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校外实习基地规范化建设与实习生权益保障

2019-02-22 12:19徐银香张兄武
实验技术与管理 2019年4期
关键词:实习生权益基地

徐银香, 张兄武

(1. 苏州科技大学 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 江苏 苏州 215009; 2. 苏州科技大学 教务处, 江苏 苏州 215009)

实习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必要教学环节,是提高大学生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及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大学生实习需求的大量增加,实习学生(简称:实习生)权益被侵害现象时有发生,实习生权益保障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学生实习可分为认识性实习和生产性实习,相对认识性实习,生产性实习发生的侵害实习生权益问题较多。本研究主要从实习生权益保障视角,探索提出如何加强高校校外实习基地规范化建设的一些设想和建议,以期减少生产性实习中实习生权益受侵害问题。

1 高校实习生权益及其权益保障现状

实习生权益是指在校大学生依法享有的各种实习权利和利益[1]。实习生权益是由受教育权、劳动权和职业伤害保障权等不同性质的权利和利益所构成的一种权益体系[2]。

受教育权是学生的核心权利,实习学生的受教育权是学生受教育权在实习期间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如享有实习推荐权、实习指导权等[3]。实习生依法享受相应的劳动权利和利益,实习过程的劳动目的与用人单位员工的职业劳动目的不同,但也不能用实习的“教学”特性来否定实习的劳动性质[4],实习生同样应该享有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保护权、协议签订权等。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与一般职业劳动者一样,都面临职业伤害风险,因此,实习生也应依法享有相应的职业伤害保障权益,如职业伤害保险权、职业伤害治疗权和职业伤害赔偿权等。

由于受教育权是实习生的核心权益,不能因过多关心实习报酬等劳动权益,而忽视或偏离学生实习的目的本身,使实习效果和目的无法得到保证; 也不能过度强调实习目的性,而忽视实习的劳动性质,使实习学生变成免费或廉价的劳动力; 同时,由于实习劳动风险的客观存在,还应为实习学生的职业伤害提供保障。当前国内高校实习生权益受侵害现象严重。

受教育权益方面,一是实习机会难寻,能够接受学生实习的实习单位特别是与专业相关的实习单位难寻,文科类学生实习尤其如此; 二是实习效果难保证,主要表现在实习工作与专业相关程度不高,实习的教育目的性缺失,实习指导工作不到位,近3/4的学生认为实习效果一般,甚至不满意。

劳动权益方面,一是实习协议难签订,主要表现在签订三方实习协议的比例低,实习协议内容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78%的实习没有签订实习单位与学生之间的双方实习协议; 二是劳动权益难落实,存在劳动报酬少甚至全无,加班、加点现象严重,劳动安全保护不到位等情况。

职业伤害权益方面,意外伤害保险购买比例低,伤害治疗、赔偿推诿情况严重,84%的实习学生在实习中没有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 高校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实习基地是具有一定规模并相对稳定的、能够提供学生参加校内外实习的重要场所,在保障实习生受教育权、劳动权和职业伤害保障权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建设数量充足的规范性校外实习基地是保障实习生权益的主要途径。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不到位、高校重视程度不够,以及企业等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等诸多原因,造成当前高校在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方面存在建设数量不够和建设质量不高两大突出问题。

2.1 高校校外实习基地数量不足

随着高等教育扩招,高校办学规模和专业招生规模不断扩大,而实习基地建设数量相对滞后,使高校实习基地在数量上不能满足学生实习需要。本研究调查结果显示,学校推荐学生到实习基地或其他实习单位的只占49%,而学生到学校提供的实习基地实习的比例更低。由于实习基地数量不足,大量学生要自主选择实习单位,但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学生急于获得实习机会的心理,使学生的受教育权、劳动权和职业伤害保障权在寻求实习机会和进行实习过程中容易受到侵害。学生在寻求实习机会的过程中,由于缺乏足够信息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时会误入营业性娱乐场或传销等非法机构或组织。为了获得实习机会,完成学校实习教学任务,对实习单位是否与所学专业相关或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岗位是否与实习要求相关不够关心,导致实习的教育目的性缺失,实习过程变成了完成实习任务的打工过程。

