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年轻人更公平的就业环境(关注两会)

2019-03-13 06:33施卫东
环球时报 2019-03-13
关键词:一流用人单位公平

施卫东

3月12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两会“部长通道”上回应了民众关注的不少教育话题。其中在谈到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时,他表示这是一个“多因一果”的综合征,要多方面发力、综合整治。笔者赞同这一观点,比如大学生择业时用人单位“一刀切”的选材标准也是“多因”中的一个,已经成为一根加重学生负担的“指挥棒”。这个问题不解决好,负向作用同样会回弹到教育体系中。

伴随着严峻的就业形势,一个突出的问题越来越引起各界的关注,这就是在招聘中存在的“院校门槛一刀切”和如何实现就业公平。目前,这些问题表现形式日益多样化、显性化。尤其是2017年9月教育部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以来,“双一流”已悄然成为人才选聘的新标准,也由此带来比以往更严重的就业不公平。

首先,不少地方以“一刀切”的方式在政策制定中只关注“双一流”高校。比如一些企业和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仅面向“双一流”高校招纳毕业生作为储备人才,剥夺了其他高校毕业生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

其次,不少地方以“院校标准”来简单地区分毕业生的层次与价码,不考虑地方产业需要、人才实际能力等,为了招而招,降低了相关政策出台的公信力。

再次,只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的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人才绿色通道等方面设计各种优惠措施,其他优秀人才没有享有这些良好待遇的权利。

这种用人标准带来了一些不良后果。一是很多学生家长挤破了头想让孩子考入“双一流”高校,考得好就能有好的工作;二是同一个单位一些表现优秀、更受重用的其他高校毕业生却在购房优惠、租房补贴、生活补助等多方面被当地政策卡住或忽视,影响了其工作、生活上的“公平感”与“获得感”;三是“双一流”被滥用到招才引智政策制定中,并经常被采纳为优先甚至唯一标准,给很多师生带来了基于院校出身的“自卑感”、对母校的“怨忿感”、对政策的“愤懑感”;四是“院校门槛一刀切”,导致难以保质保量地引进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门人才。

根据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我国现有原211、985和“双一流”高校仅占高校总数的4%左右,而这些高校大学生数量之和仅占全国高校大学生总数的不足8%。因此,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大量专门人才仍然是非“双一流”高校的毕业生。

因此,为了给所有高校毕业生营造机会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人才就业环境,我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在国企和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对使用“一刀切”的毕业院校、性别标准进行约束。用人单位要从观念上转变过来,人才不是用来装点门面的,而是要真正发挥实实在在作用的。第二,“双一流”“名校”毕业生成才的概率客观上要高一些,但是本科并不能决定一个年轻人的一生,其在能力素质上的潜力应该被挖掘,用人单位不能忽视在这方面下功夫。

第三,用人单位可以把精力放在培养人才、激励人才机制的研究上,制定适合自己的相应标准和机制。这样既能保证用人单位选好人,又能保证机会公平的环境,让年轻人更有归属感,更愿意把自己的提升融入单位的发展命运中。

当然,学校也不能放松自己的责任,要在毕业生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能力上下功夫,让毕业生有后劲。此外,校企、校地要进一步加强联动,学校要了解地方、企业的产业动向、用人需求,形成良性互动,培养更有潜力,更实用的人才。▲

(作者是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副主委,本文由倪洪章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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