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拾遗》《续拾》作者小传讹误考

2019-03-07 12:08李向菲
西部学刊 2019年1期
关键词:讹误陆氏新唐书

李向菲

摘要:本文考察了陆心源《唐文拾遗》《续拾》作者小传中存在的各类讹误类型以及致误原因,发现讹误主 要体现在作者姓名、职官、时代三个方面,姓名讹误主要包括形近而讹、脱衍、误植、误一人为二人或混二人为一 人、失考等,职官讹误包括名称有误、迁转不确、误植等,时代讹误包括生活年代和任职时间两种;致误原因则主 要有所据抄录有误、文献有误、考辨不精。

关键词:《唐文拾遗》;作者小传;讹误

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9)01-0096-04

清末学者陆心源《唐文拾遗》《唐文续拾》(以下简 称《拾遗》《续拾》)为清人补遗《全唐文》最全面者, 二书与《全唐文》同为集中录存唐五代单篇文章的重要 典籍而为学界所倚重。二书体例大致同于《全唐文》,每 个作者下有小传,略述其生平仕历。这些小传的学术价 值同于《全唐文·作者小传》,既有助于一般读者了解作 者生平,也可资学者做各种专题研究参考,故多为诸多唐 代文学研究者引用。但是这些小传同《全唐文·作者小 传》一样,也存在各类讹误,《全唐文·作者小传》经诸 多学者考辨增补,存在问题目前已经大体厘清。而《拾遗》 二书作者小传尚未有人做专门研究,因此本文考证这些 小传中出现的主要讹误类型以及致误原因,以方便学者 更好地利用二书。

《拾遗》共收作者 659 人,《续拾》增加 104 人,其中有 261 人见于《全唐文》。这部分作者,陆心源注明其 见于《全唐文》某卷,并时做补充。有的作者因《全唐 文》小传过于简略,陆氏略补其仕历。如姚庭筠,《全唐 文》卷六一九小传云:“贞元中,官御史中丞。”①《拾遗》 卷一八则略作补充:“中宗时官右卫郎将,宗楚客引为御 史中丞。”又如李应,《全唐文》卷六一五小传云:“贞元 十一年进士,历官户部员外郎、郎中。”《拾遗》卷二六考 其后来仕历云:“按应元和中自户部郎中授湖州刺史,迁 苏州。”又如赵昂,《全唐文》卷六二二小传云:“冯翊合 阳人,官司封郎中。”《拾遗》收其所撰《刘奉芝墓志》, 遂据墓志题衔补其任官为“官左金吾卫仓曹参军、翰林 院学士、赐绯鱼袋”。由于《唐文拾遗》据金石碑帖补录 的文字占有很大比重,这类据石刻题署补充作者生平的 情况也很多。又如石镇,《全唐文》卷四〇七小传仅云“天 宝十年进士”,《拾遗》则据其《大唐东京大奉国寺故上 座龛茔记》补云“撰《记》署南府乡贡进士”。又如丘悦,《全唐文》仅云“玄宗时人,撰《三国典略》三十卷”,未 及生平。《拾遗》据其所撰《大弥陁等身像赞》补其仕 历云:“撰《像赞》时,官银青光禄大夫、昭文馆大学士。” 又据《升仙太子碑》(已收《全唐文》卷九八)碑阴题 名补其任职云“又为相王府记室参军,见《升仙太子碑》”。

