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2016年10月发布的《中国的减贫行动与人权进步》白皮书指出:自2016年起,每年都要完成1000万以上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实际上,自农业税费改革以来,为解决“三农”困局,中央实施“以工补农”惠农政策,已有大量额度的扶贫资源自上而下输入农村。然而,扶贫资源下乡并没有实现村社善治,很多农村地区甚至陷入“基层治理内卷化”的泥潭。邵景均(2015)指出当前扶贫领域普遍的家族式腐败、地域性腐败和塌方式腐败已经严重侵蚀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导致农村政治生态土壤变质,农村公共秩序失范。[1]扶贫领域的腐败造成扶贫资金浪费、扶贫政策异化和扶贫目标的偏离,这也是导致当前扶贫“不精准”的主要原因。针对当前扶贫领域严重的腐败问题,马华(2017)、杨群红(2016)、杨守涛(2014)、刘成友(2015)等学者从权力规范[2]、制度设计[3]、公民权利培育[4]和治理环境重塑[5]等宏观政策和微观机制方面提出治理策略,为本文提供辅助性支撑,但是对扶贫领域腐败的发生机理并以此形成的现实逻辑缺乏学理性分析。基于此,本文从历史和现实的双重维度出发,深层次探析扶贫领域腐败发生的内在机理并寻求腐败治理的有效路径,期望为乡村政治生态建构奠定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会议上强调:要紧盯脱贫民生领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