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监督效能发挥的路径探索与创新
——以重钢集团为例

2019-03-03 21:46张红海
冶金经济与管理 2019年2期
关键词:监事会监督检查

□ 张红海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强调“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重钢集团监事会深刻领会新时代国资国企监管的新精神新要求新任务,牢记使命,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坚持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线,积极探索新方式方法,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监督质量,深化运用监督成果,充分发挥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功能,推动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监事会职责定位

重钢集团监事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重庆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信念过硬和政治过硬,知行合一。

监事会是企业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对规范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促进董事和高管履职尽责,保障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重钢集团监事会按照中央、重庆市委市政府的有关精神和重庆市国资委的工作部署,在集团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增强监督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履行新时代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职责,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做好监督主业,开展事前、事中监督,敢于揭示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好监督作用。

二、夯实制度基础,探索监事会体制机制

1.系统构建“1+8”制度体系

2017年,根据国企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重钢集团监事会系统筹划和推动监事会制度建设。以《关于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的意见》为核心制度,从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管理办法、监事会主席履职考核、监事会主席与董事长、总经理定期沟通等方面修订、新建了8项配套制度。2017年底,完成了“1+8”制度体系建设。重钢集团董事会为推进监事会揭示提醒事项的整改和加强派任监事管理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系统构建的工作制度突出了制度的科学性、协同性、可操作性等特点,为监事会规范运行、监督成果运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2.探索建立“六项工作机制”

基于成熟的监事会工作制度,重钢集团监事会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了“六项工作机制”。

一是探索建立了与董事会、经理层的常态化、制度化沟通机制。监事会主席与董事长、总经理除日常沟通外,结合制度落实,采取季度沟通会的方式,形成和规范了互动沟通机制,使法人治理结构沟通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探索建立母子公司监事会联动监督机制。通过联动监督检查、季度监事会主席工作例会、工作调研与检查等方式,集团监事会与子公司监事会上下联动进行指导督促,有效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业务学习和工作交流。

三是探索建立重庆市国资委委派监事、集团职工监事优势互补机制。重庆市国资委委派监事熟悉政策、财务和法律专业素养高,集团职工监事熟悉企业情况,通过制度明确监事的职责与分工,将二者的特点和优势有效结合起来,在监督检查中按工作要求传递共享有关信息资料、审议监事会议案独立发言,充分发挥监事会的整体优势。

四是探索建立与企业审计、运营、财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同监督机制。定期传送财务报表、经济运行手册等信息资料,调度有关情况、数据,及时查阅相关资料,通过约谈等方式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沟通,根据需要协同开展专项检查。

五是探索完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报送提示机制。除在年度集中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就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向重庆市国资委报告外,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专报及时上报重庆市国资委,还采取《提醒函》等方式向集团董事会提出问题和建议,同时报备重庆市国资委,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及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六是探索建立监督成果运用机制。建立监事会揭示问题台账和重点关注事项台账,及时更新整改动态信息。促成了由董事办牵头、相关单位支持配合的整改机制,整改成效纳入领导人员绩效考核,落实整改责任。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销号,扣实监督闭环。

三、提升监督质量,注重方式方法创新

1.监督工作突出“三度要求”

一是监督范围做到有“广度”。全方位了解企业各方面的情况,将企业完善治理、“三重一大”决策与执行情况、重大改革事项、经营管理、财务管理、风险防控等各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以便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为此,重钢集团监事会认真参加和列席党委会、董事会等重要会议,加强与董事会、经理层的沟通交流,2018年以来提出的43项建议绝大部分得到采纳。约谈部门和子公司相关负责人,深入分析研判企业改革发展和公司治理中的各类问题,广泛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困难和风险,做到监督全覆盖。

二是监督检查做到有“深度”。深入调查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透彻了解其来龙去脉,不能仅局限于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要透过现象看本质、“窥一斑而见全豹”,通过分析研判发现更深层次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2018年,重钢集团监事会对工程项目建设和招投标、固定资产管理与经营等领域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现场调研和检查了11家单位,有针对性地延伸检查了重点三级公司,发现和揭示了有关制度需进一步完善、资产经营存在不规范等7方面问题。

三是揭示问题做到有“精准度”。监事会在监督检查中揭示的问题和风险要做到准确、客观、真实。根据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线索深入分析,精准揭示问题和风险隐患,透彻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在重钢集团监事会主席与董事长、总经理的沟通会上,对监事会发现公司内控制度不够完善、部分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16项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了有效沟通,董事会要求董事办牵头,列出问题清单,协同相关责任单位建立整改机制,整改效果纳入领导人员绩效考核,压实整改责任。