《拾遗》二书所收未见《全唐文》者有五百余人,这 其中又有 43 人,或两《唐书》、两《五代史》、《宋史》有 传,或《宋高僧传》《续高僧传》有传,或《日本书记》《高 丽史》有传,陆氏据传纪撮述其生平。又有 10 人,陆氏 云“事迹无考”。剩下仍有四百余人,多数诗文留存不多, 史书无闻,其生平资料散见各类文献。陆氏勾稽史料,略 述其生平。这类小传文字多则数十字,述其生卒年、里贯、 登科、官职等,如《拾遺》卷一九杜昱,小传云:“昱,东郡 人。先天二年,登手笔俊拔超越流辈科。开元中,官太仆 少卿,迁太仆卿,守河南少尹,终给事中。”陆氏此据《新 唐书·宰相世系表》《唐会要》及《大智禅师碑》等。有 的生平不详,陆氏仅据所撰文章之题署,录其当时职官, 如《拾遺》卷二八魏则之小傳云:“则之,文宗朝人。朝 散大夫、试太子詹事兼监察御史。”或仅及年代,如《拾 遗》卷一八高延贵小传云“延贵,长安时人”。

《拾遗》《续拾》作者小传的讹误主要表现在姓名、 职官、年代错误,其他如生卒年等亦偶有错,以下分类考 辨。

一、姓名讹误

作者姓名错误直接影响对其生平、作品系年、真伪等 考订。此类错误有如下几种。

(一)形近而讹

如《拾遗》卷五一收韩份卿《唐尧城令王进思去思 祠记》,此为陆氏据石刻抄录。韩份卿,陆氏云“事迹俟 考”。然今据《安阳县金石录》(嘉庆二十四年刻本)卷四所收此碑,知陆氏误抄“邠”为“份”。而韩邠卿,据《全唐文》卷三六五游方《任城县桥亭记》载,邠卿开元 廿六年为金乡尉。

有的讹误为陆氏所据文献错误,陆氏沿误。如《拾 遗》卷二七据《唐会要》录李游《处分官徒奏》,小传云: “游,元和十三年京兆尹。”然考《旧唐书·宪宗纪》等, 知元和十三年京兆尹为李逊,《唐会要》誤。而李逊,《旧唐书》卷一五五、《新唐书》卷一六二有传。又如 卷三一郑渥,小传云:“渥,大中时山南西道节度使。”亦 据《唐会要》。今考《旧唐书·宣宗纪》、《资治通鉴》卷 二四九、《全唐文》卷七九四孙樵《兴元新路记》、《唐大夫守司农少卿赐紫金鱼袋陇西县开国男李公(坚)墓 志铭并序》。

又有所据文献有误,陆氏未加考辨。如卷二七郑元 修,小传云:“元修,元和三年为京兆尹。”陆氏据《唐会要》 所录,误。据《旧唐书》《册府元龟》等,元和三年五月 京兆尹为郑元。郑元,《旧唐书》卷一四六有传。

(三)误植

或因石刻文字有缺而误署作者。如《拾遗》卷二二 收《大唐陇西李府君修功德碑记》,注出《西域水道记》。 因碑文末有“姨夫乡贡明经敦煌州学博士阴庭诫”,陆氏 即视为作者。陈尚君先生考敦煌遗书中此碑有二写本,方镇年表》卷四等,此“郑渥”为“郑涯”之讹。郑涯,  “伯四六四〇不署,伯三八〇六署‘杨授撰。阴庭诫疑《全唐文》卷七六一有传。 又有文献记载歧互,陆氏所据实误。如卷三三康骈。

陆氏此据《四库全书总目》,该书卷一四二载《剧谈录》 二卷,云:“唐康骈撰。王定保《摭言》作‘唐骈,盖传 写之讹。《唐书·艺文志》作‘康軿,以其字驾言证之, 二字义皆相合,未详孰是。然诸书引之皆作‘骈,疑亦《唐志》误也。骈,池阳人,乾符四年登进士第,官至崇文 馆校书郎。”今按《新唐书·艺文志》《唐诗纪事》等均 作“康軿”,当以“軿”为是。

这类错误在《续拾》中也存在,如卷八傅允(小注: 一作光),据录文《节度使琅琊公造尊胜经幢记》中所云 “传光叨依释教”,当作“传光”;卷一六有管原道真,实 为菅原道真,日本平安时代政治家。

