创作,因此人们也称这些艺术形式为“窑洞艺术”[2]。

3 当前陕北窑洞流转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陕北窑洞宅基地流转现状

为了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落实农民更多财产权利,2016年7月11日,延安市政府印发《延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率先在市辖区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并将窑洞作为宅基地的一种列入确权对象范围,以便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2017年年初,延安市在黄龙县石堡镇、圪台乡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并于2017年6月完成了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相关招投标手续。目前,确权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截止2018年4月17日,延安市已基本完成对试点乡镇石堡镇与圪台乡13个行政村1 709户宅基地确权工作,并进入公示权属调查结果阶段,其中包含对大量窑洞的确权,并逐步将试点经验进行全市推广。确权工作的完成为窑洞进入市场流转做了准备,但延安市政府仅将窑洞当做普通宅基地的一种类型进行确权、登记,且当下仅停留在确权阶段,并未具体对窑洞的流转进行详细规定,更没有认识到窑洞这一当地特色建筑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

3.2 陕北窑洞宅基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陕北地区窑洞流转过程中,从未将窑洞本身的文化价值作为参考依据。延安市在具体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中,目前仅停留在宅基地确权阶段,仅对窑洞进行确权登记,而未对其如何进行流转提出具体的相关规定,也未对其流转建立一套有效的价值评估体系,即过多强调窑洞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其文化价值。同时,虽然有很多窑洞被当作旅游建筑,但是这些被利用的窑洞在装饰风格及实际使用中缺乏地域特色,同质化现象严重,缺失了窑洞民俗风情文化和陕北地区红色革命文化。

4 对于窑洞流转中文化价值保护的基本设想

4.1 流转中窑洞的分类

对流转中的窑洞进行有效分类,根据窑洞本身具有的不同种类与风格,以当前已经确权的窑洞按照是否可以进入宅基地流转市场为划分依据,将目前陕北地区常见的窑洞划分为2种类型。一类是可在宅基地流转市场上进行流转的窑洞,但在流转过程中必须考虑窑洞本身所具有的文化价值及功能。在窑洞流转全过程中注重对窑洞文化价值的保护与挖掘,不能仅考虑窑洞本身的建造成本、使用年限以及地理位置等外在因素,更要考虑窑洞本身的地域特色、建筑风格及理念、与周边环境的协调统一等因素,从而全过程、全方位地提高窑洞流转质量。另一类是不可以在市场上流转的窑洞。这一类窑洞往往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背景与价值,如陕北窑洞是秦汉文化与北方游牧民族文化相融合的历史文化记忆,是历史、人文变迁与民族融合过程中的典型符号。这类窑洞不能过于强调它的经济价值,而要从其内在文化价值角度对其进行保护。

4.2 窑洞流转中的价值评估

现阶段,对于陕北地区可流转的窑洞的价值评估仅停留在对窑洞使用权的价值和地上房屋及附属物价值进行的评估。今后的窑洞流转价值评估方面,不仅要考虑流转窑洞的用途、使用年限和窑洞附属物价值等因素,更要考虑窑洞的潜在价值,包括其历史文化价值、民俗风情风貌、人与自然共生等,要建立一套涵盖流转窑洞文化价值保护的评估体系与标准,对各类窑洞的文化价值进行全面、细致、科学认定,确保流转中的窑洞价值尤其是文化价值得到充分挖掘与保护。

4.3 窑洞流转中的参与主体方面

首先,政府方面。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当地窑洞具有的人文景观资源,重视对本地区窑洞的历史文化进行保护与承传,因地制宜地开发与利用窑洞,建立一套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第三方评估体系,从一个更加全面的视角保护窑洞流转中的文化价值。其次,评估专家学者方面。要真正认识到窑洞具有的历史文化价值,重视窑洞的历史延续性及其文化特性,从多个维度进行窑洞文化价值的认定与估测,增强评估全过程及环节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同时延伸对延安革命旧址保护与发展的对策。再次,窑洞开发商方面。要充分认识到窑洞所蕴含的文化价值,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保护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窑洞的历史文化价值,做到开发与保护并重,因地制宜地进行开发,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最后,窑洞所有者方面。不能局限于窑洞的经济价值,要关心窑洞本身的历史文脉,注重对窑洞区内的景观风貌和特色的保护。流转过程中,可以优先将自身的窑洞流转给旅游开发公司,注重流转过程的可持续性与传承性,特别是窑洞所蕴含的文化价值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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