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背景下中职经济法教学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9-03-14 03:08罗灿
青年时代 2019年2期
关键词:经济法中职教育信息化

罗灿

摘 要:随着信息化的深入發展,教育信息化也成了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而《经济法》作为会计专业教学的传统科目之一,存在着内容枯燥、教学方式单一等问题。本文立足于中职《经济法》教学实践,旨在研究《经济法》教学现状,并结合信息化手段进行对策研究。

关键词:信息化;《经济法》教学;中职教育

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指出:职业教育仍然是最薄弱环节,要大力发展;2018年全国职成教工作会议提出要突出4个重点:抓体系、抓质量、抓继教、抓党建;而党的十九大也对职业教育做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愈发重视,中职学校发展迅速,信息化水平也飞速提升,机房、实训室、教学平台等设施也屡见不鲜。这对传统的教学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经济法》是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开设的一门基础性课程,也是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两门必考科目之一,相对于另一门《初级会计实务》来说,《经济法》内容枯燥、知识点琐碎,教材都是条文叙述、缺乏实例,内容高度浓缩、逻辑性不强。而中职学生大多基础较差、学习积极性不高。不少任课教师对该门课程的教学存在畏惧心理,运用传统方式授课只会力不从心。因此,笔者着眼于目前中职《经济法》的教学现状,结合教学实践,拟运用信息化手段,以提升中职《经济法》教学效果。

一、教学现状分析

1、学情分析

随着高校扩招政策的推行和普通高中规模的扩大,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选择进入普通高中,中职生源人数下降,生源素质也越来越差。以笔者所处的武汉市为例,自2014年中考改革为满分550分以后,各城区历年普通高中分数线基本呈现出上升趋势,而中职分数线一直稳定在240分,约占满分的44%。中职线与示范线至少相差167分,与普高线至少相差93分。并且,许多中职学校由于生源招不满等原因,会降低录取线,部分学生分数甚至不足200分。因此,中职学生普遍存在学习基础薄弱、学习习惯不良、学习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此外,中职学生的年龄普遍在15至18岁之间,缺乏社会实践经验和逻辑思维能力,对其《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学科分析

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会计法》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被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这表明会计从业资格证已正式取消,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已成为会计人的最低门槛。而《经济法》是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两门必考科目之一,其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随着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取消,初级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而《经济法》 作为一门法律学科,是由国家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迁,其必然具有一定的变化性和动态性,其内容也会作出相应的增减和调整,以保障其普遍适用性。例如,2018年《经济法》教材就增加了整整一个章节的内容。这就要求经济法的教学方式和教学环节也应做出相应的调整。而信息化技术在教学实践中的运用,恰恰能体现经济法的规律性和变化性。因此,积极地使用信息化手段,就能更好地跟上学科的动态变化,为中职《经济法》的日常教学服务。

3、教学情况分析

初级会计专业资格中,《经济法》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写,其内容以板块的形式呈现,且各板块之间并无逻辑关系。其编主要内容为法条的叙述并夹杂少量的习题,缺少案例分析。而学生的年龄偏小,缺乏社会实践和经济学常识。这些都对教学造成重大困难。在传统教学中,老师注重对教材的分割和知识的讲解,由于缺乏教学资源,课程常常呈现出枯燥乏味、“照本宣科”的特点。

现代教育提倡“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而目前的经济法教学,多呈现教师“满堂灌”的现象,一个知识点学生没掌握,教师可能会反复讲解,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鲜有自己主动、独立思考。这就要求教师转变教学方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突显学生的主体地位。而信息化教学就为传统的经济法教学提供了许多新兴、有趣的手段,以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提升教学效果。

二、信息化教学概述

信息化教学模式是建立在建构主义理论基础之上的,其学习环境包含情景、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四个要素。信息化的教学模式可以描述为:以学生为中心,学习者在教师创设的情境、协作与会话等学习环境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当前所学的知识进行意义建构并用所学解决实际问题。在教学中,教师由知识的传授者、灌输者转变为学生主动获取信息的帮助者、促进者;学生由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和知识的灌输对象转变为信息加工的主体、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信息所携带的知识不再是教师传授的内容,而是学生主动建构意义的对象(客体);教学过程由讲解说明的进程转变为通过情景创设、问题探究、协商学习、意义建构等以学生为主体的过程;媒体作用也由作为教师讲解的演示工具转变为学生主动学习、协作式探索、意义建构、解决实际问题的认知工具,学生用此来查询资料、搜索信息、进行协作学习和会话交流。

三、教学对策研究

1、合理运用多媒体,激发学习趣味性

《经济法》教材以条文为主,鲜有图片、案例,因此传统的“照本宣科”显得课程单调乏味。相对于长篇大论的文字叙述,学生更喜欢生动的图片、视频。若想改变原有的枯燥的讲授式教学,教师可以合理运用多媒体手段,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制作生动有趣的PPT课件,确保教学内容的时效性和趣味性,同时也可以拓展学生视野、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习趣味性。笔者在日常教学实践中发现,相较于全篇都是法律条文的教材,学生更乐意看教师制作的生动有趣的PPT,因为PPT能激发学生学习的趣味性。

2、合理运用网络资源,调动学习积极性

由于《经济法》的学科特点和中职学生的年龄、智力等因素,抽象的理论式教学并不适合中职学生,而“案例教学法”常常作为传统《经济法》教学常用的方法。教材上晦涩难懂的条文往往令学生望而生畏,而通过生动有趣的案例,便可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3、合理运用办公软件,提高学生自主性

信息化时代对人才的要求不仅仅是知识上的,也是技能上的,而办公软件是现代人的必备技能之一。学生作为准社会人员,将来是各行各业的中坚力量,因此,对学生的培养也是全方位的。笔者在日常复习课的教学实践中,会采用“翻转课堂”的形式,让学生分小组制作对应复习章节的PPT,课堂上随机抽取学生进行展示,然后教师总结并开展答题环节,答对的同学可获得平时成绩加分。全环节既锻炼了学生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也提高了学生参与学习的自主性。笔者发现,平时学习上的“后进生”在本活动中也非常积极,因为他们能够获得参与感和认同感,这和平时学习上“吊车尾”是既然不同的感受。

笔者还尝试过让学生使用Mind master等思维导图软件,以归纳总结所学知识。《经济法》内容繁多、知识琐碎,但章节内部有很强的逻辑性,因此,明确章节体系是尤为重要的。学生通过思维导图的制作,更能形成知识脉络、强化知识记忆。

4、合理运用学习平台,强化课堂时效性

在传统教学中,学习效果的反馈一般通过作业进行,其时效性往往不够,学生的学习情况得不到及时反馈。而信息化手段为反馈提供了很好的解决途径。笔者在教学实践中使用过由清华大学开发的微信“雨课堂”平台,课前教师可以把习题及答案输入该平台,学生答题后离开会有反馈,教师也能从后台看到全班学生的答题情况统计,这就强化了课堂的时效性,提高了教学效率。

四、结语

随着信息化在各个领域的纵深,教育信息化也是大势所趋。而国家对中职教育的投入也不断增加,同时对职业教育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在中职《经济法》的教学实践中,教师需要结合学生情况,合理运用信息化手段,转变传统教学方式,以激发学习趣味性、调动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自主性、强化课堂时效性,最终提高中职《经济法》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经济法基础[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8.

[2]朱丽.精品课程建设视角下经济法教学方法改革探析[J]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报,2015,9(2).

[3]罗忠.《经济法》基础教学中教学手段与方法应用的探讨[J].价值工程,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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