有的字形相差较大亦误,如卷四六有杨知方《自陈 请验文书状》,注云出《册府元龟》。然《册府元龟》作 者作“知萬”,非“知方”,或以“萬”之古字“万”与“方” 形近而讹。

(二)脱衍

有的作者姓名或脱一字,或衍一字。如《拾遗》卷 一八毕彦《大唐利州刺史毕公柏堂寺菩提瑞象颂》,注出《金石苑》。今据《金石苑》所录此碑,中段磨去二尺三 寸五分,碑题下为“侄前乡贡进士彦”,其下适逢缺处,作 者之名不能确定。此文又见《八琼室金石补正》,所录作 “毕彦□”。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利州”条考此毕 某当与毕彦雄为同辈 [1]2825。陆氏仅据《金石苑》录文, 而未详审其考论。

又如卷二四收李坚立《太仓石柱记》,注出《唐会要》。 今按《唐会要》云“贞元五年,司农少卿李坚立《太仓 石柱记》”,“立”为动词,非作者名,陆氏误读。此李坚,《权载之文集》(清嘉庆本)卷二五收其墓志《唐故朝散为书者。”②今按,伯三八〇六为伯三六〇八之讹,此碑尚 有一本斯六二〇三,均署“节度留后使、朝议大夫、尚书 刑部郎中兼侍御史杨授述”③。

或因陆氏误读文献所致。如卷五二有陈十八郎,小 传云:“失名,南汉人。”然据所录文《尊胜经石幢记》有 “□亡考陈十八郎敬赎造”云云,则陈十八郎为作者亡父 而非作者。

(四)误一人为二人或混二人为一人

又有因失考而一人误作二人,如《拾遗》卷二八收 李浚《松窗杂录序》,小传云:“宪、穆间人。按与《全文》 八百十六李浚别。”陆氏此说误,《松窗杂录》所载下及 文宗朝事,作者显非宪宗、穆宗朝人,实即《全唐文》卷 八一六之李浚,诗人李绅之子,宣、懿、僖宗时人。

或误二人为一人,如卷四九彦琮,小传云:“《全唐文》 九百五有传。‘琮作‘悰。”陆氏谓此即玄奘弟子彦悰。 按此志刻于垂拱二年,据《八琼室金石补正》等所录,后 署“招福寺上座彦琮”,与彦悰名近而非一人。

(五)失考

有一部分作者姓名不确,则因陆氏失于考订,遂使其 生平缺略。如《拾遗》卷一六卢宽,小传云:“宽,礼部尚 书。”此据《唐会要》。然此卢宽即豆卢宽,唐高祖时曾 改单姓,永徽中复姓豆卢。《旧唐书》卷九〇附其孙《豆 卢钦望传》,其碑今存昭陵,残存数百字。明此,则作者生 平可以详知。

又有一些作者姓名脱讹,然根据其所撰文字可以考 出。如卷五二□鄼,小传云:“鄼,长庆中乡贡进士,阙姓。” 然志文云“鄼奉高堂之命”,又据《八琼室》所录文末署 “兄乡贡进士鄼”,则作者范姓。同卷史□,小传云:“阙名, 南唐时史虚白之子(按当为孙)。”据文中“使小子温成 诵于口”云云,则作者为史温。

二、职官讹误

(一)名称有误

有的作者史书有传,陆氏据史书移录时产生笔误。 如《拾遗》卷一二褒信王璆,小传云:“初封泽王,降郢国 公,官宗正少卿,进封褒信王,天宝初为宗正卿。”据《旧 唐书》卷八六本传,璆初封嗣泽王,降为郢国公、宗正卿 同正员,特封褒信王,进宗正、光禄卿 [2]2828;《新唐书》卷 八一本传云,降为郢国公,官宗正、光祿卿 [3]3588。《唐会要》《册府元龟》《资治通鉴》等未载李璆曾任宗正少卿,陆 氏所云少卿误。

