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佩贵,冯 源,尚熳廷,刘宏伟
(1. 合肥工业大学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合肥 230009;2. 合肥工业大学 汽车与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合肥 230009;3.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南京 210029)
初始水权分配模式的提出,有效地刺激了节约用水的内在激励机制,并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内涵式发展[1]。因此国内众多学者对初始水权分配开展了相关内容的研究,涌现出了分配模型或方法方面较多的研究成果[2-4],这些成果从水量角度建立了初始水权分配模型,为初始水权的科学分配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方法。然而,水量和水质是水资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质以量为载体,二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若仅以水量为依据开展初始水权分配,忽略水环境容量,则可能不能从根本上缓解水质型缺水危机及水环境恶化问题。为此,在初始水权分配过程中,有必要同时考虑水量与水质,而水质与排污量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为便于量化初始水权,将水质用排污量指标进行衡量,即从水量和排污量二维角度出发,研究初始水权的分配,为实现水量权与排污权统一分配提供理论支撑[5]。
目前,已有以流域为例提出二维初始水权的概念[6,7],该定义扩展了初始水权分配的内涵和属性,推动了初始水权的发展,但受供需水特点、产业结构、水环境容量、水资源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城市初始水权分配过程中,需考虑的分配指标区别于流域初始水权的分配。为此,本文以合肥市为例,在同时考虑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