由于学生在获取实习机会和进行实习过程中常处于弱势地位,部分实习单位不愿与实习生签订规范性实习协议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实习劳动报酬过少或完全没有,经常加班、加点,实习生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权益受侵害现象严重。

2.2 高校校外实习基地质量不高

部分高校为满足各类评估要求,与企业等社会组织签订了一些实习基地,但由于缺乏实习基地建设质量标准和重视程度不够,实习基地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重协议签订、轻内涵建设,流于形式现象严重。往往签一份协议、挂一块牌子、派几个学生,有的甚至连学生也不派,至于双方如何制订实习方案、如何进行全过程管理,以及如何加强安全保障等都没有明确规定,规范化建设和内涵建设严重滞后。

相对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学校提供实习基地可以避免学生因寻找实习机会而受到权益侵害,而且可以保证实习基地提供的实习岗位与学生专业具有相关性,保障学生获得实习机会的权利。但由于实习基地建设质量不高、规范性较差,在实习生权益保护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如不少高校学生实习没有签订学校、实习单位与实习学生三方协议,只是签订了学校与实习单位间的双方协议,实习生在实习中处于被动接受地位。

有的存在学校与实习单位联合欺骗学生的行为,将实习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学校与实习单位双方获得收益; 有的实习协议不规范,尤其是关于劳动报酬以及实习时间等重要内容缺乏明确规定,学生的劳动权和职业伤害保障权容易受到侵害; 部分实习基地仅提供实习岗位,缺乏对学生实习过程的有效指导和实习质量的科学评价; 还有的实习基地出于实习安全、知识产权、经济效益或泄密风险等因素,不愿为学生提供涉及实际生产或先进设备技术的岗位或实质性工作内容,而仅让他们干些诸如收发文件、复印资料、端茶倒水等工作。

3 高校校外实习基地规范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高校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在数量上既要满足学生实习的需求,又要考虑建设成本和效益,而在质量上既要重视过程管理保证规范性,又要通过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内涵建设。

3.1 基地数量与内涵建设并重原则

由于每个实习基地的接纳能力有限,高校需根据各专业学生规模和专业实习特点,遴选建设一定数量的校外实习基地。由于建设和维护实习基地需要一定的投入,实习基地不是越多越好,因此在数量上满足实习需求的基础上,重点是加强实习基地的内涵建设,保障实习教学质量和实习生合法权益。

校外实习基地的校外合作方必须是管理正规、严格,具有较高信誉,愿意与学校签订实习合作协议的政府机构、行业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5]; 能为实习学生配备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实习指导教师; 每次可接纳一定数量的实习学生; 重视对实习生的劳动与安全管理。

3.2 相对稳定与动态调整并重原则

高校签订的实习基地要与学校的相关专业或专业类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能满足相关专业或专业类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以保证实习教育目的的达成。建设规范的实习基地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因此必须保证实习基地的相对稳定性。但由于产业和行业企业的发展、专业学生招生规模变化和基地双方合作意愿变化,实习基地在建设数量和合作对象选择上也需要做动态调整,如根据专业学生规模的变化增加或减少实习基地数量,根据实习基地建设质量评估,淘汰部分不合适的实习基地等。

3.3 规范管理与深度合作并重原则

实习基地的选择一般都会综合考虑企业规模、业务类型、提供的实习岗位、工作安全性、配套管理和服务等因素,这是建设规范化实习基地的前提和基础。但为了实习基地的可持续建设与发展,还需要进行基于基地双方合作共赢的深度合作。基地合作双方有不同的利益需求和建设目的,高校关注的是实习质量和实习生权益保障,通过基地实习有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而企业更多关注的是收益,如希望通过与高校建立实习基地为企业发展带来技术和人才支持等。没有基于合作共赢的深度合作,规范性实习基地建设是不可持续的。

4 高校校外实习基地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规范的实习基地建设,不仅是双方挂个牌、签个协议和派几个实习生,而是从遴选实习单位到实习方案制定、实习过程管理、实习成绩评价、实习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持续建设过程。

4.1 遴选优质实习单位

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接纳能力、相对稳定的,能够接受高校学生实习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建设规范的实习基地的前提,是要精心选择优质的实习单位作为实习基地建设对象。遴选优质实习单位需要重点关注以下3点。

