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古乐中的“自然”与“人为”

2019-03-21 00:33徐鑫
艺术评鉴 2019年2期
关键词:大曲人为自然

徐鑫

摘要:东方音乐作为世界三大音乐体系之一,一直以其独特的色彩斑斓着世人的眼光。中国民族音乐在当中最具有代表性,它融合了华夏五千年地域风格和人类文明,从远古流传至今。是什么让中国音乐经得起时间的侵蚀而永久不衰?其中,“自然”与“人为”因素是对中国古乐注以新生的重要泉源。

关键词:古乐   政治   地域   发展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編号:1008-3359(2019)02-0022-03

一、音乐中的“自然”与“人为”概念

音乐是什么?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关于音乐起源的版图,学者界的推断众说纷纭,可考证说法有“劳动起源说”“模仿说”“异形求爱说”“游戏说”“信号说”“潜意识说”“情感表达说”等。不论哪种假说,皆围绕着“人与自然谁为先”的重心而争执不休。

关于音乐中的“自然”与“人为”因素,其实并不是一个单一且泛泛的概念,它可以代表乐曲的内容,是描写了与大自然有关的事物,还是人类社会的活动;也可以是音色,或者模仿雷电、风雨、兽鸣等自然之声,或者是单纯的、由人制造的器皿所发出的声音。在作曲技巧上,我们都可以通过和声体系、写实手法等辨析音乐中的自然与非自然的部分。

其中,音乐的内容最可以体现出“自然”与“人为”的概念。

比如音乐起源之争,其中“信号说”和“模仿说”说明音乐的产生是因为人类的求生需要,其模仿自然之声,以达到交流的目的,那么,在形式与内容上,这就是纯粹自然色彩的音乐。若是“潜意识说”和“情感表达说”,则是从唯心角度,说明了音乐也来源于人的内在需求,通过乐声寻求精神上的满足。

作为东方音乐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地域,中国古乐在五千多年的长期发展中,亦受到“自然”与“人为”两方面的影响。古往今来,中国坚持“天人合一”的理念,这种观点同样也实践在音乐发展中。音乐作为时代的产物,被经济政治等物质基础支撑,同样也接受地域文化变迁的影响。所以,在如此多变的历史条件下,“自然”与“人为”因素即使不可能完全融合,我们也再无法框定两者的界限。

就“乐起于物”和“乐生于心”而言,这两个思维被充分利用在了古乐的创作中:民间音乐一般是就地取材,大多描绘当地风貌与人情,较为朴素;而宫廷音乐皆为祭祀、仪教等政治活动所作,一般讲究形式与旋律的修饰,不注重实际的思想情感。所以,两种音乐依托的体系不同,音乐中“自然”与“人为”成分所占的比重也有明显高下。换句话说,在人类社会真正开始时,音乐中的“自然”与“人为”通常是同时存在的。

但是,通过当今社会的音乐创作对比,我们可以发现,不成功的作品大多失足在两点:要么,过渡粉饰旋律,想以乐句堆砌掩盖作品思想的空洞乏味,结果嗦于花哨、失于逻辑;要么,不尊重理性,创作中迷失于情感,整体结构随心所欲,不成体统。现代音乐界鼓励创作,但也一直试图扭转这种“百家争鸣,良莠不齐”的窘况。反观历史,我们的祖先一直致力于将音乐与自然的对立和谐统一,探索“自然”与“人为”理念的合理运用,如何使民族音乐既可持续发展,也绝不泯然于庸辈。

二、“自然”与“人为”在古乐中的发展趋势

(一)先秦之吟:音乐的启迪与新辉

早在出现人类活动的迹象前,世间就打上了音乐的印玺,狂风骤雨、电打雷鸣启蒙祖先,结合着生存的必需,他们将大自然最淳朴的乐声加工成自己智慧的结晶。

1986-1987年,河南考古队在河南贾湖遗址出土26支骨笛,是中国年代最久远的乐器实物,其横空出世标志着:在距今7800-9000年前,华夏民族就已经拥有制造乐器的头脑和能力,贾湖骨笛可以吹出完整的六声音阶、中国五声或七声乐曲及简单的外国民谣;音色明亮、古朴,是先秦最具原始风格的乐器。从人类向我们展现了祖先由受自然压迫,到热衷效仿自然,再到对自然最初改造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从蒙昧走向文明的第一座高峰。