有的作者任职陆氏据各类史料勾稽,亦有此误。如 卷一六杜楚客,小传云其“后为魏王府长史,迁礼部尚 书”。今据两《唐书》本传、《册府元龟》卷一五七、《资 治通鉴》卷一九七等所载,杜楚客贞观十五年(六四一) 由魏王府长史迁工部尚书,摄府事,至十七年(六四三) 四月免④。陆氏当据《新唐书》本传,而误抄“工部”为 “礼部”。又如卷二二韩择木,小传云其“大历中工部尚 书”。今据《旧唐书·肃宗纪》,上元元年(七六〇)闰 四月十四日,韩择木由右散骑常侍迁礼部尚书 [2]259;二年(七六一)九月十一日,由太子宾客、集贤殿学士迁礼部 尚书 [2]262。陆氏所云“工部”为“礼部”之误。

此类笔误尚有不少,如卷二二严武,小传云“房琯荐 为执事中”,“执事中”为“给事中”之误。又卷二四令 狐建,小传云“累官左神武军右领军卫大将军”。今据《通 典》《大唐郊祀录》《新唐书》《唐会要》《册府元龟》《资 治通鉴》等,均载其为左领军卫大将军,非“右”。

有的则由于陆氏所据有误。 如卷二二崔巨,小 传 云“大历中右补阙、殿中侍御史”。今据《新唐书》卷 一一四《崔融传》,融“孙巨,右补阙,亦有文”[3]4196。当 为陆氏所本。然据赵振华《唐代崔偃崔异郑恒墓志与清 河崔氏家传文化》著录大历七年《唐故朝议郎使持节渠 州诸军事守渠州刺史仍知本州岛团练守捉使赐绯鱼袋崔 君(异)墓志铭并序》,署“从父兄前左补阙巨撰”⑤。 则崔巨当为左补阙,《新唐书》误。

(二)迁转不确

有的小传乃陆氏据史传撮录,然因叙述时略去了诸 多信息而使作者的仕历不清。如卷一一王审知,小传云: “光州固始人。兄潮,为县吏,寿州盗王绪闻潮兄弟材勇, 召为军校。后杀绪,推潮为主。潮卒,审知代立。唐拜审 知武威节度同平章。”其中“推潮为主”“审知代立”,潮 所主、审知所代的职官似乎指寿州强盗团伙,之后才被唐 廷授官。今据《新五代史》卷六八《王审知传》载,景福元年(八九二),唐廷以王潮为福建观察使,潮以审知 为副使。干宁四年(八九七),潮卒,审知代立 [4]955。则 知潮与审知所主的实为福建观察使任。且据《资治通鉴》 卷二六二载,光化三年(九〇〇)二月,唐廷以审知为威 武军节度使 [5]8529。陆氏所云“武威”误倒。

有的则所据文献有误。如卷二九杨归厚,小传云“元 和中,自左拾遗贬凤州司马”。陆氏当据《新唐书·艺文 志三》,该卷著录《杨氏产乳集验方》三卷,注云:“杨归 厚,元和中自左拾遗贬凤州司马、虢州刺史。”[3]1572 然 据《旧唐书·宪宗纪》及《册府元龟》卷四八一所载,元 和七年(八一二)十二月,杨归厚以左拾遗贬国子主簿 分司 [2]444[6]54444,《全唐文》卷五七收《贬杨归厚国子主 簿制》。又《文苑英华》卷四〇四收李虞仲《授杨归厚 太子右庶子制》,云以东都留守判官杨归厚为太子右庶子 分司 [7]2049。为凤州司马当在分司之后。《新唐书》误。

(三)误植

即误将他人之职官繋于作者下。如卷三二禹璜,小 传云“安阳县令”。陆氏据《安阳金石录》录其《灵泉 寺题记》。今按题记仅云“自宗城拜安阳”,不著拜何官,《安阳县金石录》疑其丞尉之属。又《安阳修定寺塔》 录此题记,禹璜题名旁又有“县令郑当”题名 [8]23,则禹 璜非安阳县令明矣。