首先,分析高校学生实习需求。根据学科专业性质、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以及不同实习环节教学需求和参加实习学生数量,确定需要多少实习单位,以及需要什么样的实习单位。文科专业学生对实习单位类型要求相对宽泛,既要有政府、事业单位,也要有企业单位,甚至还需要其他一些公益性社会组织; 理工科专业主要选择企业作为实习基地,医学专业多选择医院,而师范类专业更多是选择中小学校。

其次,明确实习基地建设要求。学校要在实习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明确实习基地建设要求,尤其是在企业的实习基地。一方面,学校要从单位资质、企业规模、诚信状况、管理水平、经营状况等方面对拟建单位进行基本状况考察,遴选区域内影响力较大、知名度较高、实习环境较好、管理规范、安全保障到位的单位作为实习基地; 另一方面,拟选择的实习单位要具有较高的专业相关性,能满足相关专业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实习场所和实习岗位具有良好的安全保障,具有较强的合作意愿和接纳学生实习的能力。

第三,动态调整实习单位。在整体保持实习基地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还要根据实习基地运行情况进行适度动态调整,在增加新的同时淘汰不合适的。

4.2 科学制定实习方案

实习方案一般包括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时间安排、实习内容与任务、实习方法与步骤、实习条件、实习纪律与安全,以及过程管理和质量考核等内容,是实习活动有效开展的主要依据,也是保障实习生权益的基础。

为保障学生实习质量,学校层面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原则性的实习方案和指导意见。各专业要在遵循学校总的实习方案的基础上,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实习方案,对实习的目的与要求、岗位的落实、基地指导教师的选聘与要求、实习的流程与时间安排、组织机构与项目管理、实习要求与质量管理、实习结果考核标准等进行明确规定,使得实习有目标、有任务、有考核,保证实习工作的规范性。

科学制定实习方案需要坚持目标导向原则,实习是人才培养的必要环节,而任何一个实习环节都是为实现某一特定教学目标而设立的; 实习岗位要与实习内容对口或相关联,并根据实习要求提供多岗位训练; 在实习方案的制订过程中,校方应让实习单位明确学生实习目标与实践训练计划,实习单位要为实习方案落地做好全方位准备,使学生进入基地后能够尽快适应实习工作岗位。

4.3 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完整的实习过程包括实习前期、实习中期和实习后期3个阶段。实习过程管理也就相应地包括对这3个阶段的全过程管理,不同阶段的管理内容和管理重点不同。

在实习前期,要做好实习前动员教育,并通过学生与实习基地的双向选择确定进入实习基地学生名单; 学校、实习基地和实习学生三方协商并签订实习协议,明确三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无协议不实习”,杜绝通过代理机构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 基地双方遴选实习指导教师,并为每个学生分派一个学校指导教师和一个实习单位指导教师。

在实习期间,实习学生要按照既定的实习方案完成实习任务;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要依据实习安排,适时调整实习岗位,并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出勤、工作业绩等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安排的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定期到实习基地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学生交流实习情况,处理相关问题,并及时向学校和实习单位反馈,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在实习后期,基地双方对实习工作要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改进实习方案和优化实习过程管理; 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实习指导教师还要对每位实习生的实习成绩进行全面客观的评定。

4.4 科学构建评价体系

基地双方需要根据实习方案和实习特点,构建实习单位、学校及学生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综合评价机制。

一是评价主体多元化。可采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学校指导教师和学生自评、互评相结合方式进行,并明确各方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通过调研,大多受访对象建议按照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价占60%、学校指导教师评价占30%、学生自评互评占10%的比例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二是评价内容多元化。学校重点评价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对于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实习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 实习单位重点评价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态度、专业业务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创新意识、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合作精神等内容; 学生则针对自身表现、实习计划完成情况等开展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

三是评价方式多元化。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且以过程性评价为主的评价方式。过程性评价主要通过对实习学生工作态度等方面表现情况和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结果性评价主要通过实习工作业绩、总结报告撰写、实习成果(如调查研究报告论文、专利)等情况进行评价。

4.5 重视劳动与安全管理

为有效保障实习生劳动权益和职业伤害权益,首先高校、实习单位与学生要签订三方协议,基地双方签订的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不能代替高校、实习单位与学生签订的三方实习协议。