原始社会后期的部落文明和技术逐渐发展,人们不再桎梏于自然的枷锁,开始追求精神上的需求:新石器时代的舞蹈纹彩陶盆,现存于国家博物馆中,上面绘制的舞者身着饰物,手拉手头朝右翩翩起舞。对于内容,有人认为是为了庆祝狩猎归来,或是祈求五谷丰登……毋庸置疑,乐声对人类有了实在意义,艺术萌芽开始滋生,音乐不再仅作为一种“工具”,代表了人为音乐真正的开始。

上古的乐舞体系自那后逐渐形成,音乐开始在宗教开始在宗教祭祀、部落渔民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时竟也在其中流露出反抗天威的思想。有趣的是,通过《云门》《九韶》的内容来看,部落首领向来崇拜图腾,却妄图以自然之力制服蛮民,后以群众之力胜出自然——音乐中自然与人文开始初步交融,却充满了矛盾与不稳定。

夏商周时期,乐舞的内容发生变革,从游说神明转为歌颂君主,音乐的政治意义逐渐重大,人们着眼于现实社会,将自然退下至高的宝椅。原始的艺术过渡到了成熟阶段,自然作为人为音乐里的一部分,开始被人所用。此外,士卿阶层炊茶之余,还有空对音乐进行扬弃: “倡乐派”认定音乐“人情不能免”,肯定音乐的社会功能;“非乐派”将音乐分为“天籁”“地籁”“人籁”,摒弃人为造作的“人籁”。自然与人为在思想领域发生分歧:音乐治世益民,却大多为了维护统治者的礼乐制;“非乐”虽对“无为”思想有所延续,却辛辣地指出人为音乐的弊病——过多的人为成分使音乐扭曲,反失却自然的本真。

所幸,在这个五味参咋的大趋势下,民间音乐却依旧焕发着鲜亮的色彩:郑卫之音、江畔南音,正统不耻而百姓喜闻;《九歌》在浓厚的神话故事中融入朴实的人情;《诗经》里的蒹葭苍苍、呦呦鹿鸣更因真实而无比动人;周民以其谦逊的姿态,将人文精神与自然风貌和谐相融,形成了独特的新乐艺术。

因早期思想和现实技术的薄弱,先人对于音乐的理解运用相当朴实,自然与人为音乐的发展几乎是两条不能交汇的平行线,但生涩、稚嫩的先秦音乐也为后世创作开辟了先路。

(二)汉唐大曲:一统时代的大和鸣

秦汉时期,众多俗乐引入宫廷,汉武帝即位后,汉代乐府正式设立,主要任务是采集各地民谣“二次改良”,从而深入民情;同时创作新乐,在宫廷演奏——此时,音乐再不能被笼统划分为“自然”或“人为”,被予以更复杂的属性:前者,是平民音乐创作、取材的素朴;后者,则体现在天家歌舞的繁复与华丽中。

汉代的宫廷音乐分为“鼓吹”和“相和歌”,前者奏于仪式,后者娱乐殿前。其中,相和歌被着重发展,街陌谣讴同时延承了先秦楚声地传统,最终发展成中央集权时期的“相和大曲”。可以说,我国大型歌舞乐源于新石器时代,后在周王朝迅速成长,最终在西汉定型成熟。除此之外,汉代宫廷当然也演奏一些民间歌舞偶尔调味,但大曲艺术仍如魏巍高峰、地位不可撼动。

作为时代的附属物,我国宫廷乐一向以掌控者的偏爱而随波逐流。自汉时的相和大曲,到南北六朝的清商大曲,大曲艺术最终在唐王朝攀上顶峰。新莽乱政、三国鼎立、晋室南迁、隋帝自周灭陈、唐起于隋地而广交异域……“唐代”是经过时间沉淀、空间上不断分化结合的高度艺术产物:延续了前朝大曲的形式,也汲取异域风格而独树一帜,不再只是唐王室彰显权贵的工具,更成为整个唐代音乐色彩的标签。