三、时代讹误

有相当一部分作者史书无闻,作品留存不多,生平不 详,陆氏立传据其作品撰写之年代,云其某朝人,或据作 品署名,录其当时之任职,然部分因考据不精而致时代不 确或错误。

(一)生活时代

如卷二四收崔儒《严先生钓台记》,陆氏据文末“兴 元元年夏四月景辰建”,作小传云崔儒“德宗朝人”。今 据《文苑英华》卷七〇二收崔佑甫《齐昭公崔府君(日 用)集序》,崔日用“薨五十载,嗣孙起居舍人儒以文事主, 便蕃禁闼”[7]3621。又《旧唐书·崔日用传》,日用为睿宗、 玄宗朝宰相,开元十年(七二二)卒 [2]3089。下数五十年 為大历七年(七七二),是时崔儒为起居舍人,则其人当 为代宗、德宗朝人,陆氏所云不准确。

又如卷二七华良夫,小传云其“开成间人”。此当陆 氏自《唐摭言》卷二录其《让试官书》时 [9]29,据上条开 成间卢肇事迹推知,其实二者并无联系。《让试官书》云“圣 唐有天下,垂二百年”,殆元和年间;又《粤雅堂丛书》本《宝 刻类编》卷五有元和八年三月华良夫撰《左仆射李元良 谅原县纪述迹碑》,当为一人。则华良夫为元和间人。

(二)任职时代

或因所据文献有误。如卷二九李衢,小传云:“大和 中屯田郎中、修玉牒官。进《皇唐玉牒》一百卷,著《皇 室维城录》《皇唐新谱》。”陆氏此据清《武英殿聚珍版 丛书》本《唐会要》,此本作“大和二年六月,修玉牒官、 屯田郎中李衢等奏”,然《四库全书》本《唐会要》作“开 成二年六月”;又《旧唐书·文宗纪》载开成三年四月,“屯田郎中李衢、沔王府长史林赞等,进所修《皇唐玉牒》 一百五十卷”[2]573;《册府元龟》卷五六〇载:“李衢为屯 田郎中。文宗开成三年四月,与沔王府长史林赞进所撰《皇唐玉箓》一百五十卷。四年,为大理少卿,又奉敕撰 皇后谱谍。”[6]6422  又《新唐书·艺文志二》著录《皇唐玉 牒》一百一十卷,下注:“开成二年李衢、林宝撰⑥。”则李 衢开成二年(八三七)六月为修玉牒官、屯田郎中,与林 赞奏修《皇唐玉牒》,至开成三年(八三八)四月修成献上。 殿本《唐会要》所记“大和”为“开成”之误。又如卷 二一收郑权《请置归化县奏》,小传云“开元中官横海军 节度使”。《唐会要》卷七一载开元十三年(七二五)横 海军节度使郑权奏置归化县 [10]1497,陆氏此处繋抄《唐会 要》。郑权,《旧唐书》卷一六二、《新唐书》卷一五九 有传。据《旧唐书·宪宗纪》,郑权元和十三年(八一八) 迁横海军节度使⑦。《唐会要》之“开元”为“元和”之误。

或因考辨不精而致误。如卷三〇据《册府元龟》收 李珝《监察御史代监左藏库奏》,小传云“武宗朝御史 中丞”。此文作于开成元年正月,又《唐会要》卷六〇 载,开成元年五月,宰相李固言奏御史中丞李珝不称此 官 [10]1238。则李珝文宗朝为御史中丞,非武宗朝。又如卷 三〇裴谊,小传云“武宗朝大理卿、江西观察使”。然据《唐 会要》卷三九,裴谊大和四年(八三〇)七月在大理卿 任 [10]825;又《旧唐书·文宗纪》载其大和四年九月出为江 西观察使 [2]538。则裴谊任职在文宗朝,非武宗朝。又如 卷二四据《唐会要》收李业《草马不许出界奏》,小传云 “贞元时河东节度使兼太原尹”。然《唐会要》引此文作 “大中六年六月,河东节度使兼太原尹李业奏”[10]1545,则 李业当为大中时人,非贞元时。陆氏当因奏文中引及贞 元敕书而致误。