三方协议必须明确实习期间各方责任和权利义务,尤其要明确关于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时间、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其次,要落实大学生实习保险制度。高校要参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关于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规定,为每位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对不属于赔付范围或者超出赔付额度的部分,则根据协议中相关责任条款执行。

第三,要建立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风险预警机制,确定学生在实习单位的风险管控点,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同时,基地双方应共同制定“实习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5 高校校外实习基地规范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高校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和大学生实习管理涉及高校、实习单位以及学生等主体,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加强高校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和保障实习生合法权益,既需要政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也需要基地双方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还需要利益相关方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和管理平台支撑。

5.1 法律与政策保障

在计划经济时代,高校学生校外实习通常可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以行政命令、任务下达方式予以安排和实施[6]。市场经济环境下,为高校学生提供实习条件已不再是企业等社会组织的义务,而属于他们的自愿行为。国外经验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和政策是加强高校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最根本保障。

首先,要明确实习期间高校、实习单位和学生的三方关系。国家要从法律层面明确大学生实习的法律地位和实习生身份,明确高校、实习单位和学生三方在实习期间的 责、权、利关系,这是实习生权益的根本保证。

其次,制定支持高校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相关政策。国家层面要出台鼓励和支持高校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原则性政策文件,各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应出台激励企业等社会组织建设高校校外实习基地的相关政策,如在税收和获得政府项目等方面,对支持高校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适当的优惠和倾斜,从而调动企业等社会组织参与的积极性[7]。

第三,政府搭建沟通高校与企业等社会组织进行实习基地建设的交流平台。各行业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要在高校与行业企业等社会组织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高校与行业企业等社会组织共建高校校外实习基地[8]。

5.2 制度与机制保障

完善的实习基地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运行机制是实习基地建设质量和实习生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9]。

首先,要加强实习基地和实习管理制度建设。高校要在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激励制度,形成比较完善且切实可行的实习基地和实习管理制度体系。如学校层面需要制定“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大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大学生实习保险制度”,学院或专业层面需要制定“大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大学生实习管理手册”。

其次,要构建实习基地建设和实习管理运行机制。为保障实习基地可持续建设和学生实习的有效进行,基地双方需要建立“学校—专业—实习单位”联动机制。基地双方应成立实习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和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和管理工作小组成员由校企双方人员共同构成,分别负责协调处理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和实习生管理工作。

第三,建立互利双赢的合作机制。实习基地双方构建互利双赢的利益驱动机制,是保障校外实习基地长期稳定的重要内在因素,也是校外实习基地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实习基地仅仅依靠校友、学生等个人社会关系是不够的,由于人员单位变动或岗位变动频繁,难以保持实习基地建设的稳定性,因此必须注重构建互利双赢的利益驱动机制,特别是对营利这一企业利益的关注[10]。

5.3 经费与平台保障

充足的经费支持是加强实习基地建设的基本物质保障。近些年由于学生实习经费需求量的增长,不少学校对校外实习的经费投入相对不足,无法保障学生正常的实习。学校要努力克服办学经费不足的困难,积极扩展实习经费获取渠道,保证对基地建设经费的投入,使实习基地建设具有稳定的经费保障。在目前校方建设资金普遍不足的情况下,政府应出台有关政策措施或提供专项基金,支持实习基地建设和大学生实习。还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发信息化实习管理平台,实现对实习过程的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实习管理平台可成为学校与基地之间、校内外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之间、校内外指导教师之间更快速更便捷的信息传递、信息反馈渠道,也是密切学校与基地之间深度合作的重要途径和方式。

利用网络管理系统“交流便捷、沟通及时”的特点,可将学校、基地的相关文件、通知、阶段性工作安排等信息及时通知到每位实习学生,做到信息传递无死角,构筑起学校、实习单位、学生,甚至包括学生家长的信息交流平台。学生利用管理平台可填报和提交周志、月报、实习总结等材料,并与指导教师进行交流,沟通实习情况,还可进行签到、请假等。校内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或相关管理人员也可利用该系统实时了解学生的出勤、作业、材料提交状况,有助于对学生进行过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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