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保险新动向与发展趋势探究

2019-03-20 05:18祖铭
西部论丛 2019年9期
关键词:新动向发展趋势

祖铭

摘 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银行保险已经成为我国寿险业的重要渠道。银行保险是一种可以使银行和保险公司实现共赢的一种业务发展战略,对我国银行和保险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银行保险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是普遍的营销方式,但是在国内因为发展较晚等原因,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本文主要就我国银行保险的新动向和发展趋势作出阐述,希望对行业有所帮助。

关键词:银行保险 新动向 发展趋势

引 言

在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银行保险开始在欧洲出现并发展,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银行保险行业的市场竞争在日趋激烈,因此银行保险所涵盖的内容和业务也变得更加广泛。从狭义上来看,银行保险主要是指银行利用现有的销售网络对保险产品进行推销,从广义上来看,银行保险就是指银行和保险公司利用业务创新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银行保险最大的优势就是具有共享性,两方可以将对方的信息、产品、服务进行整合,进而共同参与到金融市场当中,让银行和保险之间产生双向的流动,进而提高两方的经济效益,产生共赢的效果。

一、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概述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金融行业的各种变革和冲击都对我国的银行保险带来巨大的挑战,我国的银行保险一直是在外在压力和内在需求的夹缝中生存的。我国银行保险迈出第一步就是在1996年新设立的保险公司向银行销售保险产品方面发展,在近些年的发展之下,我国的银行保险业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行业形态。

2000年是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第一个高潮,很多保险公司都开始与银行签订协议进行合作,合作的范围包括代收保费、代销保险产品、代付保险金、客户信息共享等方面,虽然合作的范围还不是很广泛,但是已经开始出现初步竞争的局面,业务也在出现相互合作的关系。2002年是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第二个高潮期,在这个阶段,我国银行代理的寿险保费已经占据人身险的百分之十七以上,已经成为人寿保险的重要方式之一。这个时期我国的银行保险发展较快,但是开始慢慢的出现风险。2003年是我国银行保险出现分化的阶段,因为银行保险开始出现风险,在银监会的干预之下,银行与保险公司开始对银行保险的发展进行整体的规划,进一步的调整发展的步伐,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规避。自从2004年以来,我国的银行保险开始进入到理性发展的重要阶段,保险公司和银行都不再只是对业务的数量进行单纯的追求,对业务质量的提高越来越重视,同时也在对两方进行合作的途径进行探索和思考。

二、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新动向

(一)监管部门的新政策

银监会在2010年11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禁止保险公司人员进驻银行网点,同时规定每个商业银行网点只能与不超过 3 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2011年3月,保监会与银监会又联合发布了《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进一步规范银行保险经营。

(二)银行保险的新型合作方式

监管部门的新政对银保合作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银保的新政对商业银行的网点可以进行保险合作的数量进行了严格的控制,银行在银保合作中的地位被提高,这让保险公司处于一种较为被动的地位。因此,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需要进行战略的调整和改变,必须要建立起新型的合作关系才能更好地发展。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模式正在从简单的业务合作转向以银行为主导的并购模式,进而出现混业经营的模式,与此同时,部分股份制的银行在通过控股或者参股的形式进入保险业 比如说招商银行控股美国信诺保险,成立招商信诺等等,这些新的合作模式让银行系保险公司的业绩得到很大的提升。同时,银行参与到保险公司产品设计和市场营销等环节,这让双方之间的合作更加紧密,对银保合作的很多问题都进行了妥善解决。

(三)银行保险的新型业务模式

1、产品结构的转变

在出现股权的变动之后,银行系保险公司开始使用新的产品策略,主要是对已有的产品进行升级,然后针对各种需求开发新的产品,通过与合作银行的客户资料对销售渠道进行拓宽,细分客户群体,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另外还要对产品的组合和配置进行重视,加强各种产品的组合,创新产品结构,进而构建完整的产品体系。

2、营销模式的转变

在保监会出台了新的规定之后,保险公司的人员不能在银行网点进行驻点,因此各大保险公司也据此做出了不少的调整,开始对营销方式进行创新和改变。主要分为几类:一是在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之后,保险公司可以在部分银行网点进行驻点,但是服务的人群是高端的客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变通,但是前提始终是要得到监管部门的同意;另一类是完全遵从监管部门的规定,保险公司要将保险人员进行撤离,然后银行职员进行相关保险营销知识的培训,代替保险公司的员工进行银保产品的营销。但是这样的模式会增加银行员工的工作量,使得银行职员工作积极性减退,同时也会因为没有专业的保险知识而出现一定的问题。在进行混业经营之后,银行可以对自己控股的保险公司的银保项目进行支持,将其作为银行员工的考核指标,这样的模式可以取得不错的效果,因此被大部分的银行系保险公司使用;用劳务外包的形式来对新的规定进行满足,主要就是,银行委托保险公司招聘专职销售银保产品的保险顾问,并由保险公司负责保险顾问的培训、销售管理以及业绩追踪与考核,银行委托第三方负责对保险顾问进行雇用,并由第三方负责处理保险顾问的劳动人事关系。这样的方式具有一定的排他性而且也具有相应的专业性,平安保险就在推行此种营销模式。

3、经营理念的转变

银行的控股让银行系保险公司在战略规划方面的理念可以得以更新,银行系保险公司开始推出众多优质服务的发展政策和措施,将之前单纯追求业务数量的经营模式进行转换,将重点慢慢转向提高服务质量和培养客户忠诚度的方面上来。除此之外,保险公司还对差异化的经营之路进行摸索,不再盲目的追求保单数量,要向客户充分的发挥出保险在财富管理中基础性保障作用,为客户提供更加丰富多元的组合型体验。

三、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趋势

银行保险发展和革新给我国的金融业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从现阶段来说看,银行系保险公司的发展是重要的发展方向,但是对未来来说,混业经营的模式还会面临更大的挑战。银行保险的混业经营是目前银保行业发展的重大推力,随着金融集团化趋势的不断出现,银行银保产品的经营更加具有排他性,因此就会出现银行系的保险公司拥有大量的资源和渠道,逐渐壮大变强,而非银行系的保险公司则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渠道资源的竞争,最终会被快速变换的市场所淘汰。在这样的格局和视野之下,银行保险主要会出现两个方面的发展,一种是以银行系保险公司为主的银保格局将会被更加巩固,区域较为平稳的发展阶段,另一种就是非银行系的保险公司转而专注财险、责任险等领域,这样的格局对我国保险市场的无序竞争和产品同质化有很大的改善作用。我国目前是“一行三会”分业监管的模式,曾经为我国的金融市场稳定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是在银行与保险公司的金融集团化的趋势之下,分业监管并不能进行全方位的复合监管,因此就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应该加强联合合作,建立起长效的合作机制,建立健全与混业经营相适应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的效率,进一步实现我国银保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结 语

总而言之,银行保险想要得到更好的发展,就需要对其合作模式和业务结构进行调整和革新,配合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对合作发展的“瓶颈”进行有效解决,推动我国银保业进一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之衡.我国银行保险新动向与发展趋势探究[J].新金融,2013(04):40-43.

[2] 王艳艳. 新形勢下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对策分析[D].东北财经大学,2011(12).

[3] 黄万才,余菊.我国银行保险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J].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2):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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