除了以上所举主要讹误类型,作者生卒年等亦偶有 错误。如《拾遗》卷一一王审知,传云同光二年(九二四) 卒,然据《资治通鉴》卷二七四 [5]8948、《新五代史》卷 六八 [4]957 及王审知墓志 [11],知其卒于同光三年(九二五)。 又有在位时间不确,如卷六八新罗敬顺王金传,传云“在 位八年”,然据《三国史记》,新罗景哀王四年(九二七)十一月薨,敬顺王立,是为元年,即后唐天成二年,在位九 年,降于高丽 [12]。陆氏所记有误。

本文所例举的是《拾遗》《续拾》作者小传所出现 的主要讹误,其他因陆氏考辨不精而致作家生平缺略者 仍所在多有,当作另文考论。

注   释:

① 本文所引《全唐文》《唐文拾遗》《续拾》文字均出上海古 籍出版社 2007 年影印本。

② 陈尚君校订《唐文续拾》,《传世藏书》本,第 213 页,注   [1]。

③ 伯三六〇八见《法藏敦煌西域文献》第 26 册,第  73 页;斯六二〇三见《英藏敦煌文献》第 10 册,第  164 页。

④ 旧唐书》卷六六本传:“歴魏王府长史,拜工部尚书,摄魏王 泰府事。”《新唐书》卷九六本传:“后为魏王府长史,迁工 部尚书,摄府事。”[宋]王钦若等编,周勋初等校订《册府 元龟》,卷一五七,贞观十五年八月在工部尚书任。凤凰出 版社 2006 年,第 1751 页。[宋]司马光著《资治通鉴》卷一九七,贞观十七年四月免官。中华书局 2005 年,第 6198页。

⑤ 载《出土文献研究》第九辑。

⑥《新唐书》卷五八,第 1501 页。按“一十”当为“五十”之 讹,“宝”为“赞”之讹。

⑦《旧唐书》,第 463 页。《资治通鉴》卷二四〇元和十四年正月, 亦载沧州刺史李宗弼与横海军节度使郑权不叶。见该书第 7760 页。

参考文献:

[1] 郁贤皓 . 唐刺史考全编 [M]. 合肥 : 安徽大学出版社 ,2000. [2]( 后晋 ) 刘昫等 . 旧唐书 [M]. 北京 : 中华书局 ,2002.

[3]( 宋 ) 欧阳修 , 宋祁 . 新唐书 [M]. 北京 : 中华书局 ,2003.

[4]( 宋 ) 欧阳修撰 . 新五代史 [M]. 北京 : 中华书局 ,2015.

[5]( 宋 ) 司马光 . 资治通鉴 [M]. 北京 : 中华书局 ,2005.

[6]( 宋 ) 王钦若等编 , 周勋初等校订 . 册府元龟 [M]. 南京 : 凤 凰出版社 ,2006.

[7]( 宋 ) 李昉等 . 文苑英华 [M]. 北京 : 中华书局 ,2011 年影印本 . [8]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编 . 安阳修定寺塔 [M]. 北京 : 文物出版社 ,1983.

[9]( 五代 ) 王定保 , 黄寿成点校 . 唐摭言 [M]. 西安 : 三秦出版 社 ,2011.

[10]( 宋 ) 王溥等 . 唐會要 [M]. 上海 :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6.

[11] 王审知墓志拓片 [J]. 文物 ,1991(5).

[12] 金富轼著 , 杨军校勘 . 三国史记 ( 卷一二 )[M]. 长春 : 吉林 大学出版社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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