唐代大曲的兴衰是整个唐王朝历史的缩影,它因强盛而兴起,因落拓而衰老。人为音乐的发展总因社会的曲折进步而迂回,它似乎过于华而不实,但在被人整理、改善、归纳的过程中,无形中总结出系统的音乐调式与结构。

(三)两宋明清:村歌社鼓终于发声

宋朝的宫廷财力不充裕,宫廷音乐的规模被不断裁减,发展逐渐衰微。这一期间,三教合一合流儒道,农业科技发展飞速、人口增加使大城市发展……以城市为中心的“市民”音乐兴起,达到了历代各朝未有的盛况。《东京梦华录·序》对市民音乐生活有描述:“新声巧笑于柳陌花街,按管调弦于茶坊酒肆…… 箫鼓喧空,几家夜宴。伎巧则惊人耳目……”[2]。这时民间音乐已发展成熟,它拥有专门的演出场所:大型娱乐处称“瓦舍”,其配置完全,可供千人观赏;另有“路岐人”在街头卖艺,后来单人组团形成“行会”,因专业不同而名称各异;条件的改善(吹管、拉弦、打击乐器)和乐律学的成熟(唐代所使用的俗乐音阶、燕乐二十八调、移调等),说唱艺术表现了其独特的韵味,种类多样,有“小令”“唱赚”“诸宫调”等。

明清时期,由于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和影响,我国的民间音乐的发展愈加世俗化,尽管良莠不齐,但其普及度已是“不问男女,人人习之”:不论是民谣说唱(南方的弹词、北方的鼓词、牌子曲、道情等),还是戏剧(四大声腔:海盐、余姚、弋阳、昆山腔;京剧的形成)器乐的普及皆以发展到一个可以与当今音乐媲美的程度;又因印刷术的推广,更有利于积极的音乐家记录和刊印乐谱;民间音乐流入宫中,几乎完全取代早已凋零的大曲艺术——正如一杯原本索然无味的寡水,后被不断添入更多佐料,“在人类社会中被发展的自然音乐”在岁月的沉淀下终成浓酽。

三、结语

中国古乐的发展是一个自简到繁、集少成多的过程,高频率的人为活动已然斑驳音乐最初的轮廓,我们似乎不可简单的去定义音乐中到底“自然”与“人为”谁为主导。然而历代的历史记载告诉我们:音乐从人类受自然点悟而起,又在接受人为改造的过程中被曲折地发展,到后期完全成熟了,我们才总结出:“自然”因素主要体现在音乐的取材和内涵中,“人为”则是指人对音乐进行编辑、归纳、传播等的理性作为。当然,“人为”也受自然影响而格调相异(比如“吴声西曲”“南腔北调”),才会有目的性、有方向的发展——所以说,音乐中的“自然”和“人为”是鸦片战争个反复渗透、相辅相成的循环。

如今,人为创作音乐已然成为常态,但我们为何仍然能在作品的细枝末节中发现“自然”的影子?这一点,前人早已给出答案:周代雅乐“礼崩乐坏”,抵不得淫淫郑乐的冲击;燕乐大曲早已失传,最后不过史卷上的几笔墨痕;而高山亘古、流水不腐,伯牙虽绝弦,中国最早的古琴曲却历经几千年代代相传至今——“自然”相当于使中国音乐枝繁叶茂的“根”。

这也是当今人们对于音乐的实践,一个应有的态度:不管是创作或演奏,都不能臆断其情感与思想以及“自然”的源头;“人为”只可作为物质基础,作为辅助——人为可以修饰简朴,但璞玉过琢、尚犹不及。若要使音乐不断发展,就不能脱离人为与万物的和谐。

参考文献:

[1]戴圣.礼记[M].成都:天地出版社,2017.

[2]王瑩.东京梦华录译注[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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