2.质量提升把好“四个环节”

一是选题立项环节。按照重庆市国资委要求,重钢集团监事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通过梳理、分析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拟定选题计划,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确定专项检查项目,明确责任分工。

二是现场检查环节。根据选题计划确定的检查方案,到基层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检查。除了听取有关汇报外,注重在现场调研和询问中发现问题线索,核实有关问题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三是底稿编制环节。重钢集团监事会高度重视底稿编制工作,认真收集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证明材料和相关单位的自查报告,进行登记、分析、整理后规范管理,为检查结果的查询和利用提供依据。

四是报告形成环节。检查报告是监事会监督检查结果的重要载体形式。重钢集团监事会根据检查项目的要求和目标深入研讨后确定检查报告的结构、语句的使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抓住主要的、本质的东西,做到字字确凿、句句有凭。一份检查报告要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并经监事会审议,确保其揭示的问题准确真实,提出的建议具有可操作性,并按“一事一报”的原则及时向重庆市国资委报送报告。

3.探索“一企一题”专项检查,突出针对性,合理配置监督资源,提高监督效率

重钢集团监事会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2018年进一步增强对子公司监事会业务指导的针对性、有效性,改变以往各子公司监事会围绕同一选题开展专项检查而与企业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的方式,对子公司监事会安排部署“一企一题”专项检查。紧贴实际,围绕“两金”占用、工程建设、内控制度等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选定了13项检查课题。重钢集团监事会及时跟踪督导子公司监事会开展专项检查,把好报告质量关。子公司监事会均按要求完成了专项检查,报送专项检查报告13份,揭示的“工程项目管理需进一步规范”“资产经营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等9方面共25项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四、用好监督成果,充分发挥监督效能

1.督促问题整改,深化成果运用

通过建立重钢集团监事会主席与董事长、总经理常态化、规范化沟通机制,保持与董事会、经营层的日常沟通,督促董事会对监事会揭示问题进行整改。监事办与董事办协同梳理出问题清单,逐项核实整改情况,压实主体责任。在重钢集团监事会的推动下,董事会出台了监事会揭示问题整改办理办法,形成了董事办牵头、相关单位协同配合的整改联动机制,整改成效纳入领导人员经济责任考核,确保揭示问题得到真改、实改。同时,督促董事会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有关风险。针对监事会揭示的内控制度不完善、部分子公司法人治理不完善等问题,重钢集团监事会督促和推动董事会在“三重一大”决策、工程管理、招投标、薪酬激励等重要领域和环节建立和修订各类管理制度78项,进一步完善了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正常经营的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配备到位且运转正常。切实推动把问题整改转化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和提升管理水平的动力。2018年,重钢集团经济运行质量得到大幅度改善,扭转了连续多年亏损的局面,呈现出向好发展的态势。

2.探索与纪委共享监督成果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重钢集团监事会统筹安排监事办向纪委监察部共享有关监督成果,制订了《监事会与纪委共享监督成果实施办法》。2018年,提供了15份监事会成果资料,通过填写《重钢集团监事会与纪委共享监督成果资料移交清单》履行资料移交手续,实行痕迹化管理。

3.综合运用子公司监事会监督成果

重钢集团监事会着力推动子公司监督成果的运用。一是对子公司监事会检查报告中揭示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及时签批建议意见,请集团有关分管领导及时处理。例如:集团分管领导就子公司监事会2018年“一企一题”专项检查报告批示了10条意见,明确整改要求。二是对子公司监事会在集中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中揭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后,拟出问题清单,与董事会沟通后提交党委会审议,并向相关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明确子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强化整改责任考核。2018年,子公司需整改的45项问题已有33项完成整改或得到较大程度的整改,切实推动了子公司监事会揭示问题整改取得成效,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五、结束语

近年来,重钢集团监事会在重庆市国资委的领导下、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支持配合下,按照夯实基础建设、创新监督方法、提升监督质量、用好监督成果的基本思路,探索建立监事会工作机制,发挥监事会的法人治理功能,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集团监事会纵向协同子公司监事会,横向协同审计、运营、财务等部门,凝聚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实现监督全覆盖,大大提高了监督效率,增强了监督实效,推动了企业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进一步规范了经营管理,提升了企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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